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定稿3.14 - 图文 下载本文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

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施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YGZD-2017-0307)

招 标 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七年三月

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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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DYGZD-2017-0307 三、项目划分标段情况: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天津路至南环路段,全长约计1500米,绿化面积约计1.5万平方米。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2017年3月21日17时00分。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gov.cn/lcweb/)。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份)。

注: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4.说明: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5日08时00分至2017年4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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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200万元 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 招标文件 1、招标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聊城市黄河路32号 联系人:郭科长 王科长

联系方式:0635-8501776 0635-8507158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西路19号,西安交大科技园5号楼309 联系人:张海连

联系方式:0635-2990601 18264583851 邮箱:lclr126@126.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gov.cn/lcweb/)《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人、施工等企业网上注册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答疑系统内为最终版。

3、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电子文件下载: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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