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操作手册 下载本文

上级在得到隐患流转提示信息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隐患流转被驳回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创建隐患整改计划。 隐患整改计划形成后,整改人要尽快实施隐患治理,若超期未整改将触发督办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如实记录治理信息,并指定验收人对隐患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人接到验收信息后要及时进行验收,填写验收结论,验收结论须客观、真实,验收不合格须退回整改人进行重新治理。验收2次不合格将触发督办信息。 督办经触发后将直接递送给上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无法撤回。督办可指派给他人执行,执行督办人员须监督隐患治理,直到隐患验收合格后方可消除督办状态。

3.3操作要点--标准维护

用户登录系统,选择菜单【主数据管理】→【排查项目标准管理】,点击进入界面,

显示界面如下图

初始时主界面为空。 一、新增岗位排查标准

先选择左边菜单要新增排查标准的部门,再选择右侧对应部门的岗位勾选,然后点击

下面新增选项

点击新增后弹出界面进行填写新增记录内容

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点击“是”,新增标准成功。 二、修改标准

勾选选定的记录进行修改,点击“修改”

修改相应的内容后点击“提交”,点击“是”后,修改成功。 三、删除标准

勾选需要删除的记录,点击删除

点击“是”,删除成功。

注:对排查标准进行维护会影像下一个排查周期内的排查任务,但不会对目前的排

查任务起作用。

如果想修改后的排查标准马上生成排查任务需要联系首自信从后台生成,首自信电

话8018066。

3.4操作要点--漏检维护

用户登录系统,系统右下角会推送漏检信息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