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 图文 下载本文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任何权益的放弃。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信用证据以开立的基础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乙方、甲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卖方融资业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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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14

(公章) 月 日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2: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议付)

款项让渡函

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 : 敬启者,

开证行: 保兑行: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通知编号: 信用证币种、金额: 信用证期限: 进口商名称: 货物: 信用证效期: 最迟装运期: 分批装运: 允许/禁止

运输起止地 从 至

关于贵行受让我司国内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项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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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事宜,我司现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将我公司在上述信用证项下的所有权益让渡给贵行,具体条款如下:

1.出让方:

2.受让方:中国工商银行 (以下简称“银行”) 3.价格和费用 : 利率: 宽限期: 承诺费率: 银行费用: 4. 出让方保证:

a. 出让方提交的信用证真实有效,并附有全部修改。 b. 出让方提交的所有附属单据均为真实、完整的,其所涉及信用证项下货物从(起运地)运往(目的地)。

c. 出让方拥有转让其信用证项下权益的合法权利,并将完成转让其权益的一切必要手续,包括非限制性背书。

d.前款所述的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没有瑕疵,出让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其他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e. 若出让方未能履约,愿意承担承诺费用。

5. 银行将在审查下述单据满意后买入应收账款。为防止异议,银行在审单后有权自行取消该笔业务:

a. 出让方提交给银行的相关单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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