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3、根据火灾和车辆危险情况,必要时向消防、救灾、公安部门报告车辆险情、气瓶数量、气体名称及其特性,请求帮助和救援。

4、途中遇到雷雨、暴风雨、大雪中浓雾天气,务必以安全为本,慎重行动,避免为赶路而冒险行车。

5、途中遇到地震时,安全迅速把车辆开往安全场所。在灾情严重无法开往安全场所的情况下,应尽量把车辆开到远离高层建筑和密集住宅 的地方,诸如街心广场、十字路中心、马路中心等处。

6、驾驶员和押运员在遇到危险情需要离开车辆避开时,要把运输所需要的一切证件随身带走。离车的距离,应在目视车辆距离范围之内。

五、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

1、首次开车、长期停车及检修后开车,必须进行全系统氮气置换经化验含氧量﹤3%,再用乙炔气置换经化验乙炔纯度≥98%。

2、充装管路中的乙炔质量应符合GB6819的要求。

3、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充气流速应小于0.6m3/h·瓶。即每次充装瓶数不少于80瓶(三公斤),120瓶(五公斤).

4、按设备点检要求检查阀门、管路、阻火器、压力表、充气软管等各连接部位均处于无泄漏完好状态。

5、待充装的氧气瓶,乙炔瓶是经过充装前检查符合要求的。将合格氧气瓶,乙炔瓶推入瓶架定位,接装充气夹只,注怠检查瓶阀垫

圈并对准瓶阀口顶牢,打开瓶阀、角阀查看并消除漏气,逐个检查有无漏幵阀门的气瓶。

存在以下问题气瓶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证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6、与压缩岗联系,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打开各排架进气阀,进行乙炔气充装。

二、充装中

1、检查喷淋冷却水,水量应均匀、稳定。

2、检查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必须中断该瓶的充装,移至安全地带用大量水喷淋冷却后检查处理。

3、充装中,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瓶阀和易熔合金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妥善处理。

4、分次充装时,每次充装后的静置时间不小于8h,并应关闭瓶阀。

5、因故中断充装的氧气瓶,乙炔瓶需要继续充装时,必须保证充装主管内氧气,乙炔气压力大于、等于氧气瓶,乙炔瓶内压力时,才可开启瓶阀和支管切换阀。

6、乙炔瓶的充装压力,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2.40Mpa。 7、系统有否泄漏处,法兰、阀门、充气软管等部位,如有泄漏应立即停车检修。检查仪器仪表是否灵敏,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室内有乙炔味,必须查清来源,予以消除泄漏。

三、充装后的检查

1、充装结束关闭瓶阀后,应通过回收系统将充装主管和支管内的乙炔回收。关闭瓶阀和管路阀时应轻缓,严而不紧,防止用力过度。

2、乙炔瓶充装结束后,应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称重测定瓶内乙炔充装量。

3、乙炔瓶内的乙炔充装量应小于等于乙炔瓶量大充装量。 4、乙炔充装量超过最大充装量时,应将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装置将瓶内超装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规定的乙炔充装量,否则严禁出厂。

5、在正常充装条件下,乙炔瓶单位容积乙炔充装量,若低于0.12Kg/L时,将瓶内乙炔回收后,把乙炔瓶送至检验单位处理。

6、按GB12137中规定的涂液法,逐只检查瓶阀和易熔塞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厂。

六、乙炔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发生器投料口是乙炔发生间第一安全生产环节,因此投料口的投料工作尤为重要,一切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投料口安全操作规程。

投料前检查

1、每次电石投料前必须首先检查引风机,查看引风机是否正常,排渣口是否埋在水中(若为埋在水中,则需要将渣池水抽至将排渣管口埋在水中)。

2、检查发生器的加料孔、视镜及阀门等是否正常,所有的阀门是否灵活好用。

3、检查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符合工艺要求。 4、检查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及自动控制连锁装置等,是否完好。

5、检查供水压力是否能够满足工艺要求,应高于0.2Mpa。 6、检查发生器内部,应保持清洁、干燥。 7、检查氮气瓶是否有压,若无压,需要立即更换 投料操作:

开启引风机后,要用编织袋轻轻覆盖在投料口上来测试引风机的引风量。若发现引风吸力小于平常时,应立即检查引风机及其管路,在确保故障排除后再进行后序工作。电石粒度小于400mm,粒度小于30mm的电石加入量每次不得超过30公斤,并且与大电石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