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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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

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

?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 (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

人民币; ? (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

设备折价出资,各占注册资本的2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 (4)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外,甲、乙、丙分别按40%、30%、

30%的比例进利润分配;

? (5)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

? (6)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等等。

? 请问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

? 陈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因其就职的企业近年来效益不好,工资收入不高,欲

创建一家独资企业,自己当老板。其初步计划如下:企业名称为“鲜美香糕点制作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注册资本500元,因为注册资本越少;自己承当的责任越小;准备借用一处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计划雇佣4名职工,但支付的工资不包括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这些项目有职工自己解决。

? 由于企业业务少,不设置帐簿和专门的财务人员。因自己不懂经营管理,故聘用一

名经理,但自己控制经理的权力,较重大的事项必须自己决定,如果经理在外代表企业所进行的活动超越其职权,则有该经理对外负责。开业时做一块招牌挂在店门口即可。 ? 有哪些错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