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全程见习实习方案(第三版) 下载本文

实习成绩,并在实习方案的相应表格上盖章确认。 二、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对实习中有突出表现者可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按实习生总数的20%评选出优秀等次并予以奖励。 各等次成绩参考下列意见评定: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对实习充满热情,投入全部精力。实习过程中能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解决,表现出一个优秀幼儿园教师的潜质。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实习总评得分在80—89分。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实习总评得分在70-79分。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成绩册的填写,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实习总评得分在60~69分。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绩册填写马虎或内容明显有误;实习有违法乱纪行为等,实习总评得分在60分以下。 三、评定程序 (1)实习生自我鉴定。

(2)实习小组内讨论相互鉴定。

(3)实习幼儿园和学院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各类教育活动设计、实习表现等作出全面鉴定,并评定成绩。

(4)在全面考核、鉴定的基础上评定优秀实习生(比例为20%)。 (5)实习生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 四、实习不及格者,须重新实习,经费自理

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缺课的时间达到本次实习总时间的1/4及以上者,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 五、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