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机电部分详细对照表(2019)-(1)-152页word资料 下载本文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 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三百一十一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第三百三十九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守下列规定: 列规定: (一)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一)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者延深井筒延深井筒时,符合本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时,符合本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受此限. 不受此限。 (二)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二)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三)运送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置1层爆炸物品箱,不得(三)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滑动.运送炸药时,爆炸物品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第 9 页

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度的2/3.采用将装有炸药或者电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药时,爆炸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笼内的方式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四十条2/3。如果将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二)的规定.使用吊桶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箱. 内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四)在装有爆炸物品的罐笼或者吊桶内,除爆破工或者护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四)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五)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他类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五)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何种爆炸物品,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应当保证罐笼或者吊桶不震动. 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六)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材料,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七)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者其他巷应保证罐笼或吊桶不震动。 道内 (六)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第三百四十条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第 10 页

爆炸材料。 列规定: (七)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一)炸药和电雷管在同一列车内运输时,装有炸药与装有或其他巷道内。 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者电雷管的车辆与机第三百一十二条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遵守下列规定: (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一)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内,车厢内部应当铺有胶皮或者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置1层爆炸物品箱.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得超过矿车上缘.运输炸药、电雷管的矿车或者车厢必须有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专门的警示标识. (二)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三)爆炸物品必须由井下爆炸物品库负责人或者经过专门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培训的人员专人护送.跟车工、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当坐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四)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第 11 页

矿车上缘。 (三)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五)装有爆炸物品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 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按照民用爆炸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物品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四)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第三百四十一条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以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物品,炸药和电雷(五)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品或工具。 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第三百一十三条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撞击. 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物品. 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第三百四十二条 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一)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第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