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陈江镇隆分区规划 - 图文 下载本文

陈江镇隆分区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6) 》 (以下简称《准则》)、《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惠州市“十一五”城市建设规划》、《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编制。

第二条、本规划是陈江镇隆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次分区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7-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

第四条、本次分区规划的范围东起惠河高速,西至西大道,东北连广梅汕铁路,西南接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74.0平方公里,隶属陈江办事处和镇隆镇。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统筹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相邻城市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空间链接;协调次区域各镇区的利益,通过空间整合,实施地区整体发展策略,实现集中决策,战略布局和整体发展。

(2)弹性发展原则

陈江-镇隆地区发展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均较突出,应以双快交通合理引导产业和人居拓展,构建可生长、弹性发展的空间结构,预留合理的发展弹性。

(3)可持续发展原则

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建立良好的城市景观结构和高效的土地利用机制,促进陈江镇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分区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六条、规划定位

(1)市域职能定位

惠州市中心城三大城市组团之一,陈江-仲恺次区域中心,惠州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

(2)产业发展定位

珠三角东部以电子和灯饰为主导的电子电器加工制造业集聚区,以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中心。

(3)城市形象定位

融“山—河—城”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产业新城,惠州市西部门户型中心城区。

第七条、分区发展目标:依托仲恺高新区的集聚和带动效应,以电子、灯饰等电子电器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支柱产业,将陈江—镇隆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新城,陈江—仲恺次区域中心,莞惠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第八条、人口规模

(1)2006年人口规模

至2006年年末,陈江镇隆地区总人口22.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16.7万人,户藉人口5.9万人(非农户籍人口0.93万人,农业户籍人口4.94万人),城镇化水平78.0%,城镇人口17.7万人,设施人口14.6万人。

(2)至2010年人口规模

至2010年,规划区总人口28.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万人,暂住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85%,城镇人口约24.0万人,设施人口20.0万人。

(3)至2020年人口规模

至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53.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0.5万人、暂住人口42.5万人),城镇化水平100%,城镇人口为53.0万人,设施人口41.0万人。 第九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城市建设用地现状

陈江镇隆地区规划用地总面积74.0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成区建设用地面积16.8平方公里,占规划总用地的22.7%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5平

方米/人。

(2)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近期(至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至规划期未(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4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人。陈江镇隆地区城市发展规模详见附表1。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条、产业发展目标

(1)次区域产业发展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产业加工集聚区;现化物流产业园区;区域生产服务配套中心(远景利用区域发展备用地建设以现代物流业和商务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2)陈江镇隆地区产业发展目标

重点集聚电子、灯饰产业集群,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建设成为惠州市新型的加工制造业基地和市级公共服务次中心。 第十一条、产业发展策略

(1)近期承接产业转移,集聚产业集群。远期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物流和商贸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2)大力培育电子、灯饰等地方产业集群,强化地方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

(3)提升第三产业的结构比重,形成二、三产业双引擎推动的经济发展格局,实现生产型经济与服务型经济兼容并蓄的发展框架。 第十二条、产业空间引导

(1)区域层面--拓展与集聚

拓展产业发展腹地,集聚产业集群。搭建产业转移平台,集聚珠三角东岸新型电子电器产业集群。

(2)次区域层面--整合、引导与优化

整合镇隆万兴工业园区、陈江五一、平南工业园区,将其作为仲恺高新区的产业拓展区,纳入高新区的空间整体发展目标中。

引导中心区外围产业组团良性发展。以区域交通(高快速路)引导和链

接中心区外围的产业组团,建构两翼和脊梁产业发展带,重点建设陈江青春工业园区、潼侨工业区和镇隆南部工业区、沥林工业区, 构筑加工工业集聚区。

优化产业结构。依托交通优势,利用远景的城市发展备用地,规划设置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区域产业配套中心,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3)次区域中心城区--更新与重构

更新旧城,改造旧村,逐步迁移工业企业。重点对现状镇区的旧城、旧村进行更新与整合,鼓励通过功能转变和技术改造,逐步迁移、改造传统工业企业;通过土地的整合,挖潜城市发展空间,重塑城市中心区的形象。

重构城市空间。提出“优化核心,延伸中轴,强化服务功能”的空间发展目标,积极承担次区域中心,惠州市公共服务次中心的职能。 第十三条、产业空间布局

陈江仲恺次区域的产业空间发展框架用“飞鸟”结构进行描述。 产业发展轴--飞鸟的两翼和脊梁

以仲恺高新区为领头雁,整合周边的土地资源,带动和集聚相关的产业集群,形成以北大道、南大道等快速路体系和仲恺大道为两翼和脊梁的产业发展轴;

公共服务配套轴+城市空间拓展轴--飞鸟的“十”字型核心主动脉 公共服务配套轴:依托现状陈江镇区垂直于仲恺大道规划陈江次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轴;

城市空间拓展轴:沿仲恺大道和体育路建构串接惠城、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及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的城市空间拓展轴。

呈“十”字型的公共配套轴和城市空间拓展轴共同构成飞鸟的“十”字型核心主动脉,为两翼和脊梁提供服务、输送养分的重要载体和动脉体系。

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土地利用

第一节 空间结构

建构“一城三心,多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整合各大片区的用地布局,创造融“山-河-城”为一体的整体意象,满足城市动态发展的要求。

第十四条、一城三心

“一城三心”即由“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行政文化中心和区域产业配套中心”共同组成陈江产业新城的多元化服务中心。三心相对独立但功能互补、发展互动,并通过新120省道、体育路城市空间拓展轴和公共服务轴的有机串联。

(1)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远景结合城市的发展备用地,发挥陈江作为区域节点的区位优势,建设区域产业配套中心。

(2)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依托现状镇区中心,围绕人民公园绿核和陈江河绿廊展开、以区级商贸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3)次区域行政文化中心

以梧村水库、大岭牯为生态背景,围绕区级行政办公设施,构建集行政、文化、体育与休闲游憩于一体,彰显山水特色的行政文化中心。 第十五条、多轴多组团

规划建构产业轴、城市空间拓展轴和公共服务配套轴三类功能轴线,通过三类功能轴线有机串联城市各个功能组团。

(1)“一脊两翼”的产业轴

以仲恺大道为产业发展的脊梁,以北大道和南大道快速路作为引导产业拓展的两翼;“一脊两翼”的产业轴将有机地引导和串接次区域多个产业组团—仲恺高新区、潼侨经济区、五一、平南、青沥等工业组团。

(2)城市空间拓展轴

依托新的120省道和体育路,引导城市空间拓展; (3)城市公共服务轴

依托现状的墟镇中心区,建构垂直于仲恺大道的公共服务配套轴。 (4)多组团

通过三类功能轴线有机串连城市的公共服务组团、产业组团和居住组团等多个城市组团。

第十六条、“山-河-城”融为一体的整体意象

利用陈江镇隆地区现有山、河、湿地、水库等丰富的自然资源,通过景观整合,构筑集山、河、城于一体的特色城区。

第二节 土地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土地综合利用目标

(1)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原则,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规划区内的土地资源。

(2)实施“挖潜与拓展并举”的土地利用策略,在拓展产业发展用地的同时,加强已建成的社区和工业区的充实、完善和更新,以及“已推未建”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十八条、土地分类

(1)生态林地

保护自然山体、水域和湿地,恢复植被的空地和裸地。生态林地不可用于城市建设,可保护性地建设郊野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用地面积233.9公顷。

(2)远期发展备用地

主要作为城市远景开发的土地,用地面积466.5公顷。 (3)城市建设用地

指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的土地,用地面积5843.7公顷。

第三节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九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目标

(1)坚持“整治、更新和挖潜”并举的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重构城市空间。

(2)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次区域中心+产业新城”为目标,引导土地经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通过旧城、旧村、新村及工业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措施,实现城市建设模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 第二十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475.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5.2%,人均居住用地27.8平方米。

(1)用地布局

各居住片区依生态绿核和滨水生态绿廊而筑,营建依山临水而筑的高品质社区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营造良好的居住品质。

1)适时外迁部分与居住区混杂的工业用地,改善居住环境。

2)结合新、旧村改造,规划相应的原居民公寓住宅用地,改善原居民的生活环境,并为低收入非户籍人口,提供基本的居住保障。

3)加强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新区社区环境。 4)旧城改造充分考虑对原有社区结构的尊重。 (2)旧村用地整合

规划确定和落实了村民回拔用地189.1公顷。 需要综合整治的新旧村用地173.1公顷。 整体拆迁的旧村用地364.2公顷。 保留控制的新旧村用地426.9公顷。 第二十一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整体布局遵循“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优化核心,强化内聚,建构“一城三心”的布局框架。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59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2% 。

第二十二条、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152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6.0%。规划仓储用地7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3%。

(1)工业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本着“集中新区开发、改造旧工业区,有利于技术密集型和高科技工业发展”的原则,结合现有的工业基础及未来发展要求,工业用地集中在平南工业片区、五一工业片区、青春工业片区、青沥工业片区以及镇隆综合片区。

(2)工业用地整合

针对工业用地的建设质量、规模及区位,规划保留现状工业用地197.3公顷,近期保留远期外迁的工业用地318.3公顷,近期保留远期转变建筑功能的工业用地75.0公顷,近期拆迁的工业用地102.4公顷。 第二十三条、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对外交通用地主要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和长途客运站、铁路站场等用地,用地面积10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 第二十四条、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政、电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如消防站)等,规划用地7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

第二十五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92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9%。 第二十六条、绿地规划

规划城市绿地94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人均绿地17.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583.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1.0平方米。

第四节 “三区四线”的土地管制

第二十七条、分区规划划定城市建设的“三区”-禁建区、适建区(非农建设区)和限建区,明确界定城市“四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及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力图通过“三区四线”的土地管制,维育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性资源、优化空间结构,引导陈江镇隆地区健康良性地建设,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八条、“三区”控制体系

(1)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地、水源保护地、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禁建区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严禁在区内进行城镇建设开发。陈江镇隆地区分区规划划定的禁建区用地总面积818.4公顷。

(2)适建区

适建区是根据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要求和用地需求安排确定的范围,包括城镇建设区、工业区、乡镇建设用地等,经依法审批项目可进行开发建设。扣除远期未转用基本农田686.7公顷,陈江镇隆地区分区规划划定的城镇建设区的用地总面积 5157.0公顷。

(3)限建区

为远景发展的城市建设备用地。限建区在规划期内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非经原规划批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陈江镇隆分区规划划定的限建区的用地总面积1423.3公顷。 第二十九条、“四线”控制体系

(1)城市黄线

用黄线界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及大型停车场和交通广场,城市供应设施,邮政电信设施,环卫设施,消防、防洪、人防等防灾设施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面积122.0公顷。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符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的规定。

(2)城市绿线

陈江镇隆地区分区规划界定的城市绿线用地1177.3公顷,其中生态林地233.9公顷,城市绿地943.4公顷。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应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城市蓝线

保护和控制的要求:黄沙水库作为城市的饮用水源,沿库区的最高水位线向陆域纵深500米作为一级水源保护区;滨河绿带宽度控制,陈江河沿河不少于18米,梧村河不少于30米。陈江镇隆地区分区规划界定的城市蓝线用地面积224.2公顷。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4)城市紫线

用于界定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公布保护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线。规划划定紫线区域0.1公顷。主要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庙和陈江基督教堂。

第五章 片区功能定位与建设指引

第三十条、片区划分

分区规划建立功能区-管理单元两级控制和指引体系。依据功能分区,陈江镇隆地区可划分为8个功能片区(组团)和1个生态保护区(梧村水库生态保护区)和若干管理单元,对功能区和管理单元的开发强度和公共设施配套提出规划要求和建设指引。

第一节 片区功能定位

第三十一条、次区域综合配套区(CJ01)

该片区为陈江镇隆次区域中心城区集居住、办公、商业于一体的综合配套功能区,建设成为陈江次区域综合配套中心,市级商业次中心。片区规划面积8.8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15.3万人。

第三十二条、产业配套区(CJ02)

该片区位于广梅汕铁路西侧,作为远景区域产业配套区的一个组成部份,近中期引导建设区级产业配套区。片区规划面积8.5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2.0万人。

第三十三条、区级行政文化功能区(CJ08)

该片区南倚梧村水库,西临梧村河,生态环境优越,土地资源丰富,为一片尚待开发的处女地。依托次区域行政中心的选址,建设成为彰显山水生态城市特色,集行政办公、教育培训、游憩展览于一体的次区域行政文化中心。片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5.0万人。 第三十四条、镇隆综合片区(CJ03)

该片区对外交通条件便捷,生态景观优越。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一定规模的工业产业支撑,以镇政府的选址和建设为契机,建设集镇隆镇集行政、文化、居住以及工业于一体的综合新城区。片区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6.7万人。

第三十五条、五一工业园区(CJ04)

片区与仲恺高新区毗邻,土地储备丰富。分区将其功能定位为:仲恺高新区的产业拓展区,依托仲恺高新区,建设技术密集型的新型加工制造业园区。片区规划面积6.1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5.1万人。 第三十六条、平南工业园区(CJ05)

片区包括平南工业园和镇隆万兴工业园两个工业组团。分区将其功能定位为:依托良好的工业发展基础和用地条件,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型加工制造业园区。片区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4.0万人。 第三十七条、青春工业片区(CJ06)

依托良好的用地和区位条件,有选择地承接深莞产业转移和中心城区产业外迁,集聚电子和灯饰制造业集群,建设成为以电子、灯饰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园区,与青沥工业园区联手建设电子、灯饰加工制造业集聚基地。

片区规划面积6.1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7.6万人。 第三十八条、青沥工业片区(CJ07)

该片区北靠莞惠高速公路,西接外环路,东临南大道,交通区位优越,土地储备丰富。分区规划将其职能定位为以电子、灯饰为主的新型加工制造业园区。与青春工业园区联手建设电子、灯饰加工制造业集聚基地。片区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容量7.4万人。

第二节 片区及管理单元建设指引

第三十九条、开发强度指标控制

本着“统一规划开发使用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的目标,规划针对片区—管理单元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引导,开发强度指标包括居住人口容量、毛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详见附表3) 第四十条、公共设施配建要求

为了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应对规划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演进过程,分区规划依据各功能区—管理单元的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明确居住区及其以下配套设施控制要求,重点提出教育设施(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设施(门诊及社康中心)、文体活动站及社区服务站的配建要求。(详见附表4)

第六章 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第四十一条、总体布局

分区规划加强了区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总体布局遵循“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本着“优化核心、强化内聚”的规划理念,建立“以远景区域产业配套中心、次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和行政文化中心为核心,片区级、居住区级为骨架,社区级公共设施为基础网络,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控制策略

分区规划针对公益性公共设施和经营性公共设施提出差异化的用地控制与管理策略。

(1)公益性公共设施

包括行政办公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及社会福利设施等,在分区层面对其用地进行定位和定量控制,并执行刚性控制要求;

(2)市场经营性公共设施

主要包括商业设施、商业性办公(办公公寓)、服务业、旅馆业和游乐设施等。市场经营性公共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弹性调控,土地使用可遵

循兼容性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四十三条、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57.5公顷。其中控制次区域行政办公用地18.0公顷,预留镇隆行政办公用地10.5公顷,并保留现状的陈江办事处办公设施用地2.5公顷。

(2)文化设施和体育用地 1)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26.3公顷。结合大运场馆建设一个区级体育中心,用地面积8.2公顷;规划片区级综合体育活动场地4个。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9.8公顷。在行政文化中心内规划一个区级文化中心,用地面积分别为3.0公顷;结合片区和社区中心,规划了片区级文化活动站2个,社区文化活动站3个。

(3)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32.5 公顷,包括一所800床的三级甲等医院(9.7公顷)和三所500床的综合医院(共计16.7公顷), 一所妇幼儿童医院;一所区卫生监督所(2.3公顷),兼疾病控制中心。

(4)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86.0公顷。规划产业研发用地3.7公顷;沿梧村水库大岭牯分别规划职业教育学院一所,用地面积4.0公顷;规划寄宿制完全中学3所,包括现状的仲恺中学(10.7公顷)、镇隆中学(5.5公顷)和新增的五一中学(6.2公顷);规划寄宿制高中两所-陈江寄宿制高中(17.7公顷)和镇隆寄宿制高中(8.5公顷)。

(5)福利设施

规划福利设施用地4.8公顷。其中福利救助站一所,用地2.7公顷;规划敬老院二所,规模为500床,用地面积均为2.0公顷。 第四十四条、经营性公共设施配套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66.5公顷,其中需独立占地且不与居住建筑兼容的商业设施用地34.2公顷。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五条、规划建设目标

(1)以京九铁路、深惠高速、莞惠高速和粤湘高速等公铁一体化对外交通运输体系为支撑,建构与珠三角核心区有机衔接的交通枢纽。

(2)建立与陈江仲恺次区域功能地位相匹配、多层次、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依托高快速交通引导产业和人居空间拓展,以完善的城市道路网支撑陈江仲恺次区域的空间整合和协调发展。

(3)以快速公共交通引导客流交通出行,实现“交通—土地一体化”。建立支撑组团城市布局的高速公共交通体系,并与珠三角城际轨道系统、城区的特色公交系统有机衔接;近期优先发展常规地面交通,远期建设大运量客运轨道交通。

(4)构建“环状+方格网”的主次干道网骨架,处理好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形成层次化、等级分明、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络。

(5)加强静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动态交通组织,营造安全舒适、组织合理、运行高效、换乘便捷的出行环境。 第四十六条、铁路规划

规划期间保留原有京九铁路走廊,远景依据总规对其线路作出调整。保留陈江站,引导站点周边地区仓储、物流的发展。 第四十七条、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沿仲恺大道预留莞惠城际铁路的线位,建议利用仲恺大道的中央分隔带(8米)铺设,并对沿线用地进行控制,对站点片区土地利用和高强度开发进行引导。

沿莞惠城际轨道线规划陈江公交接驳站,用地面积1.6公顷。 第四十八条、高快速交通规划

(1)高速公路

深惠、惠河高速与在建的莞惠高速、规划的粤湘高速共同构成陈江镇隆地区的高速公路交通骨架。分区规划对在建的莞惠高速施工线位进行落实,同时预留粤湘高速线位。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米的防护绿带。

(2)快速路

综合考虑陈江镇隆地区发展的定位和未来作为联接港深莞惠区域节点的

发展需求,沿陈江仲恺次区域规划环状快速路网--南大道、北大道和西大道等外环快速路,并与区域高速公路网有机衔接。规划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60米,设计车速60~80公里。路网密度0.60公里/平方公里。

(3)交通节点设计

规划预留了高快速体系的交通节点建设用地,优化交通节点设计。充分考虑高快速交通体系与城市干道的有机联系,建构通畅快捷的对外交通网络。

(4)深惠高速改线建议

规划提出远期结合南大道的建设对深惠高速公路进行改线。即将原深惠高速与南大道的功能进行置换--原有的深惠高速公路改为城市快速路,而将规划的南大道快速路设计为深惠高速公路的延伸段。分区规划在道路断面设计上为改线预留弹性建设空间。 第四十九条、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总体结构

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层次。陈江仲恺中心城区的路网骨架总体呈“外环+方格网”结构:沿中心城区的北侧、西侧和南侧外围分别规划北大道、西大道和南大道,为该路网结构的外环快速路;主次干道路网呈方格网结构。

(2)城市主干道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60米。

东西走向的主干道(从北至南):观田路(36米)、体育路(42米)、陈江大道(42米)、仲恺大道(60米)、大欣路(36米)、青沥路(36米)、357省道(50米)等;

南北走向的主干道:潼镇路(42米)、新120省道(50米)、曙光大道(旧205国道)(42~50米)、平南大道(42米)等。

主干道的道路网密度为1.26KM/KM2。 (3)城市次干道规划

道路红线宽度30~36米,承担集散主干道交通的功能。次干道的道路网密度为1.60KM/KM2。 第五十条、静态交通规划

(1)根据陈江镇隆地区的实际情况,其中心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200~300米以内。在用地相对充裕的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宜控制在800~1200米以内,适度规划大容量的社会停车场。

(2)鼓励社会停车场与建筑物人防空间、配建停车场联合开发。 (3)对外交通枢纽如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应规划与之便接驳的社会公共停车场。

(4)规划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7.0公顷。 第五十一条、公共加油站规划

根据规划区路网、土地利用以及未来人口、经济、车辆保有量等的发展情况,采用现状调整(关闭或合并)和规划增加两种方式设置加油站。

调整现状3座加油站,规划增加7座加油站和3座加油加气站。 第五十二条、客运枢纽站规划

规划了两个客运站—陈江和镇隆客运站。陈江客运站为二级枢纽站,用地面积4.4公顷。镇隆客运站为四级枢纽站,用地面积4.3公顷。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五十三条、规划目标

(1)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带,改善城乡景观环境,突出地方自然人文特色。

(2)以区域生态环境的平衡和良性循环为前提,以黄沙水库、黄皮岭水库、观洞水库及其山体为生态背景,以梧村郊野公园为绿心,以城市组团间生态隔离带为绿廊,以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的防护绿带和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绿带为骨架,以公园、街头绿地和附属绿地等均衡分布的点状绿地为重点,构成多层次、多功能、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 第五十四条、规划布局

总体采用“一环一心、两廊多带”的网络化城市绿地结构。

一环一心:以环城的山体林地为生态背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一心即以梧村郊野公园(由梧村水库和大岭牯共同组成)为城市绿心,构建具有生态隔离、游憩和旅游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生态休闲游憩区。

两廊:重点构筑梧村河和陈江河滨水生态绿廊,沿河建设滨水公园,建成串联各组团连续的线性开敞空间,为城区居民提供游憩场所,并形成展示山水城市风貌的核心展示空间。

多带:以深惠、惠河、莞惠和粤湘等高速公路和北大道、南大道、西大道等快速路以及铁路为脉络形成网络交错绿带,成为串联组团和片区的生态

骨架。

第五十五条、绿地系统分类规划

规划城市绿地94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人均绿地17.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583.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1.0平方米。(至2020年城市人口53.0万人)

(1)生态绿地

划定生态控制线,严格控制生态林地233.9公顷。依托梧村水库、大岭牯和马鞍山,建设梧村郊野公园(218.7公顷)和马鞍山郊野公园(53.8公顷)。

(2)公共绿地

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等用地。 1)综合性公园

规划区级综合性公园5个,陈江人民公园(7.5公顷)、陈江生态公园(13.3公顷),甲子滨水公园(6.3公顷),镇隆人民公园(31.8公顷)、镇隆滨水公园(29.0公顷),马鞍山效野公园(53.8公顷)。

2)社区公园

按照新建居住区内绿地率不少于30%的规定和500~75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居住区级公园,以满足居民的日常游憩需求。

(3)生产防护绿地 1)生产绿地

大力发展近郊苗木生产;城市建成区的生产绿地可结合高压走廊、防护林地和园地等进行建设。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区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和高压走廊防护绿地等。 工业区生态隔离防护绿地

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林带控制宽度不小于50米。 高速公路和铁路防护绿带

高速公路防护绿带不小于50米,京九铁路的防护绿带不小于30米,快速路(道路红线60米)的防护绿带不小于35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110KV的架空高压走廊预留防护绿带宽度:单回—30米,双回—35米;220KV的架空高压走廊预留防护绿带宽度:单回、双回—45米,同塔四回—45-60米。

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引

第五十六条、城市设计目标

1)保护与合理利用现有自然景观资源,强调山-水-城的交融与互动。通过生态空间与产业新城的公共服务中心和产业空间的组合关系,塑造门户型中心城区形象。

2)尊重历史文脉和自然肌理,营造“以人为本、与自然共鸣”的城市场所。在合理安排各功能区的前提下,营造和谐的城市场所,增强产业新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五十七条、城市设计引导策略

依托陈江镇隆地区优越的山水生态环境,通过对开放空间体系、城市界面、步行系统和标志性节点等要素的控制,引导中心城区总体形象塑造。

(1)营建脉络清晰的开放空间体系

以大岭牯、马鞍山等自然山体为面,以陈江河、梧村河等水系和道路绿化为线,以城市公园、广场为点,建构连续无障碍的绿色开放空间体系。

(2)塑造丰富协调的城市景观界面

强调仲恺大道、体育路、陈江大道和曙光大道、平南大道等主要城市干道的韵律界面塑造。

(3)建立网络状连续的步行系统

沿陈江河和梧村河滨水绿带建设滨水人行步道,作为步行系统的主干,与滨河公园、城市公园、社区邻里空间、商业空间、公共活动场所联系,形成网络状连续的步行系统。

(4)突显具识别性和地域特点的节点空间

围绕次区域核心区和组团中心,在城市主要景观道的对景处,营建富有识别性和地域特点的节点空间,同时在核心节点空间处设置标志性建设,作为一个城市地标,起着统领和聚焦全局的作用。 第五十八条、建筑高度分区

规划重点对高层引导发展区和高层限建区提出控制要求。

高层引导发展区是引导节点空间的高层建筑的建设,以突显节点空间标志性建筑群的聚焦效应;高层限建区重点控制紧临生态山林和交通节点地块高层建筑的建设,遵循“显山露水”的原则,以点式高层为主,预留景观视

廊,并与山脉的轮廓相呼应。

第十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九条、给水需求量预测

按规划人口和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陈江镇隆地区最高日用水量为40.0万m/d。 第六十条、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区近期由现状河南岸水厂(规模18万m3/d)统一供水,远期由规划区外的规划潼湖水厂提供,潼湖水厂近期规模20万m3/d;远期规模60万m3/d。 第六十一条、给水管网规划

主干管主要布置在仲恺大道、大欣路、观田路、体育路、青惠路等路段。规划区最大管径为DN1200,最小管径为DN300。考虑管线综合给水管道一般设在道路西、北侧,管顶覆土不小于0.7m。具体管线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3

第二节 污水工程规划

第六十二条、污水量预测

污水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确定,规划污水量为25.5万m3/d。 第六十三条、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六十四条、污水处理厂规划

陈江镇隆地区共规划三座污水处理厂,其中陈江污水处理厂位于广梅汕铁路与陈甲路交叉处,规模为5.0万m3/d,占地5公顷;镇隆污水处理厂(1#)位于惠盐高速公路立交处,规模为7.0万m3/d,占地7公顷;陈江青春污水处理厂(1#),规模为13.5万m3/d,占地12公顷。 第六十五条、污水管道规划

计算最小管径采用d400,坡度i≥2‰。

规划区污水通过污水支管收集,汇入截污干管和污水主干管,最终分别

进入1#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厂和陈江污水处理厂。

管网布置尽量符合地形趋势,顺坡排水。下游主干管渠规划适当留有余地。

具体管线布置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节 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

第六十六条、防洪标准

(1)本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洪设防等级为100年一遇,山体防洪和水库泄洪的设防等级为50年一遇。

(2)区域内排洪渠统一按城市排水管渠考虑,设计重现期为一年一遇;其他地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 第六十七条、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六十八条、雨水及防洪管道规划

本规划区雨水管渠布置尽量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布置方式,就近排入内河涌。

计算最小管径采用d600。

具体管线布置详见“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图”。

第四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十九条、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负荷密度法对用电负荷进行预测。合计规划区规划用电负荷为Pj=80.66万KW。 第七十条、电力设施规划

(1)规划区内将新建110KV1#、2#、3#、4#站,容量3X63MVA,面积4000m2。 (2)沿输电线两侧须留有高压走廊,各级高压走廊的宽度分别为:110KV—30m,220KV—45m。

(3)10KV线路电力通道应以电缆沟敷设方式逐步取代架空线路,电缆沟一般敷设在道路的西北侧。

第五节 通信系统工程规划

第七十一条、电信规划

(1)采用分类预测法预测全区远景电话交换机容量需求达到45.5万线。结合未来次区域区政府和镇隆镇镇政府的选址,规划新建陈江电信分局,占地3500m2;新建镇隆电信分局,占地3000m2;预留移动备用地,占地2000m2;

规划区内光缆以规划路网中的环网为依托,形成环网。全面实现光缆到小区和光缆到重要大楼。光缆交接点(接入网)的数量均匀布置于整个规划区。

(2)规划区内电信管道和电视管道应统一建设在道路东南侧,管道建设的数量应考虑未来市场化要求。 第七十二条、邮政规划

结合次区域区政府和镇隆镇镇政府的选址,新建陈江和镇隆邮政支局,占地1000m2。原陈江和镇隆邮政支局作为邮政所,并按0.5km服务半径增设邮政代办所多处。此外,主要道路每200m设信箱或邮筒1个。

第六节 环卫设施规划

第七十三条、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垃圾处理前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第七十四条、垃圾量预测

规划期末规划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636吨/日。 第七十五条、环卫设施规划

(1)环卫设施

垃圾处理厂:规划区生活垃圾运至规划区外的共联垃圾处理厂(远期规模为1100吨/日,占地45.2公顷)、斜丁刘坑垃圾处理厂(远期规模为900吨/日,占地20公顷)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厂处理;粪便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医疗垃圾送至惠东县广东省危险废物示范基地处理。

垃圾转运站:在规划区共设置4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占地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

(2)环卫公共设施

公共厕所: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规划区近期(2010年)需建公厕114座,远期(2020年)需建公厕209座。

环卫车辆停车场:规划设置1座环卫车辆停车场,占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

生活垃圾收集点: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废物箱: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废物箱。

第七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七十六条、供气规模

(1)居民生活用气指标:2600 兆焦/人.年。

(2)气化率:近期管道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为40%,瓶装气气化率为50%;远期管道气化率为75%,瓶装气气化率为25%。

(3)总供气量

近期城镇人口规模24万人,远期城镇人口规模53万人。近期年液化石油气总用气量为25812吨,管道液化石油气高峰小时供气量1162标准立方米;远期天然气年总供气量8414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供气量2.6万标准立方米,同时液化石油气年总用气量1.49万吨。 第七十七条、燃气气源选择

近期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本区天然气气源来自陈江高中压调压站,瓶装液化石油气来自永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城市天然气储气调峰方式采用次高压干管储气及LNG调峰站调峰。 第七十八条、燃气场站

(1) 本规划区设置陈江调压站一座、燃气抢险服务中心一座、汽车加气母站一座,上述三站合建在一起,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

(2)设置三座汽车加油加气站,每座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 第七十九条、燃气输配工程

(1)管网压力级制

燃气管道为次高、中压二级管网。次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Mpa。

(2)管材与防腐

本规划次高压管道选用直缝钢管,管材材质为L360。 中压燃气管道材料选用PE管。

第八节 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第八十条、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保持已达标的各类环境功能区质量稳定,重要江河湖库、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全面达标;城市空间布局上各功能组团环境功能明确,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构筑生态安全体系,实施治污保洁和陈江河的综合整治;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大于345天,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 第八十一条、水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陈江内河流的使用功能情况,东楼河、澄海河、水围河、梧村河、陈江河、五一河、芳村河和甲子河水体水质标准执行三类水质标准。规划区内的水库除梧村水库、黄沙水库执行二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执行三类标准。 第八十二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风景旅游区、生态园区和高级住宅区等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则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牯生态区按大气环境一级标准控制为一类区;其他地区控制为二类区。 第八十三条、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梧村水库、黄沙水库和大岭谷生态区,区域行政文化中心区划为一类噪声标准控制区;主要的

商业区、商住混合区域分为二类噪声标准控制区;工业园区等划分为三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惠河高速、莞惠高速、深惠高速,北大道、南大道和西大道等快速路以及京九铁路等主要过境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按四类噪声标准控制区控制。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四条、建设规模

至2010年,预测规划区常住人口28.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万人,外来人口21.5万人),城镇化水平85%,城镇人口约24.0万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8平方公里以内。 第八十五条、发展目标

(1)城市建设

建构跨区域行政协调机制,促进次区域整体发展模式的转型,实现集中决策,战略布局,整体发展。

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有序地推动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的改造和更新,整合存量土地,并理性地引导城市空间拓展。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中心建设,提高次区域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促进城市建设从功能相对单一的初级工业化城镇向功能复合的现代产业新城区转变。

(2)产业发展

统筹次区域的产业发展,依托仲恺高新区带动和辐射,整合和重构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有机的、环环相扣的产业集群组合体。

引导次区域综合配套区内的工业企业外迁,整合并腾挪土地。 (3)生态建设

严格控制梧村水库和黄沙水库生态用地,积极推进陈江河和梧村河的综合整治,营造生态绿廊。

(4)社会和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妥善安排农民的回迁用地,引导农民公寓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八十六条、近期土地区划管制

(1)重点控制地区

规划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主要包括:大岭牯、马鞍山生态用地等。基本控制线范围内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0.3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绿地2.3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用地8.0平方公里。

(2)重点拓展地区 1)综合配套区的南部居住组团

沿陈江河生态廊道向南拓展城市空间,重点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新农村居住建设。

2)工业基地——五一工业区和万兴工业园

加强陈江五一工业区和镇隆万兴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三通一平”,建设高新区近期产业拓展用地,增强产业的集聚与规模效益。

(3)重点改善地区 1)旧城区改造

包括陈江和镇隆镇区中心的改造和更新。 2)工业区改造

充实完善和更新平南工业园和镇隆工业园,综合整治近期保留中远期进行功能置换的裕芳工业城和德赛工业园。

3)仲恺大道陈江段沿线地区

结合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整治街道景观,增设街头绿地,塑造新的产业脊梁形象,展示彰显产业新城特色的“橱窗”。

4)陈甲路沿线地区

重点对现状商业区进行综合改造,将其建设成为富有地域特色、具有较强商业氛围,营建舒适、宜人的商业街区。 第八十七条、近期重点建设的道路工程

(1)对外交通

配合莞惠高速成的建设;改造深惠高速陈江镇隆互通式立交。 (2)城市道路

积极推进仲恺大道陈江段的改造工程的实施; 延伸五一路、陈江大道和青惠路; 建设体育路、大欣路和陈镇路。 第八十八条、近期土地供应

(1)土地供应原则

遵循“重点片区集约发展、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转

变粗放式发展模式”的原则,优先和重点供应中心区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以及房地产业用地,提升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严控粗放式发展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保留一定的土地储备,增加土地供应的弹性和适应性。 (2)近期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

2007~2010年,平均计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城镇建设的用地增量0.7平方公里。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八十九条、本规划是陈江—镇隆地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陈江镇隆地区进行城市建设和开发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未经法律程序批准不得对本规划进行擅自修改。

第九十条、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城市发展走廊的建设。向西延伸北大道,使北大道产业带与东莞东部工业组团有机衔接,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发展带;加强陈江—镇隆地区与东莞东部的产业组团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产业链条明晰,互补互动发展的产业聚集区。推进莞惠高速和莞惠城际轻轨的建设进程,强化莞惠之间的交通连接;结合京九铁路的改线及新站场建设,在陈江仲恺次区域远景发展区建设区域产业性服务配套中心。 第九十一条、市域跨行政区划协调

(1)行政区划调整

近期应重点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期工作,包括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按产业类别进行统一的工业园区选址,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的投资管理,建立高效城市服务体系。

(2)次区域一体化链接

1)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新城建设。

落实次区域市区级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和建设计划,以重大项目建设如大运场馆建设、次区域行政中心选址、市级商业服务次中心建设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次区域空间拓展和新城建设。

2)选择高平台发展区域,强化远景城市发展诉求。

依托仲恺高新区较为成熟的产业发展平台,整合其周边区域包括陈江五一、平南工业区及镇隆万兴工业区;整合陈江青春工业园和镇隆青沥工业园区,建设以电子、灯饰为主导的加工业集聚基地,申报省一级的工业区,全面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并争取政策的倾斜和税收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地方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

依托梧村水库生态绿核和次区域行政中心,考虑远景城市的发展诉求,对功能配套空间、规模及影响区进行严格的用地控制,防止工业用地的蔓延,为远景的城市发展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并积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第九十二条、规划编制

依据分区规划提出的整体思路和控制要求,尽快深入编制下一层次规划。 第九十三条、城市建设

(1)实施原则

1)以次区域中心的建设为契机,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陈江城市建设实现跨跃和蜕变,推进陈江镇隆地区的良性健康发展。

2)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在必要时采取土地收购等方式来合理安排规划所确定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安排,保证各项设施特别是次区域区级配套设施在各个阶段中建设的落实。

3)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应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发展”的原则逐步推进。旧城更新不应破坏原有成熟的社区环境。

(2)实施对策 1) 道路网建设

兼顾旧城区建设现状,为减少城市建设成本,对部分道路进行差异化管理对策。对陈江大道、五一路、白云路、白云路南段、南华路等道路,兼顾已建成道路断面,在保证通行能力的前提下,对建筑后退道路距离进行差异化控制。具体道路红线控制如下:

陈江大道:道路红线为42米,建筑红线为72米; 五一路:道路红线为30米,建筑红线50米;

白云路和白云路南段:白云路道路红线为26米,建筑红线为36米;白云路南段(仲恺大道南侧)道路红线为24米,建筑红线为30米。 南华路:道路红线为20米,建筑红线为30米。 2) 旧城、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

对于旧城区中与规划城市道路相冲突的相关地块,实行分期更新的策略。

旧工业区的改造和外迁应遵循次区域产业布局有序地引导其转移或转变功能。

3) 用地调整和置换 工业用地

对建设情况较差、环境污染大以及和近期实施的项目有冲突的工业用地,近期拆迁转变为商业、居住用地,如罗群工业园、陈江水泥厂以及白云路和陈江大道交汇处工业用地。

对目前建设情况良好的工业区,远期改变建筑功能,如将三星电子和德赛集团的厂房改变为商业建筑等。

居住用地

结合旧村旧城改造一并进行,主要调整为服务配套用地,该类用地有陈江墟镇中心和陈江人民公园两侧居住用地。

4)土地兼容性规定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设施,兼容的商业设施建设总面积不超过该地块建设总面积的20%;

非独立占地的商业用地可兼容办公公寓或居住建筑,其中办公公寓和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建筑总面积的40%;

其它地块的兼容性规定参照《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规划说明书及附件等四部份组成,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及规划公众参与报告等。

第九十五条、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实施。

附表1 陈江镇隆地区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

2010年 2020年 其中 城镇化水城镇常住户籍人口暂住人(万) 口(万) 28 6.5 21.5 85% 平 人) 城市建设用人均用地总人口(万人) 地(平方公(平方米/人口(万) 里) 人) 24 28.8 120 其中 城镇化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万人) (万人) 10.5 42.5 水平 城镇常城市建设人均用人口(万住人口用地(平方(平方米(万) 公里) 53 58.4 人) 53 100% 110

附表2陈江镇隆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面积(公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 R C M W T 居住用地 325.9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89.7 693 规划 2010年 2020年 805.7 198.2 812.1 27.5 109.3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规划 2010年 2020年 27.9 6.9 28.2 1 3.8 25.2 10.2 26 1.3 1.9 人均用地(m2规2010年 33.5 8.3 33.8 1.1 4.6

现状 现状 21.2 5.8 45 0.8 6.8 1475.4 19.4 593.4 5.3 1520.4 41.2 73.3 109.3 0.7 6.2 仓储用地 11.7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104.4 S 224.8 355.3 928.4 13.3 12.3 15.9 14.6 14.8 U G D 44.9 23.4 53.6 394.6 123.3 1680.1 2880 5843.7 76.8 943.4 123.3 2.7 1.4 9.7 1.9 13.7 4.3 100 100 100 1.3 16.1 2.1 2.9 1.5 10.6 16.4 23.2 5.1 95 120 110 特殊用地 163.1 用地2007年(公顷) 用地2010年(公顷) 用地2020年(公顷)

注:1、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城镇人口。

2、现状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2007年)16.8平方公里,现状建成区城镇常住人口17.7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5平方米/人;2010年,规划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28.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24.0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120平方米/人;2020年,规划建成区城镇建设用地58.4平方公里,城镇人口53.0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110平方米/人。

附表3 各片区开发强度规划指标表

管理单元编号 CJ01-01 CJ01-02 CJ01-03 CJ01-04 CJ01-05 CJ01-06 CJ01-07 小计 CJ02-01 CJ02-02 CJ02-03 CJ02-04 小计 CJ03-01 CJ03-02 CJ03-03 CJ03-04 小计 CJ04-01 管理单元总面水域及其它用地管理单元城市建设居住人口容量积(公顷) 70.7 51.1 140.6 139 162.1 212.7 109.3 885.5 146.2 234 336.5 131.7 848.4 139.7 142.1 320.8 253.9 856.5 53.6 面积(公顷) 用地面积(公顷) 0 1.2 3.7 0 3.8 4 17.2 30 43.4 109.2 4.6 50.8 208 1.9 40.4 9.3 1.9 53.4 0.6 70.7 49.9 136.9 139 158.3 208.7 92 855.5 102.8 124.8 331.9 80.9 640.4 137.8 101.8 311.5 252 803.1 53 (万人) 1.4 1.1 1.6 3 3.2 3.8 1.2 15.3 0.9 0.4 0.7 0 2 2.6 0.9 2.2 1 6.7 0.5 毛容积率 1.4 1.4 1.2 1.4 1.4 1.1 1.4 -- 0.7 0.8 1.2 0.6 -- 1 1 1 1 -- 0.8 CJ04-02 CJ04-03 CJ04-04 小计 CJ05-01 CJ05-02 平南工业园区 CJ05-03 CJ05-04 小计 CJ06-01 CJ06-02 青春工业园区 CJ06-03 CJ06-04 小计 CJ07-01 CJ07-02 CJ07-03 青沥工业园区 CJ07-04 CJ07-05 CJ07-06 CJ07-07 小计 CJ08-01 CJ08-02 小计 132.8 199.8 222.2 608.4 95.3 102.2 73.3 190 460.8 198.2 175.1 128.7 105.8 607.8 284.5 378.8 300.6 203.7 169 226 295 1857.6 102.6 232.1 334.7 939 7398.7 2.2 4.3 2.4 9.6 0 0 0 11.9 11.9 4.6 5.8 0.2 2.1 12.7 37.7 131.1 119 54.3 55.1 65 128.5 590.7 0 34.1 34.1 604.6 1555 130.6 195.5 219.7 598.8 95.3 102.2 73.3 188.1 458.9 193.6 169.3 128.5 103.7 595.1 246.8 247.7 181.6 149.4 113.9 161 166.6 1266.9 102.6 198 300.6 324.4 5843.7 0.4 0.8 3.4 5.1 1.6 0.4 0.3 1.7 4 1 3.8 0.6 2.2 7.6 0 3.2 0.7 0.1 0.6 0.5 2.3 7.4 2 3 5 -- 53.1 1 1 1.2 -- 1.1 1.2 1.1 1 -- 1 1.2 1.1 1.2 -- 0.8 0.8 0.9 0.5 0.7 1 1 -- 1.1 1.2 -- -- -- 22 22 20 -- 20 25 24 24 -- 22 18 20 20 -- 20 18 20 15 18.5 25 18 -- 18 18 -- -- -- 20 36 60 -- 60 80 36 20 -- 36 60 36 60 -- 20 20 60 20 36 20 20 -- 80 60 -- -- -- 区级行政文化功能区 梧村水库生态保护区 合计

附表4 各管理单元居住区级(及以下)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居住区级(及以下)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管理单元编号 管理单元总面居住人口容小学(九年一贯制) 数量 CJ01-01 CJ01-02 CJ01-03 70.7 51.1 140.6 1.4 1.1 1.6 -- 1 1 规模 -- 30班 24班 医疗设施 门诊所 社康中心 -- 1 1 1 1 1 社区文(活动站委及1 -- 1 积(公顷) 量(万人) CJ01-04 139 3 -1 (54)班 1 1 1 cjCJ01-05 162.1 3.2 -1 (45班) 1 1 1 cjCJ01-06 CJ01-07 小计 CJ02-01 212.7 109.3 885.5 146.2 3.8 1.2 15.3 0.9 1+(1) 1 -- 1 24班+(54班) 18班 -- 24班 -- -- -- -- 1 1 -- 1 1 1 -- -- CJ02-02 234 0.4 -- -- -- -- 1 cjCJ02-03 336.5 0.7 -- -- 1 -- 1 CJ02-04 131.7 0 -- -- -- -- 1 cj小计 848.4 2 -- -- -- -- -- CJ03-01 139.7 2.6 -1 (45)班 1 1 1 cjCJ03-02 142.1 0.9 1 18班 -- 1 1 CJ03-03 CJ03-04 小计 CJ04-01 CJ04-02 五一工业园区 CJ04-03 CJ04-04 小计 CJ05-01 CJ05-02 平南工业园区 CJ05-03 CJ05-04 小计 CJ06-01 CJ06-02 青春工业园区 CJ06-03 CJ06-04 小计 CJ07-01 CJ07-02 CJ07-03 青沥工业园区 CJ07-04 CJ07-05 CJ07-06 CJ07-07 小计 区级行政文化 区 CJ08-01 CJ08-02 小计 320.8 253.9 856.5 53.6 132.8 199.8 222.2 608.4 95.3 102.2 73.3 190 460.8 198.2 175.1 128.7 105.8 607.8 284.5 378.8 300.6 203.7 169 226 295 1857.6 102.6 232.1 334.7 2.2 1 6.7 0.5 0.4 0.8 3.4 5.1 1.6 0.4 0.3 1.7 4 1 3.8 0.6 2.2 7.6 0 3.2 0.7 0.1 0.6 0.5 2.3 7.4 2 3 5 1 1 -- -- 1 -- 1+(1) -- 1 -- -- 1 -- -- -1 -- 1 -- -- -1 1 -- -- -- 1 1 -1 -- 30班 -- -- -- 18班 -- (54班) -- 24班 -- -- 24班 -- -- (45班) -- 30班 -- -- (54班) 18班 -- -- -- 30班 1 1 -- -- -- -- 1 1 -- 1 -- -- -- 1 1 -- 1 1 1 1 1 1 -- -- -- -- -- 1 1 1 1 1 -- -- -- -- -- -- 1 -- -- -- -- 1 -- 1 -- -- 1 -- -- 1 -- -- -- 1 -- -- 1 1 1 -- -- 1 -- -- -- 1 1 -- 1 1 -- -- -- 1 -- 1 1 -- 1 -- -- 1 -- -- -- -- 1 -- 1 1 -- -- 1 -- -- -- -- 1 -- -- -- -- -- -- -- -- -- 1 -- -- 30班 (30)班 --

附表5 居住区级以上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

公共设施 配套设施 区政府、公检法等机关部门、相关局所(如规53.0万人 18公顷 政办公设施 划局\\建设局等) 镇隆镇政府 陈江办事处 文化设施 区级文化中心 镇区级文化中心 区级体育中心 1 18.7公顷 不包括商业性办公公寓 服务规模(万人) 配套要求数量用地规模备注 (公顷) (个) (公顷)

1 1 1 2 1 10.5公顷 3.6公顷 4.5公顷 4.3公顷 8公顷 3.5公顷 包括图书馆\\电影院8.5公顷 8.3公顷 图书馆\\\\青少年宫 陈江大欣体育场5.4体育设施 顷; 综合体育场地 6~10 2.5~3.5公顷 3 15.1公顷 镇隆体育场4.3公顷镇隆万兴体育场5.4顷。 三级甲等医院 (800床)15~20 8.8~10.0公顷 1 9.7公顷 陈江综合医院6.2公医卫设施 综合医院 (500床)10~12 5.5~6.25 3 16.7公顷 镇隆医院3.5公顷镇隆万兴医院7.0公妇幼保健院 区卫生监督所 职业教育学院 育科研设施 完全中学 (200床)10~12 2.2~2.5 2.5 3.6~6.0 1 1 1 3 3.8公顷 2.3公顷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公顷 21.4公顷 镇隆中学5.5公顷;仲恺中学10.7公顷一中学5.2公顷。 陈江寄宿制高中17.7寄宿制高中 10 9.6~10 2 26.2公顷 镇隆寄宿制高中8.5公顷 观田学校5.5公顷;青春学校4.3公顷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3.5 2.9~4.3 6 公顷 27.7公顷 学校3.6公顷。曙光学校4.0公顷;大欣学校6.3公顷。 隆学校4.0公顷;万兴福利救助管理站 福利设施 敬老院 1 2 1.0公顷 3.8公顷 500床 1.5公顷 陈江和镇隆敬老院各1.8公顷、2.0公顷

规划结构图

区位分析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