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2018年大数据公示 下载本文

“贫困村提升工程”整村推进项目政策

1、什么是整村推进项目?

整村推进是对于重点贫困村,单个扶贫项目起到的扶贫效果不是很明显,为此就要考虑将该村纳入\整村推进\项目范围了,通过集中扶贫资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对该村的交通、信息、能源、饮水、基本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危房改造和种养业、特色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进行集中扶持,快速推进该村脱贫致富步伐的项目。是整合扶贫资源,实现片区扶

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我省全力打造的专项扶贫工作品牌之一,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是指纳入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并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为通过建档立卡识别并报省扶贫办备查的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贫困村一经备案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个别确需变更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2、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入一般是多少?

我市集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投向整村推进贫困村,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村级互助资金等载体实施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和扶贫对象能力建设。切实加大整村推进各类资金整合投入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整合其他资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3、整村推进如何组织实施?

我市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以乡(镇)或村为单位落实项目实施承建单位或个人,签定项目承建责任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抄送市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执行。

咨询单位:洪湖市扶贫办 0716-2438931

雨露计划政策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对象有哪些?

扶持对象包括: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以下同),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上述扶持对象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学生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因扶贫开发农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其家庭不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式是怎么样的?

补助方式是: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贫困户子女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每学年补助资金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并在“一卡(折)通”细目上标明“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是多少?

补助标准是:2017年春季学期每生1500元补助,2017年秋季起每生每年5000元补助(分春、秋两学期申报)。

咨询单位:洪湖市扶贫办 0716-2423132

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校在籍的学生免学费、免书本费;对在校在籍的农村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规﹝2017﹞6号文件。

2.高中教育阶段:(1)对在校在籍的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2)对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年180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发﹝2017﹞7号、财教[2015]180号、鄂财明电[2016]1号文件。

3.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给予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发﹝2018﹞1号文件。

以上三类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凭相关印证材料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合格后,汇总报洪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咨询单位:洪湖市教体局 0716-2424314

城乡低保及农村特困人员政策

一、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政策

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居所并长期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00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50元/人/月。

2、办理程序: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之后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后,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局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之后提出审批意见,并按30%进行抽查。同时,切实履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履职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3、资金发放方式:资金按月通过财政直达个人账户。 二、特困供养人员政策

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居民,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待遇。已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