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第二十一条 通识教育学院学生须在本科一年级完成1个第二课堂学分(第一、二学期各0.5学分),其中应包括以下板块及内容: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每学期不低于5课时; 2、各类讲座、报告会不低于2课时,不超过8课时; 3、参加读书活动及读后交流活动(含撰写读后感),不低于4课时;

4、参加文体、社团类活动,不低于2课时;

5、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工作,或担任社会工作及社会服务,不低于2课时;

第二十二条 人文学院学生各年级学分分配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认定与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班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由学院第二课堂

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报批同意的各类学生自发活动在学院指导下,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仲裁。

第二十三条 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审核后认定其分值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仲裁。

第二十四条 同一学期,同一项目所获学分只记最高得分,不累加得分。

同一学期,在同一竞赛(活动)系列中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参加多个社团的、参加社团与开展社团活动的、集体和个人在同一个活动中获奖的、同一件作品获得多项奖励的,视为前款所指的同一项目。

第二十五条 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十六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从2009年10月起开始试行。

金融学院本科生实践性学分认定办法

(发布于:2011-12-13 )

(2011.10月修订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活动指导及学分认定小组成员

第二条 为帮助学生更好参与实践活动,学院成立实践活动指导及学分认定小组,组长:曾志耕、胡舒,成员:解川波、王晋忠、陶启智、陈亚丽、宋珂慧、苏灵。

实践性学分的构成

第三条 实践性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和组织要求,参加各种社会工作、活动和技能训练,达到一定要求或取得一定成绩,经学院实践性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四条 实践性学分原则上由社会实践与调查(4学分)、本科生科研训练(2学分)、专业经典文献研读(2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等五个部分组成,共计16学分。实践环节成绩进入成绩单,但不计入GPA。

实践性学分的认定办法

第五条 社会实践与调查学分(4分)认定办法

1.学生利用寒暑期时间或第三个暑期学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不低于3天的实地实践与调查或是社会实习。可以个人形式独立完成,也可以组队形式完成。

2.成果形式为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并出具单位加盖鲜章的调研或实习证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报告应包括参加社会实践与调查的起止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内容。

3.返校后交由导师小组老师评阅,成绩合格者获得学分。不合格者重写报告,直到合格为止。

注:学生参加并完成1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者2项以上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即可获得不超过2个学分的社会实践与调查学分。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者1项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即可获得不超过4个学分的社会实践与调查学分。但参与认定的活动不再按照本科生科研训练类型认定。

第六条 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2分)认定办法 1.开课学期:S2或1-7学期任何时候

2.科研综合训练旨在体提高同学们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开课方式不拘于一格,形式多样,并且不完全拘于科研方面,只要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有益的活动都可予以学分认定。因此除了在小学期鼓励大家参与科研活动,还可将平时的学生活动结合起来。参加以下活动可直接获得不超过2学分的科研训练学分: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各类本科生科研项目、实验教学中的实验项目以及导师课题组的科研活动等,结题并通过答辩;

校外企业、银行赞助的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或1篇以上学术论文者(作者排序不限);

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发明、创作或设计项目的参与者;

学术科技类社团活动、院级以上各类科技节(周)活动、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项目、经学院认可的创业实践活动项目等。

学生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且完成2份不少于3000字的讲座报告者。

3.上述活动原则上要求学生完整参与活动全过程,并出具相关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