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实务中17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程永顺 下载本文

引言:专利纠纷案件的特点

今天让我讲的专题是:专利诉讼中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主要是讲律师、法官在代理或者审判专利案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对律师或者审判人来讲比较简单,但有些问题有点复杂,有些其他的法律基础,在司法实践当中有一些新的变化,所以我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在正式介绍之前,我想先简单地给各位介绍一下专利纠纷案件呈现出的特点,这些特点是根据最近几年我们国家专利审判实践的归纳总结的,有这么几个方面:

1.案件数量上升明显、地区差别明显。知识产权案件这几年上升的速度非常快,去年公开的数据达到了30000多件,今年上半年的案件数已经达到了2万多件,今年年底,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会接近5万件,就全世界来说,数量非常大。其中专利民事案件数量达到了4400多件,在一个国家,专利侵权案件有4000多件,数量也是相当大。在专利案件当中,主要涉及到两块内容:一块是专利侵权(主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当中,专利侵权占量相对大一些,除此之外还有专利权属与其他的纠纷;另外一块是专利行政案件(主要是指专利无效案件)。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个特点:凡是经济、科技发达的地区,案件纠纷就多,经济相对落后一点、科技不发达地方,案件数相对少一些。

2.专利侵权争议标的额越来越大,赔偿数额上升。越来越多的专利侵权案件当中,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数额越来越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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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外专利侵权、专利行政案件明显增多。在4000多件专利侵权案件中,涉外案件开始增多。涉外案件就是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诉讼的标的是外国的。在专利案件当中,涉外案件这几年上升的也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出专利制度实施快30年,在这当中,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了大量的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这些年专利授权之后,在实施过程当中,他们认为受到了侵害,所以在中国,就主张用司法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造成专利侵权案件增多。在侵权案件当中,被告往往又反诉专利权无效,引起专利权效力是否有效的问题。所以在专利涉外案件当中,专利无效案件也在上升。这两块上升很明显。

4.案件的技术难度加大,复杂性、专业性更强,涉及到科学技术的众多领域。

5.审判审限缩短,速度加快,审判结果标准制度不一。从立案到收案,法院的审限明显缩短,审判的速度越来越快,过去的专利案件起诉之后,由于涉及到多方面的原因,专利案件会拖延三年、五年甚至八年、十年,但这几年,很多专利案件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审结,审理的速度加快。但同时也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速度快了,标准尺度不一致。各地法院、各级法院对相同的或类似的案情的案件,最后处理的结果不一样。这样的情况开始增多。当事人苦恼,代理人也很苦恼。在诉讼时或者应诉时,做的很多分析和研究,但最后的结果可能不会按照我们的分析路线去走,觉得能赢的案子,最后却输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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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没什么希望的案子,最后却赢了。有这样的情况。不可测的因素的增多,这也是现在案件的一个特点。

以上五个方面是专利案件集中反映出的特点,值得我们在代理中关注。

一、专利案件的种类不断增加

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有法律依据或者有司法解释的依据,专利案件也一样。

专利案件按诉讼法来分有三类:

一类是专政行政案件,一类是专利民事案件,一类是专利犯罪案件。

这三类案件有一些内容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变化,法院从过去的不受理到现在逐渐受理。比较突出反映几个方面:

(一)专利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一般是被管理者作为原告起诉管理者的案件,在专利案件当中,主要有三种情况:

1.以中国专利局作为被告的专利权案件。

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案件。这种情况比较多,主要涉及到《专利法》41条、46条的规定。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专利申请之后,给不给授权引发的问题。另外一种是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决定案件。这往往是由于专利侵权案件当中,专利权人起诉被告侵权,被告去反诉专权无效,这种反诉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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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复审委员会做审理后,做出一个无效决定,这个决定的结果,专利权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也可能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这三种情况,作为行政决定的相对人,任何一方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提起专利行政诉讼。这种案件,目前在实践中比较多。

这个案件按过去的《专利法》规定,主要是针对发明专利的无效决定可以提起诉讼。到2000年修改《专利法》时,改成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无效决定也要接受司法审查。法院在这方面又增加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案件。

3.以地方的专利管理机关(知识产权局)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案件。比如说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对假冒专利做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向法院起诉,告地方专利管理机关(知识产权局)的案件。

(二)专利民事案件

专利民事案件新增加的情况多一些,专利民事案件在传统的案件中有几种:①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②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③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④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⑤假冒专利纠纷案件;⑥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以上为传统的专利民事案件纠纷。最近这几年随着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增多,民事案件开始增多,比较重要、突出的有这么几种:①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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