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FCG-F2015001
招标人: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1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3
第六章 附件(格式文件) .................................................... 28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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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F2015001 发布日期:2015年1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服务期限
1、项目概况:凤阳县政务中心大楼位于城西新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管理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中心”)地上四层及地下一层的安全和保洁;“中心”一楼前后门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卫生间保洁;“中心”周边保洁等,具体详见第三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招标人按季支付(季末无息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次付款额为合同总额的25%.
5、采购预算:预算53万元每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电力维护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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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信用保证金肆万伍仟元(RMB:45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须确保到账),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80055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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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梁工 电话:139651488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 2 3 4 5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说明与要求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ZFCG-F2015001 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6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及联系人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80055078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及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人 联系人 :梁工 电话:1396514888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8 9 1、凤阳县政务中心大楼位于城西新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项目概况及服务2、招标范围:管理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以需求内容 下简称“中心”)地上四层及地下一层的安全和保洁;“中心”一楼前后门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卫生间保洁;“中心”周边保洁等,具体详见第三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11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电力维护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不召开 12 13 4
14 投标人提出问题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的截止时间及方电子邮件形式传至huachundaili@126.com(华春建设工程项式 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 招标人澄清的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天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间及方式 (http://www.fyzg.gov.cn/)“补遗公告”栏集中发布。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费及公证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人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公证费向凤阳县公证处缴纳。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1人) 保洁人员(6人,其中楼层内保5人,外保1人) 安保人员(10人,在中心工作时段保持6人,中心休息时段保持4名) 维修人员(高低压水电)(2人) 最低配置共计不少于19人。 15 16 招标代理费及 17 公证费 18 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 19 2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同表14条 时间及方式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 信用保证金:肆万伍仟元(RMB:45000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保证金 21 投标(信用)保证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金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交纳时间: 投标截止时 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5
22 23 24 25 26 27 固定总价合同。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每年,投标人报价方式及投标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此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限价 绝。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装订要求 具体密封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 胶装,不得使用活页夹。 正副本须分别密封,然后一起装入一个大包袋中并密封。 2015年 1月28日09:00 时 28 29 30 31 32 时 间:2015年1月 28日 09:00 时 投标文件提交截(以本项目开标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止时间及地点 镇长春路143号]。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开启标书 评标委员会的组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 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中标候选人公示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 媒介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物业管理费甲方按季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次付款额为合同总额的25%。 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社会保险,同时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的所有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对报价负责。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报价提出质疑,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资质进行考察。考察认为中标候选人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合同,则确定为中标人。 33 34 履约担保 35 付款方式 36 特别要求 37 标后考察 6
提醒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便开标会议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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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2 定义
1.2.1 “招标人” 系指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2.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电力维护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费用
1.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标文件说明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的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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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2.1.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物业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www.fyzg.gov.cn)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发至huachundaili@126.com邮箱,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相关通知将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www.fyzg.gov.cn)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的编写 3.1 要求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 投标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3.2.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如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高低压电工上岗证书等。
3) 技术标主要内容: a、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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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b、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c、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和驻现场项目负责人的具体情况。
d、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如对物业共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室内外高空维修维护服务方案、安保服务及车管理等。
e、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如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本项目范围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发生火警时的的应急措施;其他相关应急措施。
f、投标文件必须承诺,因达不到物业服务要求,对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何赔偿,如被盗、共用设施损坏或灭失、下水道堵塞后污水进入房间等,应详细说明。未造成直接损失的,如清洁卫生不合格,应如何处理也应详细说明。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诚信投标承诺书;
6)其中评标办法中要求审核原件的,请投标人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3.4 投标文件格式
3.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格式的,投标人自行拟定。
3.5 投标报价
3.5.1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报价,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 投标货币
3.6.1 投标书等相应表格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 3.7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3.7.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8 技术文件
3.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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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一部分。
3.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 主要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 2) 技术偏离表。 3) 其他证明文件。 3.9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3.9.1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伍万元(RMB:5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10 投标有效期
3.10.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起9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3.1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1.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11.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1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处签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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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投标书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写明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注明“投标人名称和2015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
4.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当面原封退回投标人。
4.1.4如果因投标文件迟到或提交前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2.1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等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2.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4.2.3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4.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 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4.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4.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4.4.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和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便开标会议上验证。
5.1.2招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函内容并记录。
5.1.3提交了可接受的“撤销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 5.2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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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等评标工作。
5.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5.3.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3.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技术和履约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5.3.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5.3.4 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5.3.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3.6 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3.7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做为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盖章或者签字的;
3)授权委托人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5)未提交有效保证金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服务上有重大偏离的;
8)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行贿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约定或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 10)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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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5.4.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5 评标原则
5.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详细的评审。 5.5.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 5.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三章。 5.7 保密
5.7.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5.7.2 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6 授标
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6.1.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告3个工作日。
6.2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告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将重新招标。
6.3中标通知书
6.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6.4中标价
6.4.1、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7 合同的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2合同的签订
7.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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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2.2、招标人如不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招标人强迫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担保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的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7.2.5、在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作出特别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
7.3履约保证金
7.3.1、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3.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
7.3.3、若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按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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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中心”)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安全和保洁;“中心”一楼前后门和地下停车场;卫生间保洁;“中心”周边保洁。其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一、 物业管理费用构成及付款方式 (一) 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物业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 所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办公费用、税金等所用费用。 2、 所用服装、办公用品、保安保洁工具、电工工具等所需物品。 3、 卫生间日常洗手液、消毒液、卫生纸、芳香球等所需物品。
(二)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甲方按季度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次付款额为合同总额的25%。 二、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配置标准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关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3、服务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物业经理1人;保洁人员,共计6人:其中楼层内保5人,外保1人;安保人员,共计10人,在中心工作时段保持6人,中心休息时段保持4名;维修人员:高低压(水电)2人。共计19人。
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年龄低于50周岁,五官端正且身体健康无残疾,并专职服务凤阳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工作。
三、服务时间
在项目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8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
四、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始终要保持清洁,出现卫生脏乱差应及时清理干净。 五、安保服务
1、安保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2、安保人员做到24小时执勤巡查,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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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 (一)综合管理
(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有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 (2)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并做好记录。
(3)在发生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4)水电工确保中心水电运转正常,故障及时处理。 (二)共用部位 1、建筑部件
(1)每半年检查1次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阳台、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月巡查1--2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每季度检查1次房屋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2附属构筑物
(1)每月巡查一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每2月检查1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保障排水畅通,并有记录。每年6月至9月检查屋顶不少于3次,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各项工作应做好记录。
(3)每月巡查一次大门,不锈钢栅栏 ,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4)每月巡查一次办公桌椅、饮水机、开水炉等,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护养护,做好记录。 (5)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3、二次供水设备
(1)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做好巡视记录。 (2)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4、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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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设施。每年汛期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每次降水前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2)污水泵。每月巡视2--3次,每半年养护1次。 (3)窨井、化粪池。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时安排清掏。 5、公共照明和电气设备
(1)室内照明。每天巡检1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 (2)室外照明。每周巡检1次,一般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适时调整时间控制器。
(3)应急照明。每周巡检1次,故障即时修复;断电后维持照明时间达标。 (4)低压柜。每月巡检2次;每半年养护1次;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做好记录。 (5)高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每月巡检1次;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 (6)控制柜。每月巡检3--4次;每年养护1次;做好记录。 七、消防安全防范 (一)综合管理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1次消防演练,有业主单位、物业使用人参与,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3)发生火警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消防控制室设人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号。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备存紧急消防物资。
(5)每周防火巡查2--3次;每月专项检查1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等。
(6)每年对员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1次业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每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机柜表面清洁2次;每年机柜内部设备除尘1次。每年定期检查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台。
(2)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
每半年巡查1次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每半年表面清洁1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由专业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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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用电源
每半年备用电源充放电实验和表面除尘1次。 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机柜表面清洁2次,每半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设备表面清洁1次;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每半年检查1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器等。
3、防排烟系统
每半年督促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机柜、风口、防风阀等。 4、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督促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门上润滑油1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1次;每半年防火门附件检查1次,每年门的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
5、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1次室内、外消火栓,设施整体养护1次。消防泵、喷淋泵每2月盘车1次,每半年润滑检查1次,每年整体养护1次。
6、灭火器每年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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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标程序: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二)澄清有关问题; (三)综合打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编写评标报告。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资质进行初步审查,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初审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不予进行下一步评审。
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审查内容如下:(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序号 1 2 3 4 5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核验原件 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 高、低压电工各一名 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核验原件,年检有效 核验原件,资质符合要求 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上所列各项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接受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将原件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需注明原件材料清单、投标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将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盖章或者签字的;
3)授权委托人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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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5)未提交有效保证金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服务上有重大偏离的;
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行贿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约定或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 10)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资质、技术和履约能力进行初步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不予进行下一步评审。
(二)综合评分:对以上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下述评分明细表进行综合打分。
评分明细表 序号 1 2 3 评分要素 企业资质 管理体系认证 行政事业单位业绩 分值 5分 6分 15分 评审内容 说明 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得5分;具备物业服提供营业执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得3分 照原件 每提供一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得2分,最高分,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得2分。 得6分。 提供企业正在履行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绩,每提供提供合同原一个得3分,最多15分。 件 企业所管理的项目获得过建设部印发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称号的得6分, 不累计,须提获得过建设厅印发的省级优秀称号的得4分。 供证书原件 获市优秀称号的得2分 4 企业荣誉 6分 21
5 纳税证明 4分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及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及保障措施 防火、防洪、防盗应急预案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投标报价 6分 提供近一年(2104年1月至今)的纳税证明材料得2分; 提供纳税证提供近二年(2013年1月至今)的纳税证明材料得明材料原件 4分; 提供合同原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过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件,合同要能2分,最多6分。 体现项目负责人 较好的得8分,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 的得2分。 较好的得8分,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 的得2分。 较好的得8分,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 的得2分。 较好的得8分,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 的得2分。 7 8分 8 9 10 11 8分 8分 8分 26分 报价得分=26×(最低报价/投标报价)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依据总得分高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如果二个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三、其他
1、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
(2)招标采购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重新评标。
(3)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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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投标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不再招标
如重新招标开标时,经审验后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招标人申请经同意可以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甲方):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基本情况
凤阳县政务中心大楼位于城西新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一)大楼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地点:凤阳县城西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2、物业管理范围:管理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中心”)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安全和保洁;“中心”一楼前后门和地下停车场;卫生间保洁;“中心”周边保洁。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甲方提供1间办公室,另配保洁、维修工具用具房1间,其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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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根据需要甲方即使提供乙方。
(二)大楼主要设备和设施情况
主要设备和设施情况的相关数据以实际安装为准。 (三)大楼外部环境基本情况
大楼外部环境基本情况以实际建造完毕并移交为准。 二、物业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认真做好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的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维修服务工作。
三、物业管理标准 (一)项目总标准
1、“中心”保洁所需的管理用品和保洁工具集卫生间消耗品(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由乙方自购。
2、物业管理期间,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的设施和物品因乙方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费用自付;凡发生盗抢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二)具体标准
1、安保服务人员做到24小时执勤巡查。
2、保洁人员做好:保持“中心”清洁、卫生间消耗品(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等)俱全且无异味等。
3、水电工确保中心水电运转正常,故障及时处理。 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政府形象,物业公司投入的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19人。具体由投标人根据大楼实际情况科学安排。
人员配置:物业管理人员1名;高低压(含水电)人员2名;保洁人员需6名;保安人员在中心工作时段需6名,中心休息时段需4名。
具体要求如下:
1、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年龄低于50周岁,五官端正且身体健康无残疾,并专职服务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工作。
2、如果不按要求配备人员,每少一人,则扣合同金额的10%。 五、物业管理分费用构成及付款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物业费用支出主要包含以下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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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办公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2、所以倇服装、办公用品、保安保洁工具、电工工具等所需物品。 3、卫生间日常虽好品洗手液、消毒液、卫生纸、芳香球等所需物品。 (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金额
每年度为人民币 。
(三)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甲方按季支付(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供正式发票,每次付款额为合同总额的25%。
(四)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水电费;
2、空调、电梯、水泵等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强检费、配件费、办证费等;
3、外墙、公共产所窗帘、电梯用地毯清洗费用;
4、卫生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外消耗品(招标文件规定的卫生纸、洗手液、芳香球由乙方自购)、更换办公室桌椅柜等五金主材费、门锁费、供水、供电、弱电系统更换配件主材费(采购水龙头、阀门电缆线、开关等);
5、公共场所的标志牌、警示牌及活动护栏费; 6、非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门窗、玻璃破损维修费; 7、垃圾代运费、处理费; 8、其他特约有偿服务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限内无须另外付给乙方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检查和指导权,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组织一次由机关部门参加的考核评定。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和投标书承诺提供足额的管理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标准,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分别予以指出错误、经济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灯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孙水,并是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按合同行使物业管理权,并协助解劝管理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5、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图纸、楼层设置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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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和宣传工作。
8、法规政策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范围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置顶该物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3、依据合同行使管理权、有权批评、教育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损坏公物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专用于对损坏公物的修缮)或会同甲方处理。
4、乙方须按招标文件承诺满员上岗;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作、福利。中标人用工必
须符合《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社会保险,同时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的所有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有权按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7、努力降低设备的运行成本和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延长设备的试用寿命。
8、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9、为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0、建立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即使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本合同终止七日内,乙方必须移交给甲方全部物业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的资料;移交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用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善后处理。
4、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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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合同履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下,如乙方不续签,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6、合同终止后,乙方如不按时移交物管资料或造成资料短缺,应承担1至5万元的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执行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服务期限为壹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合同终止
1、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管理和服务人员到位率达不到80%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如正式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合同终止,物业管理费用结算到合同终止时间。
4、服务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警告三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撤出,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十一、合同续约
合同期满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视合同期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考核结果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二、其他事项
1、双方对本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或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招标采购管理局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考核情况明确合同终止或续签意向,以保证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乙方对物管工作的计划安排。
5、合同一方要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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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件(格式文件)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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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1) 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
4) 技术标主要内容: a、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b、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c、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d、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e、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f、投标文件承诺。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诚信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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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 :
1.在考察了物业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以及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大写) 元每年(小写¥ 元/年) 承担本项目全部物业管理工作。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接到项目入场的指令后 天组织入场,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在该期限满期之前,本投标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投 标 函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承诺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3日内按中标价的 %支付履约保证金。
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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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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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 标 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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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须同时手持一份)
注:需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高、低压电工上岗证;
4、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技术标主要内容(根据第三章服务规定及要求相关内容编制):
a、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b、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c、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置编制,格式自拟; d、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e、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f、投标文件承诺。
六、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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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八、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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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一 年 月 日 (开标日期)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
确认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编制人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文件编号 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审核人 ZFCG-F2015001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 确 认 本招标文件内容已经审查, 签发意见 并同意。 签发人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本招标文件内容已经审查, 签发意见 并同意。 招 标 人 确 认 盖 章 35
签发人 2015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备案人 备案时间
盖 章 招标投标 监管部门 备 案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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