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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概述

一、教育制度与学校制度

学校制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教育体系,及为保证该体系的正常运行而确立的种种规范或规定。教育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它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其中,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各种教育的主体,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代表。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协调关系。各级学校,指学前教育机构、初等学校、中等学校、高等学校。各类学校,按学校任务分,有普通学校、专业学校等;按教育对象特点分,有为正常儿童开设的学校和为特殊儿童开设的学校;按学校组织形式分,有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函授和业余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是指这些学校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和比重,它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体制而确定下来的学校办学形式、层次结构、组织管理等相对稳定的运行模式和规定。一般地说,不同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下,必然有与之和适应的教育体制。

二、学制确立的依据:

首先,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结构与学校制度。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科学技术还不发达,学校教育类型单一,学校教育结构与学制处于不完备的初级阶段。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各个部门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要求学校培养各种专门人才,于是学校类型日渐增多。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兴起,科学技术在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反映到学制上要求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另一项要求是大工业生产需要不同层次的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建立适应生产与科技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系统。现代教育结构中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职业技术教育的迅猛发展、比例增大,以及这种发展趋势在学制上的有关规定,都是由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决定的。

其次,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是制约教育结构与学制的重要因素。国家的各项决策以适应本国政治、经济制度为根本准则,对于关系着培养人才的类别与水平的教育结构和学制问题。也必然是以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为依据。古代奴隶制、封建时代结构单一,中心是培养统治阶级的继承人;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下,形成复杂的教育结构,学制也趋于完备,当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提出教育“民主化”、“大众化”等口号,使教育结构适应经济发展,在学制上某些改革,这是教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超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需要,它不可能摆脱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局限性。社会主义国家要自觉地按照本国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学制,使整个学校教育系统培养出来的人才,在数量、质量、层次结构、专业结构等各方面符合国家发展的需要。

再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也制约着学校教育结构与学制。人从儿童到少年,从青年到壮年,在身心发展上各有其特点和规律。制定学制,规定入学年龄与修业年限,确定各类学校的分段与衔接,升级升学制度中某职业技能从哪个年龄阶段起始,某些职业技能适合于哪一年龄阶段的学生等等,都必须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心理学与脑科学的研究证明:一般人在六岁时大脑重量已达成人的90%,系统科学知识,身心迅速成长的重要时期。因此,大多数国家都把儿童的入学年龄规定为六岁,把其后的十至十二年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到十六七岁以后,随着身心发展的全面成熟,进入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阶段。再如对智力超常儿童的教育,实验研究证明,儿童智力发展上的差异是普遍现象,智力超常儿童的教育需要给予特殊培养。因而,各国在学制上都作出一些特殊的规定,允许智力超常学生跳级,实行特殊招生,设立特殊学校与特殊班级,使特殊教育成为教育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说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是调整教育结构和建立学制的依据之一。

最后,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还要吸取原有学制中的有用部分,借鉴外国学制中的有益

经验。一个国家改革学制时,一方面是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和本国具体实际来进行,同时对外国学制中的有益之处也要学习,比如,美国经过独立战争摆脱英国统治后,虽然两国尚在敌对,但在建立学制时仍然借鉴了英国的幼儿教育制度。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同一社会制度状况下,由于各个国家生产力、科技发展水平不同,教育发展不同,学制也不完全一样。不如,美国是地方分权制,法国是中央集权制;英国是双轨制,美国是单轨制。因此,在不国家的学制之间,新旧学制之间既有彼此相同的一面,同时又有继承和相互借鉴的一面。

三、当代学制发展趋势。

(一)教育社会化与社会教育化。教育社会化,即是教育对象的全民化。现代教育体系的发展,不仅在时间上将扩展到全人生,而且在空间上将扩展到全社会,使每个成员都有受教育的机会,而不受教育的机会,而不受社会成分、经济状况、家庭地位等等的限制。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人都要受完全相同的教育,而是指以社会需要、个人才能和兴趣为依据,能随时随地地接受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教育。社会教育化,不仅表现在正规学校向社会开放,更主要的是整个社会都将担负教育的职能。发挥教育的作用,使社会成为一所学校,努力向有学习能力并有志于学习的人敞开,实现社会教育一体化。

(二)重视早期智力开发和学前教育 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历史上虽早有研究,但真正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还是近二三十年间的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长期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了生理学、心理学对智力发展问题的研究。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多年来对一千多名被试儿童进行跟踪实验研究,提出了关于人的智力发展的假说,认为如果以十七岁儿童的智力发展水平为100的话,那么儿童长到四岁时,智力就发展到50%,到八岁时发展到80%,剩下的20%是在八至十七岁时获得的,心理学研究为早期教育提供了依据。战后人口增长加剧了社会职业的竞争,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使早期教育日益深入人心。国际间科技竞争的加剧,也使得许多有识之士积极倡导人才的早期培养,对脑资源的开发给予格外的关注,实行英才教育。各国在建立与完善现代教育体制过程中,普遍把幼儿教育纳入学制体系。有的教育家还提出,应把传统的学前教育概念改变为“前初等教育”,以便在人们的普遍观念上把幼儿教育看作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一些国家如英国、朝鲜、瑞士等把小学前的一两年幼儿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过去一向偏重家庭教育的美国,本世纪60年代以后幼儿园也发展很快,五岁儿童入园率到70年代已达90%以上。可见,重视幼儿教育,将其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与初等教育相衔接,已成普遍趋势。重视早期智力开发,还表现于许多国家积极为智力超常儿童的发展创造条件,在学制上做出若干弹性规定,对有特殊才能的儿童,允许提前入学,允许跳级,设立特殊学校和特殊班级,实行因材施教。日本设立“英才实验学校”,美国制定“天才教育法”都是对超常儿童的教育给予特殊地位,并十其得到国家学制的承认。

(三)初等教育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年限延长 在当代学制改革中,许多国家规定的儿童入学年龄都有所提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0~1982年世界教育统计概述》介绍,在199个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都规定儿童入学年龄在五至七岁之间,规定为七岁的56.8,比以前提早一两年。中国近年来实行七岁入学,同时试行六岁入学,入学年龄也在提前。义务教育制度是伴随大工业生产的发展逐渐实行的,进入当代社会以后,各发达国家不但普遍实施了义务教育普及,而且其年限在不断延长。日本具有突出的代表性。日本于明治年代提出“文明开化”的口号,1883年开始实行小学三年义务教育,1886年改为四年,1900年普遍推行,1907年进行实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二次世界大战后,1947年颁布《教育基本法》规定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在“教育是立国之本”的口号推动下,不仅很快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而且促进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到本世纪70年代,日本升学率为94.7%,实际上已经普及了高中。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0年报告,世界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情

况是:英国11年,意大利8年,法国10年,西德12年,美国11年,日本9年,苏联10年,巴西8年,中国9年,印度8年,伊朗、土耳其、越南、孟加拉为5年。义务教育年限的长短成为一国教育发展程度的标志之一。

(四)寻求普通教育、中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最佳结合。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中心问题是处理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关系,两者相结合,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当代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趋势。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大批新兴产业均属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劳动力需要经过严格职业培训.因而,培养熟练工人与初级技术人才成为中等教育阶段重要任务之一 在二次世界大战后,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各国在学制改革中,提高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使普通中学与职业技术学校相沟通.如联邦德国把职业技术教育视为“德国经济发展的柱石”和“秘密武器”,全国十六岁以上的青年85%都被纳入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在学制上保证普通中学与职业技术学校相沟通。日本在战后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实行高中分科,设多种职业技术课程,日本在战后生产率增长速度在资本主义世界占第一位,与其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直接相关,美国60年代以来,通过“职业教育法”等几时个法案,投入大量资金,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苏联与1984年制定《关于改革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基本方针》,提出:“中等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包括:普通学校的10~11年级、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他们保证对青年实施普及中等教育、劳动训练和职业训练。”所有的青年人在开始劳动活动之前,都将有可能掌握一种职业技能。各国在学制改革中,处理中等教育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关系,认识并不完全一致,采取措施也不尽相同,有的侧重发展与完善职业技术班,但两者相互渗透、趋于结合的方向是共同的。即所谓“职业教育普通化,普通教育职业化”。向综合统一的方向发展,乃是基本趋势。

(五)高等教育出现多级层次,学校类型多样化 在新技术革命浪潮推动下,高等教育获得空前发展,打破了传统高等教育的结构与体制。大多数国家形成里高等学校的三级(体制:初级层次是学习时间为二至三年的初级学院,美国教社区学院,日本叫短期大学,联邦德国叫高等专科学校,这类学校学制短,教育投资少,发展快,职业性强,受到产业部门的欢迎,它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占较大比重。中级层次是学习时间为四至五年的综合大学及文、理、工、商、医等多种学院,是高等学校的基本部分,保持学术上严格要求,培养科技与学术的高级专门人才。高级层次指大学的研究生院,设置所市、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分别攻读三年或两年,授予学位,培养科学研究的高级人才。今年来,一些著名大学设立高级研究生院,为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人继续开设课程,成为“博士后教育”,是高级层次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表明高等教育形成多级层次。高等学校随数量的迅速增加,类型日益多样化。除有学生全日在校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还有学生不固定在学校的广播,电视、函授、刊授、夜大学等多种形式。这种开放式的大学在发展高等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六)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实现教育制度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 首先提出终身教育理论的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人保罗.郎格郎。他认为:数百年来,社会把个人的生活分成两半,前半生受教育,后半生工作,这是毫无科学根据的。教育应是个人一生中连续不断地学习的过程。今后的教育应当是能够在每一个需要的时候以最好的方式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对终身教育的解释是:“人在一生中所受的各种教育的总和。它改变了传统的教育观念,实行教育制度的一体化,认为教育应包括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其中既有学校教育,又有社会教育;既有正规教育,又有非正规教育。”教育不仅是授予学生走向生活所需要的知识。而且要发展学生的自学能力,以便将来走向生活所需要的知识。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成人教育促进委员讨论终身教育提案,决定把终身教育作为全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学会生存》一书,使终身教育思想广泛传播,许多国家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学制以

终身教育思想广泛传播。许多国家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学制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日本进行教育体制的第三次改革,明确宣布以终身教育为前景,规定中小学教育要成为“终身教育的基础”。瑞士、法国等国家以立法形式贯彻终身教育思想。在终身教育思想推动下,继续教育被日益重视,成为学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教育是指在接受完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之后,为适应知识与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而继续进行的教育与训练。据统计,按一个人一生工作45年计算,他所用的知识大约20%是职前在学校的,其余在80%是在职后通过各种方式学习获得的,可见继续教育的重要。瑞典、联邦德国、美国、日本、南斯拉夫等先后颁布法律。通过法案,对成人接受继续教育的经费、假日、工资等作出规定,为开展继续教育提供保障,把成人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

第二节 新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中国的学制,产生于商、周,发展于秦汉,完善与隋唐两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学校教育制度,实际上存在两个系统;一是老解放区学制存在,主要是暂时维持教育上的安定,为以后学制改革创造条件。

一、1951年的学制改革。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旧学制已不能适应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劳动人民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10月1日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示废止旧学制,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学制。新学制的组织系统分为:幼儿教育(幼儿园)、初等教育(包括小学、青年和成人初等学校)、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研究部)及各级训练班等。1951年学制反映了当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继承了老解放区教育的优良传统,批判地吸取了旧学制中某些可用的东西,它奠定了我国新学制的基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过渡性质的学制。1956年我国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要求教育和学制也作相应的变革。195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和稳妥地加以改革的。”其改革要点是:910提出了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和教育目的。即“党的教育工作的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2)制定了发展教育事业的“三个结合”、六个并举”的原则即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免费的教育与不免费的教育并举。也就是两条腿走路、多种形式办学的方针。(3)建立并发展三类学校,即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和业余学校。1964年,中央又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提议,强调推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即全日制学校和半工(农)半读学校同时存在,以利于在城乡普及教育。1958年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发布之后,在具体执行中发生了不少偏差,导致教育质量严重下降。到1961年,中央鉴于当时教育的严重情况,出台了“三个条例”,即“高教六十条”、“中教五十条”、“小教四十条”,遏制中国教育的下滑。到1963年前后,中国教育又开始步入正轨,教育质量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然而,好景不长。从1966年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冲击伴随社会政治运动席卷而来。大学学制缩短到三年、二年,实行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中小学学制缩短到十年(五、三、二制、六、四制)、九年(五、四制)甚至八年(五、三制)。中等教育几乎完全变成了普通教育。粉碎“四人帮”后,从18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与学制直接相关的有,《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二、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有关学制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