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下载本文

3、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互检为中心。 4、检查现场时要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边检查,边整改,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对无力解决的隐患,逐级上报,狠抓落实,直到按要求把全部问题解决为止。

5、班组的安全每天检查一次,着重检查落实情况。

6、各级的每一次检查一定要严格标准,规范,检查后要有总结,作为各单位年终安全考核的依据。

7、不定期随时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季节、暴雨前后、过节前后等、进行适时检查。

三、安全保证措施 (一)石方爆破施工

1、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2、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火工产品领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押运员负责。 3、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放炮时派专人警戒。

4、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5、爆破施工,爆破工要持证上岗。

6、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

(二)桥梁高空作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2、严禁酒后上岗。

3、施工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嬉闹。

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5、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强度、刚度、稳定性力学检算并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6、安全网应保持完好,使用宽度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6m,网眼不大于100mm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标准安全网。

7、雨天和冬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施工机械专机专人使用,作业时统一指挥,信号准确,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9、起重机械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 10、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宽阔,距起吊物15m以外的位置,固定必须牢固。

11、手拉葫芦吊钩:链条等主要受力件必须完好。提升过程中,动手拉葫芦链条用力应均匀缓和,禁止用力过猛使链条跳动或卡环。各种葫芦、滑轮不得超荷使用。

12、千斤顶使用前必须放在结实可靠的基础上,防止重物滑动。 13、架梁施工安全

架梁施工前要对所用设备、机具进行力学检算,慎重确定,架梁前要经当地县以上单位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才能使用。雨天或遇大风时停止高空架梁作业。

(三)隧道工程 1安全措施 ⑴施工通风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并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⑵开挖爆破

a.开挖含瓦斯的围岩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b.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c.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

d.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联锁放炮制”规定。 ③电气设备要求

a.洞内机电设备,不论固定式或移动式都必须采用安全防爆类型。 b.瓦斯隧道的照明器材应采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c.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应满足:高压不应大于10000V;低压不应大于1140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在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在高瓦斯工区不应大于127V。

d.瓦斯隧道内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防爆型接线盒。

.2施工风险策划和控制

工程开工前,对隧道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采取控制措施。

2.1危险源种类

隧道施工存在的危险源主要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涌水淹溺、突泥突水、坍塌、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2.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隧道施工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识别。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列为重要危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判定为一般危险源。

2.3风险控制和管理

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安保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的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环保体系

(一)在综合部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一定数量环保专业技术干部组成环境保护队,聘请1~2名环保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二)设立环境监测点,在业主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配置足够的环境监测仪器,并派专人进行监测,随时向环保专家咨询,及时向环保办汇报动态情况。

(三)聘请环保专家授课,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明确本工程环保要点,使大家自觉进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