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指南外汇管理相关问题解答(doc) - 图文 下载本文

海关签发关单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的延期付款,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进口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但海关签发关单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的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企业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

35.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哪些类型的延期付款需要办理登记? 10月1日起企业新发生的T/T、托收项下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需办理登记手续。90天(含)以下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海外代付项下延期付款无需办理登记。

36、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是如何确定和管理的?

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指本年度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可对外付汇额,该额度一般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

37、若企业按上年进口付汇总额的10%计算的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够使用,该怎么办?

因生产经营及自身结算特点需要,企业预计本年度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将超出上年进口付汇总额10%的,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或对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外的延期付款进行核准确认。

38、企业在系统中登记的延期付款,能不能修改? 对于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信息,企业可自行修改。

对于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若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修改删除;若已办理该关单项下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经企业申请及外汇局核准,方可修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

39、企业在系统中对某笔关单办理了90天以上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但在90天以内对该笔关单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手续,企业该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在90天(含)内对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但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90天(不含)以上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提款登记。

如果企业在90天(含)内对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且对该笔关单办理90天(不含)以上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需到外汇局申请修改原有提款登记。

40、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后120天(含)后才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会产生什么问题,该怎么办?

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后120天内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该笔延期付款即使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内也不能对外付汇,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准申请。经核准后该笔延期付款才可以对外付汇。

41、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款登记的,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按规定对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办理登记,对外付汇时银行将不会为其办理对外支付手续;企业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延期付款登记,对外付汇也将受到影响;企业恶意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延期付款登记的,外汇局将通过海关进口关单信息与企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监测,一旦发现将根据现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2、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90天以上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是否需要登录系统,如何登陆?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90天以上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需登录系统。自2008年10月1日起,银行及分支机构凭上级银行的授权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延期付款对外付汇与注销的系统登陆手续

43、银行可以为哪些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

银行只能对企业已在贸易信贷系统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并且该笔提款登记已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44、银行如何利用系统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手续?

自2008年10月1日起,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银行可直接为其办理对外支付手续,无需登录系统。

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但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不超过90天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办理对外支付手续,无需登录系统。

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超过90天以上的,银行应先登陆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如系统中显示无该笔报关单,银行不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付汇手续。银行在系统中查询到企业超过90天以上延期付款的的进口报关单后,再进入海关电子口岸“进口购付汇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如核查系统中显示无该笔报关单或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为0,银行不

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付汇手续;银行分别需在系统和核查系统中查询到上述报关单后,方可为企业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45、银行为企业办理的对外购付汇金额是什么?

对外购付汇金额为企业此次申请该笔报关单项下对外付汇金额、系统显示该笔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金额和核查系统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三者中最小值

46、银行如何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注销手续?

银行办理进口关单项下延期付款对外购付汇手续同时,应登陆系统按企业实际对外购付汇金额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

47、延期付款管理是否影响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核注的手续? 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核注的手续不受影响,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三、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登记管理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境外债权包括进口预付货款和出口延期收款。预付货款是指货物进口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早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的付汇。延期收款是指货物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晚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收汇。

2、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从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保税货物贸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贸易时发生的预付货款或延期收款,无论企业注册地是否在特殊经济区域,无论货物是否进出关,无论出口收入是否纳入联网核查,均要办理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登记。

3、企业如何办理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登记?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预付货款登记包括合同登记、付汇登记、指定付汇银行和注销申请共四个步骤: (1)合同登记。自2008年11月15日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

系统办理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其中,进口合同中含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进口合同中未约定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实际发生预付货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

(2)付汇登记。企业应于预付货款对外支付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汇登记。企业只能为已经办理了合同登记的预付货款办理付汇登记。

(3)指定付汇银行。经外汇局确认的预付货款可进行对外付汇,在对外付汇前,企业应在系统中指定付汇银行,以确保该笔预付货款的信息可以传递到该银行,否则银行无法办理对外付汇。

(4)注销申请。已登记预付货款项下货物报关进口(或进口备案)或货物未进口发生退汇的,企业应在货物进口报关单(或进口货物备案清单)签发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办理预付货款注销申请。企业为该笔货物进口或退汇办理完核销后,凭进口付汇核销证明材料办理注销。待外汇局确认后,该笔预付货款占用的额度自行恢复。

4、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付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企业办理预付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

5、企业非贸易项下预付款是否需要办理预付货款登记手续?

本次要求登记的预付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 6、企业易货贸易项下预付货款和延期收款是否需要登记?

如果企业易货贸易项下不发生资金收付行为,则发生的货物贸易债权可以不登记;否则应该按照汇发[2008]56号文的要求办理预付货款登记和延期收款登记手续。

7、保税区内的企业是否要办理预付货款登记?

保税区内的所有企业,如果有预付货款的,均应办理预付货款登记。 8、保税区外企业向保税区内企业支付预付货款时是否需要登记? 不需要

9、11月15日之前签约的预付货款合同,在11月15日后实际对外支付,是否需要办理预付货款登记?

应该办理预付货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