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及标准。
第二条 本程序及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航道的航道工程以外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水运养护工程可以参照本程序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由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第五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概算调整等批复文件;
(四)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或者说明书; (五)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
(六)项目质监机构监督过程中有关质量的监督检查、检测资料。 第六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遵循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参建单位按照本程序及标准及时履行相应手续。
第二章 交工质量鉴定工作程序
第八条 质监机构应当在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鉴定。质量鉴定合格的工程,方能组织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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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交工质量鉴定分为建设项目(合同段)交工质量鉴定和单位工程交工质量鉴定。
船闸工程充水前应当进行水下工程专项质量鉴定。
第十条 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申请交工质量鉴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全部完成,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且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尾留工程投资额不得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
(二)施工单位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各单位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并且已完成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四)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预验收,且预验收合格,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见附件A-1);
(五)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交工文件经监理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已完成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船闸水下工程专项质量鉴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船闸土建工程基本完成;
(二)施工单位对水下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对水下工程质量复检合格;
(三)船闸设备及运行控制系统无水联合调试合格,并完成联调报告; (四)水下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五)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已完成水下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交工质量鉴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满足交工质量鉴定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质监机构提出《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见附件A-2)。质监机构应当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下发《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A-6),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质量鉴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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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经鉴定合格的,应当下发《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见附件A-3)。质监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通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建设单位整改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在7日内印发《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
交工质量鉴定申请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下发《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A-7)。
第十三条 交工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质监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不少于3人的质量鉴定组实施交工质量鉴定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二)交工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与评价、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和工程内业资料审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交工工程予以评分,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应当按照附录4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结论。
(四)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应当按照附录1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开展,并计算工程实体得分。
(五)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应当按照附录2中不同水运工程类别规定的检查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执行。
(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应当按照附录3中不同工程类型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进行抽查,并按附录三中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七)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以及混凝土面层厚度等验证性检测应当按照附件B-4中规定的抽查项目以及频率开展,合格判定标准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执行。
(八)大型装卸、输送设备应当进行重载试运转,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测试,试运转结果应当满足设计要求。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已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关许可证书的,应当给予认可。
(九)港区铁路、防洪、房建等工程由项目质监机构按照相关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专项验收或已出具质量鉴定意见的,质监机构可以引用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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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水运工程项目中的公路、桥梁工程的质量鉴定按照《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及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实体工程质量检测应当按照下列工程分类分阶段进行: (一)码头工程应当在桩基基本完成前,梁板制作完成安装前,主要构件防腐施工前,分别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
(二)道路堆场工程应当在基层基本完成前,面层基本完成前,分别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
(三)航道工程应当在护岸底板基本结束前,护岸基本结束前,分别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
(四)船闸工程应当在底板基本完工前,墙身基本完成前,水下验收前,分别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
(五)干船坞与船台滑道工程应当在底板基本完工前,坞墙基本完成前,分别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
工程实体检测工作由质监机构或者质监机构委托的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开展实体检测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检测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分阶段进展情况及时通知质监机构进行实体检测。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交工质量鉴定,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一)混凝土强度、航道疏浚水深等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二)桩基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结构变形等有任一项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或者结构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并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三)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或者已降低使用功能; (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者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者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主要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以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或者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以及正常使用;
(五)其他严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 竣工质量评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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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质监机构应当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后、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在试运行阶段的质量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竣工质量评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且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尾留工程投资额不得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
(二)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合格;
(三)交工质量鉴定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四)航道工程试运行期满1年,一般港口工程试运行期满3个月,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港口工程,试运行期满6个月,运行情况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五)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已编制完成竣工质量工作总结报告,其中建设单位对试运行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缺陷已经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处理完毕,并提交了处理报告;
(七)运营管理单位已完成工程试运行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 竣工质量评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内,质监机构可以组织质量回访检查,对存在的质量缺陷以及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具备竣工质量评定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质监机构提出《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申请书》(见附件A-4)。质监机构应当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下发《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质量评定工作,经评定合格的,应当下发《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书》(见附件A-5)。评定过程中质监机构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通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建设单位整改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在7日内印发《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书》。
竣工质量评定申请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质监机构应当在5日内作出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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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决定,并下发《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九条 竣工质量评定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质监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不少于3人的质量评定组,具体实施竣工质量评定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二)竣工质量评定工作包括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及交工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检查、试运营期中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处理情况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完整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竣工工程予以评分,综合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组织竣工质量评定:
(一)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或者质量问题未经处理,或者虽然经过处理仍然不合格的;
(二)港口装卸设备、船闸设备和其它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主(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工程未通过试运行或者系统性能测试,系统性能参数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在试运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的;
(四)其他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
第四章 工程质量鉴定标准、等级 第二十一条 交工质量鉴定等级、标准为:
(一)交工质量鉴定等级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二)单位工程合格标准为:
(1)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均合格(附件B-4); (2)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得分不低于80分; (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不低于80%; (4)单位工程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不低于80%;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执行条文“符合性”审查中未发现有“不符合”情况; (6)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均符合要求(附件B-1); (三)建设项目合格标准为:
(1)建设项目所含各单位工程均合格; (2)建设项目实体质量得分不低于80分; (3)项目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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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不低于80%;
(四)不符合第(二)、(三)项规定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竣工质量评定等级、标准为:
(一)竣工质量评定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建设项目合格标准为:
(1)建设项目交工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
(2)建设项目在交工质量鉴定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已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 (3)建设项目在试运行中未发现明显异常,或者在试运行中出现的其它质量问题已及时处理,并审查通过。
(三)建设项目优良标准为:
(1)建设项目竣工质量满足合格标准;
(2)交工质量鉴定中建设项目实体质量得分不低于90分,且所含各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得分不低于85分、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不低于90%,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不低于85%。
(四)不符合第(二)项规定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水运工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质监机构的要求组织整改或者返工,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者返工后可以重新申请进行鉴定。下列情况可以评定为质量合格:
(一)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
(二)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者经加固、补强后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工程,其竣工质量评定不得为优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所需的费用(含安全保障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可以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检测机构承担,并经质监机构认可,委托检测内容和工作量应当经过质监机构、建设单位、检测机构三方确认。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报告的检测数据真实性和检测结论负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检测机构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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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与检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与条件;
(二)其在本省检测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为A级以上; (三)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关联的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沿海港口100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内河港口5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港口工程,以及五级以下的航道整治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评定可以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 本程序及标准从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执行。 附件A
附件A-1: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 附件A-2: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 附件A-3: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 附件A-4: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申请书 附件A-5: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书
附件A-6: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附件A-7: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附件B
附件B-1: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附件B-2: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实体质量、观感质量、内业资料)评分表 附件B-3: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鉴定表(通用表) 附件B-4: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表 附录1: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实体质量评分方法 附录2:交工质量鉴定工程观感质量评分方法 附录3: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内业资料评分方法
附录4: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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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1
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
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 工程概况 施工单位质量检验意见: 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分部工程质量合格;施工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合格;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同意预验收。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质量检验意见: 施工单位已按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监理平行试验结果合格;分部工程监理抽检合格;经监理审核,施工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监理复评合格;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单位工程质量监理复评合格,同意预验收。 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质量检验意见: 施工单位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本单位工程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未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经复核确认合格,手续完备,同意预验收。 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质量检验意见: 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复评合格;设计变更及相关问题处理得到设计确认,手续完备,同意预验收。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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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2
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申请书
工程质量监督局(站、处):
工程按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经我方组织的预验收合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相关要求,现向你局(站、处)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交工质量鉴定,请予办理。 附件:
1、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工作总结 2、工程监理质量评价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 4、其它有关资料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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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3
水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意见书
编号:
工程项目 批复文件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完工日期 工程投资 鉴 定 意 见 1、从业单位及工程质量基本评价 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及评价 3、工程观感质量评价 4、工程内业资料核查及评价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结果 6、设计单位符合性审查意见 7、工程质量鉴定结论 8、问题与建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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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4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申请书
工程质量监督局(站、处):
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全部建成,工程交工质量鉴定合格。工程尾工验收合格,工程试运行情况良好,竣工资料已按相关规定编制完毕,现准备竣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相关要求,现向你局(站、处)提供下列资料,申请竣工质量评定,请予办理。 附件:
1、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工作总结 2、工程监理质量评价报告
3、交工验收报告及试运行情况报告
4、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5、其它有关资料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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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5
水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书
编号: 工程项目 批复文件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交工日期 工程投资 评 定 意 见 1、交工质量鉴定情况 2、工程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3、试运行期工程质量情况 4、竣工质量评定组织实施情况 5、竣工质量评定结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及评价、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工程内业资料核查及评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结果) 6、相关建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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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6
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
经审核,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书》满足相关要求,我局(站、处)决定予以受理,特此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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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7
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评)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
经审核,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书》不满足相关要求,我局(站、处)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不予受理原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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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1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工程名称 序号 1 工程类别 疏浚与吹填 1 2 1 码头、防波堤、2 护岸、堆场、道路、船闸、船坞、航道整治建筑物 2 3 4 5 6 1 3 起重装卸、输送设备 2 3 4 1 4 电气、控制系统 2 3 4 1 5 管道及附属设备 2 3 6 闸门及启闭机 1 2 1 7 消防、环保系统 2 3 1 8 航标安装 2 3 鉴定人员: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份数 核查 意见 抽查 结果 检查人 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 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及水深图 吹填工程竣工地形测量图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资料 结构裂缝检查记录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检测记录 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报告 安全装置检测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空载试运转记录 重载试运转记录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系统试运行记录 压力管道试验记录 排水管渗漏试验记录 安全阀安装调试检验记录 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船闸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压力管道试验记录 安全阀安装调试检验记录 系统调试记录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记录 雷达应答器使用效果综合测试记录 避雷接地电阻值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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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2
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实体质量、观感质量、内业资料)评分表
工程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序单位工程名称 号 合计 检查得分(率) 投资额(万检查得分(率)备注 元) ×投资额 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得分(率) 鉴定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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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3
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鉴定表(通用表)
单位工程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1 2 完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检查验收 结论
项 目 检查验收情况 实体检测 质量检验资料 应得分 ,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3 共抽查 项 涉及安全和主要功能 符合要求 项 项目抽查结果 不符合要求 项 观感质量 强制性条文 符合性审查 质量鉴定综合结论 应得分 , 实得分 ,得分率 % 4 5 6 组织单位 鉴定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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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4
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 所在类别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及方法 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或者取芯法,桩、梁、板分别抽查1%~2%且不少于5件;沉箱、扶壁、圆筒分别抽查5%~10%且不少于5件;闸墙、坞墙、挡墙分别抽查5%~10%且不少于5段。 检测 结论 混凝土强度 主要检测项目 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桩、梁、板分别抽查1%~2%且少于3件;沉箱、钢筋保护层厚度 扶壁、圆筒分别抽查10%且不少于3件;闸墙、坞墙、挡墙分别抽查5%且不少于3段。 试件在构件上钻芯制取,预制构件宜按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次,每一次抽检钻芯试件的数量不宜少于3个;现浇构件的同类构件芯样试件数量不宜少于3个。 抗氯离子渗透 性能 道路按长度不大于1000m检测一处,且混凝土面层厚度 不应少3处;堆场按面积不大于5000m2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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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实体质量评分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项目以附录1中不同工程类型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平均合格率,乘以100作为工程实体得分,并按各单位工程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建设项目实体得分。
(抽检项目合格率?权值)?100?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得分??权值
建设项目实体质量得分?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单位工程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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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1 疏浚和吹填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 类别 疏浚 工程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用单波束或者多波束测深仪测量 用全站仪、GPS和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或者GPS等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抽查频率 1个断面/100m且不少于10个断面 1个断面/100m且不少于10个断面 1个断面/100m且不少于10个断面 1个点/100m且不少于10个点 1个断面/100m且不少于10个断面 实测得分 权值 合格率 3 2 1 2 2 水深 顶部宽度 围埝 顶部高程 围埝轴线 完工吹填平均高程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吹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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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2 高桩码头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厚度 钢结构 混凝土 面层 停靠船和防护 设施 系船柱 安装 橡胶 护舷 轨道 安装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平整度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标高 间距 轨距 轨道 轨顶标高 同一截面 两轨高差 总长度 总宽度 码头整体尺度 前沿顶面 标高 前沿线 位置 前沿水底 高程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钢尺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超声测厚仪或钢尺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水准仪检查 1处/20m且不少于5处 用全站仪检查 测深水砣或者测深仪垂直码头检查 1个断面/2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实测得分 3 2 1处/20m且不少于10处 抽查频率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3个芯样 同类构件各抽取1%~2%且不少于5件 每构件代表性部位的测点数量不少于5点 每构件代表性部位的测点数量不少于10点 1个断面/2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权值 3 3 3 1 3 3 3 2 2 2 1 1 20%且不少于5处 1 1 1 2 1 1 前后沿各1处/泊位 不少于3处/泊位 3 3 1 合格率 现浇混凝上部 土结构 结构 混凝土表面防腐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备注:桩基分部工程必须通过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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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3 重力式码头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每泊位基床选取10个断面,检查坡肩宽度、坡度或者护底宽度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 5%且不少于5件 5%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3个芯样 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按同类构件各抽取5% 1个断面/2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权值 合格率 基础与换填地基 基床完整性 混凝土强度 抽查水下摄像资料或者水下探摸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钢尺量 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用水准仪测量坡肩、中部和坡脚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和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 3 3 3 3 1 1 3 3 3 2 1 1 1 墙身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几何尺寸 预制混凝 土构件安装 接缝宽度 混凝土强度 现浇混凝土结构 上部 结构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顶面标高 混凝土表面防腐 混凝土面层 平整度 系船柱 安装 橡胶 护舷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标高 间距 混凝土强度 轨道梁 钢筋保护层 厚度 轴线位置 轨距 轨道 安装 轨顶标高 同一截面两轨高差 停靠船和防护 设施 20%且不少于5处 1 1 1 轨道梁与轨道安装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5处 3 3 2 2 轨道梁与轨道安装 用水准仪测量 1处/20m且不少于10处 1 1 23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权值 合格率 总长度 前沿顶面 标高 码头整体尺度 前沿线 位置 前沿水底 高程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1处/泊位 3 1 1处/20m且不少于5处 用全站仪检查 测深水砣或者测深仪垂直码头检查 1个断面/2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实测得分 3 2
24
附录1-4 板桩码头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设计标高处平面位置 混凝土强度 地下连续墙 轴线位置 垂直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前墙与 上部 结构 相邻段错台 暴露面 平整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现浇帽梁与导梁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相邻段临水面错台 顶面 平整度 混凝土表面防腐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混凝土强度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几何尺寸 锚碇板 安装 顶面标高 竖向倾斜 抽查方法 垂直于墙轴线方向 主桩间距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用经纬仪和钢尺测量槽段两端和中部 吊线测量或者用测斜仪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迎水面和顶部,取大值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迎水面和顶部,取大值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钢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 吊线测量 25
抽查频率 权值 1 1 3 2 1 3 3 3 1 1 合格率 板桩沉桩 5%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处 1%~2%且不少于10段 5处/1000m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处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3个芯样 5%且不少于10段 5%且不少于10处 现浇胸墙 1 1 3 3 3 1 1处/100m且不少于10处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3个芯样 5%且不少于10处 1 1 1处/100m且不少于10处 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按同类构件各抽取5%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 1%~2%且不少于5件 5%且不少于10处 1 2 3 3 3 1 1 1 锚碇结构和拉杆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顶面标高 抽查方法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迎水面和顶部,取大值 用钢尺测量两端 用水准仪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抽查频率 权值 1 合格率 锚碇结构和拉杆 现浇锚碇墙 顶面宽度 相邻段错台 拉杆间距 5%且不少于10处 1 1 拉杆安装 拉杆标高 系船柱 安装 橡胶 护舷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标高 间距 混凝土强度 轨道梁 轨道梁与轨道安装 轨道 安装 钢筋保护层 厚度 轴线位置 轨距 轨顶标高 同一截面 两轨高差 总长度 前沿顶面 标高 前沿线 位置 前沿水底 高程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5%且不少于10处 1 1 1 停靠船和防护 设施 20%且不少于3处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20%且不少于5处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和钢尺测量 用钢尺测量 1处/20m且不少于10处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5处 1 3 3 2 2 1 1 1处/泊位 1处/20m且不少于5处 用全站仪检查 测深水砣或者测深仪垂直码头检查 1个断面/2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实测得分 3 2 3 1 1 1 码头整体尺度
26
附录1-5 港口道路堆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厚度 基层与垫层 压实度 抽查方法 用钢尺测量,必要时挖孔检验 灌砂法 抽查频率 每条道路1处/500m且不少于3处; 每个堆场1处/5000m2且不少于5处 道路:长度不大于1000m检测1处,且不应当少于3处; 堆场:面积不大于5000m2检测1处,且不应当少于3处 每条道路1处/100m且不少于20处; 每个堆场1个断面/50 m2且不少于5个断面 每条道路1处/1000m且不少于3处;每个堆场1处/5000m2且不少于3处 每个堆场1处1000m且不少于10处 每条道路1处/1000m且不少于10处; 1%~2%且不少于5件 总段数的5%且不少于3段 道路:1处/100m且不少于5处 堆场:1处1000m2且不少于5处 实测得分 2权值 2 2 合格率 混凝土强度、厚度 取芯检测 水泥混凝土面层 平整度 道路宽度 面层 沥青混凝土面层 压实度 厚度 平整度 3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钢尺测量 取芯检测 取芯钢尺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钢尺量,取大值 拉20m线,用钢尺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水准仪检查两端的两边 全站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测距仪或者钢卷尺测量 1 1 2 3 1 1 1 1 3 1 3 1 3 预制混平整度 凝土板块面层、料石铺相邻块顶面高差 砌面层、泥结碎砌缝顺直 石面层 构筑物 现浇轨道梁 混凝土强度 顶面标高 中线位置 道路与堆场工程总体 顶面标高 宽度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27
附录1-6 航道整治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类别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整体尺度 坝体 堤 坝 工 程 坝面 边坡坡度 坝顶宽度 实体(预制、现浇)强度 块石质量 坝面整理 抽查方法 用全站仪或者GPS等测量 用全站仪等测量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 用钢尺等测量或者观察 用钢尺等测量或者观察 每类型抽查20%且不少于1座,每座不少于3个断面 抽查频率 每类型抽查20%且不少于1座 权值 合格率 3 3 1 3 1 1 3 1 1 5处/1000m且不少于5处 1 1 5%~10%且不少于5段 1%~2%且不少于10段 3 2 1 1 2 2 10%且不少于10段 顶面宽度 墙后工程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10%且不少于10件 每类型抽查1座,每座不少于10处 砼(预制、现浇)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面层强度、厚度 砼面层质量、缝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宽、相邻板高差 护坡 块石质量 石块面层 铺砌质量 边坡坡度 护 岸 工 程 混凝土强度 墙顶轴线 位置 相邻段错台 岸壁 平整度 墙面倾斜 顶面高程 用钢尺等测量或者观察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垂直两方向 用全站仪或者测深仪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用全站仪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10处/1000m且不少于10处 用钢尺测量迎水面和顶面 10%且不少于10段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吊线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两端和中部 用钢尺检查三分点处 不少于10处/标段 实测得分 1处/100m且不少于10处 5处/1000m且不少于5处 1 1 回填土压实度 灌砂法 28
附录1-7 A: 船闸主体水工建筑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现浇 底板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边墩前沿线位置 现浇 边墩 临水面倾斜 长度、宽度 平整度 长度、宽度 门库与门槽 侧立面平整度 门槽中心线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进出口底 标高 进出口高、 宽度 垂直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墙顶前沿线 位置 临水面倾斜 平整度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不少于2块 非破损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1-2处/门槛 非破损法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等测量顺闸方向 用全站仪或者吊线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两端和中间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吊线用钢尺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全站仪或者吊线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顶面和临水面 29
抽查频率 权值 3 3 3 3 3 合格率 现浇 门槛 每边墩不少于3处 3 2处/边墩 1处/边墩 长宽各1处/边墩 5处/边墩 1处/门库 各2处/边墩临水面、顶面 2处/门槽 每廊道不少于5处 3 进出口各1处/廊道,长廊道出口不少于3处 2处/廊道 1 1 2 3 5-10段 3 2 1处/100m且不少于5处 2 1处/段且不少于10处 1 2 2 1 1 1 1 1 3 闸首 现浇 输水 廊道 闸室 现浇 闸墙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非破损法 抽查频率 权值 3 3 合格率 闸室 现浇 底板 钢筋保护层 厚度 长度、宽度 顶面平整度 不少于5处 用钢尺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灌砂法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全站仪检查 用测距仪或者钢尺测量 3处/侧 1点/座 1个断面/20m且少于5个断面 1 1 1 3 3 3 3 1 1处/10m且不少于5处 1 1 1 用水准仪测量 1 1处/20m且不少于5处 1 1 逐座检查 实测得分 3 墙后工程 回填土压实度 总长度 前沿线 位置偏移 闸首净宽 闸室净宽 闸首边墩顶 标高 船闸主体工 程整体尺度 门槛顶标高 闸首底板 标高 闸门顶标高 闸室墙及挡板顶标高 闸室底板标高 墙后地面标高 跨闸建筑物净空高度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30
附录1-7 B: 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现浇 混凝土基础 厚度 顶面高程 宽度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 厚度 现浇导航墙 迎水面竖向倾斜 平整度 导航建筑物与靠船建筑物 相邻段顶面高差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靠船墩 迎水面竖向倾斜 平整度 相邻段顶面高差 墙后工程 回填土压实度 混凝土强度 前沿线位置 墙面倾斜 护岸 表面平整度 相邻段表面 错牙 边坡坡度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取芯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5%且不少于10段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或者吊线等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顶面和迎水面 用钢尺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或者吊线等测量 5%且不少于5处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顶面和迎水面 用钢尺等测量 灌砂法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用全站仪等测量 用全站仪或者吊线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直尺和塞尺等测量最大处 断面测量 1处/200m且不少于5处 3处/1000m且不少于3处 5%且不少于5处 5%且不少于5段 5%且不少于5段 1处/50m且每段不少于5处 1处/50m且不少于10处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1 3 3 2 1 1 3 3 2 1 1 1 3 2 2 1 1 2 抽查频率 1%~2%且不少于5处 5%且不少于3段 权值 3 3 1 合格率 31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导航建筑物长度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权值 3 合格率 用测距仪或者钢尺等测量 逐座检查 靠船段长度 导航、靠船建筑物前沿线位置 导航、靠船建筑物顶部标高 隔堤、岸坡坡顶标高 护坦顶标高 引航道底标高 岸坡坡度 护坡长度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断面测量 用测距仪或者钢尺等测量 实测得分 1个断面/200m且不少于5个断面 用全站仪等测量 1处/200m且不少于5处 3 3 1 1 用水准仪等测量 1 1 1 3 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整体尺度
32
附录1-7 C:闸门、阀门安装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止水间隙 闸门门叶中点处水平跳动量 支枕垫块或者承压条间隙 人字闸门 斜接柱端水平跳动量 止水压缩量 轨道标高 轨道间距 横拉闸门 轨道接头间隙 轨道接头顶面错位 侧止水压缩量 主轨中心距 侧轨中心距 平板 提升门 反轨中心距 主反轨间距 侧止水间隙 铰轴中心标高 弧型门 支臂铰中心间距 闸门中线投影与闸孔中线偏移 侧止水间隙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塞尺测量 实测得分 5测点/扇门 1测点/扇门 5测点/扇门 用钢尺等测量 1测点/1m 抽查方法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精密水准仪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用钢尺和塞尺测量 用塞尺测量 5测点/扇门 抽查数量 5测点/扇门 3测点/扇门 斜接柱、门轴柱各5测点/扇门 3测点/扇门 5测点/扇门 3测点/轨道 3处/扇门 100% 权值 2 3 1 3 2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2 合格率 三角闸门
33
附录1-8 防波堤、护岸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堤顶宽度 堤身 边坡坡度 顶面高程 抛石断面测量 混凝土强度 抽查方法 用钢尺测量 用测深仪与水准仪或者全站仪测量 用水准仪或者测深仪等测量 用GPS、全站仪和测深仪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抽查频率 权值 1 1 1 2 3 3 1 1 3 3 2 1 1 1 3 3 用GPS、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堤顶部 用全站仪、GPS或水准仪测量 逐座检查 3 1 合格率 1个断面/ 200m且不少于10个断面 1个断面/200m,每断面2m一个点且不少于10个断面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1处/ 200m且不少于10处 5%~10%且不少于5处 5%且不少于3处 不少于3个点 不少于3个断面 10%且不少于10处 1处/200m且不少于10处 1处/200m且不少10处 护面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非破损法 平整度 块体安装 混凝土强度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尺测量或者观察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非破损法 前沿线位置 顶面标高 几何尺寸 平整度 轴线位置 整体 尺度 口门宽度 总长度 堤顶标高与设计控制标高偏差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用全站仪和钢尺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水准仪或者测深仪等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上部 结构 用全站仪或GPS等测量 1处/200m且不少10处 实测得分
34
附录1-9 A:干船坞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现浇船坞底板 顶面标高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现浇混凝土坞墙与挡土墙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标高 混凝土强度 船坞 结构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现浇 透性能 门墩 顶面标高 迎水面竖向倾斜 边长 混凝土强度 现浇坞口底板以及门槛 钢筋保护层厚度 标高 门槛宽度 现浇 泵房 混凝土强度 墙面竖向 倾斜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标高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用水准仪测量四角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四角 用经纬仪、吊线和钢尺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各边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钢尺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吊线用钢尺等测量两端和中部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1处/2m且不少于5处 1%~2%且不少于5件 3处/层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段 5%且不少于3段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抽查频率 1%~2%且不少于5件 逐段检查 5%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段 5%且不少于3段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4处/门墩 1处/门墩 长宽各1处/门墩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权值 3 1 1 3 3 3 1 3 3 3 1 2 1 3 3 1 1 3 2 3 3 3 1 合格率 坞口翼墙 35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综合法 非破损法 用全站仪和钢尺测量 抽查频率 权值 合格率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5%且不少于5处 3 3 2 1 起重机轨道 现浇混凝土轨道梁 钢筋保护层 厚度 轴线位置 几何尺寸 顶面标高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用水准仪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用全站仪检查 用测距仪或者钢尺测量 逐座检查 实测得分 1处/20m且不少于10处 逐座检查 5%且不少于10处 20%且不少于3处 1 1 1 1 1 3 2 2 1 附属设施 系船柱安装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总长度 标高 护轮坎 干船坞整体尺度 中轴线 位置 宽度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36
附录1-9 B:船台滑道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 现浇板 顶面标高 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高度 顶面标高 宽度 顶面平整度 梁位置 滑道梁安装 顶面标高 竖向倾斜 混凝土强度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 挡土墙与翼墙 翼墙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标高 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墙顶前沿 标高 平面位置 底盘顶标高 标高 间距 顶面标高 顶面宽度 抽查方法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用水准仪测量四角和中部 用钢尺测量 回弹法或者取芯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取芯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用钢尺测量 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 用经纬仪和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等测量两端 5处/段且不少于5处 用吊线测量梁跨中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回弹法或者超声回弹法 非破损法 电通量法 用水准仪等测量 用全站仪测量纵横两方向 用水准仪测量两对边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测量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段 3%且不少于3段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5%~10%且不少于5段 3%且不少于3段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20%且不少于3处 1 3 3 3 1 3 3 3 1 1 1 1 1 1 1 抽查频率 1%~2%且不少于5件 5%且不少于5处 1%~2%且不少于5件 1%~2%且不少于3件 同类构件抽检不少于一组 1%~2%且不少于3件 5点/段且不少于5处 3处/段且不少于3处 5处/段且不少于5处 1处/段且不少于5处 权值 3 1 1 3 3 3 3 1 1 1 3 1 合格率 主体 结构 现浇滑道梁 系船柱安装 附属设施 橡胶 护舷 护轮坎 20%且不少于5处 37
工程部位 抽查项目 总长度 抽查方法 用全站仪或者钢尺测量 用水准仪检查 抽查频率 逐座检查 1处/50m,且不少于5处 权值 3 1 3 合格率 船台主体尺度 标高 中轴线 位置 宽度 用全站仪检查 用测距仪或者钢尺测量 逐座检查 实测得分 3 权值合计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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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交工质量鉴定工程观感质量评分方法
工程观感质量按附录2中不同水运工程类型所规定的外观核查内容及质量要求对各抽查项目进行检查分级,按抽查项目实际得分数与总分数之比计算综合得分率。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计算方法为: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
?评价项目实得分?评价项目标准分×100%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单位工程投资额?建设项目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 ×100% 单位工程投资?其中观感质量评价分为三级,各级须满足的要求为:
一级:外观质量总体好;观察范围未发现明显表面缺陷;抽查部位测点的偏差未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二级:外观质量总体较好;观察范围有少量一般表面缺陷,但不需要进行修补;抽查部位虽有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但未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的测点个数未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三级:外观质量总体一般;观察范围有较多一般表面缺陷,或者有较多修补痕迹,但不需要进行重新修补;抽查部位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的测点个数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其中,对于存在严重表面缺陷或者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偏差的项目不得通过观感质量评价,经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符合要求后的项目,可重新评定为三级。
39
附录2-1 高桩码头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质 量 要 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 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 沟槽顺直,与面层接茬平顺 1 码头 面部 盖板平整、稳固 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 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 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接茬平顺、紧密 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 包、推挤和烂边 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 2 迎水面 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 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 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 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3 混凝土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 结构 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 修补质量符合要求 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 4 钢结构 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 无明显脱皮和泛锈 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5 码头 设施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 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 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 6 接岸 岸坡 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 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10 2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0
附录2-2 重力式码头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质 量 要 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 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 沟槽顺直,与面层接茬平顺 1 码头 面部 盖板平整、稳固 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 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 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接茬平顺、紧密 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 包、推挤和烂边 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 2 迎水面 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 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 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 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3 混凝土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 结构 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 修补质量符合要求 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 4 钢结构 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 无明显脱皮和泛锈 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5 码头 设施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 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 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 6 接岸 岸坡 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 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10 2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1
附录2-3 板桩码头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质 量 要 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 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 沟槽顺直,与面层接茬平顺 1 码头 面部 盖板平整、稳固 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 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 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接茬平顺、紧密 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 包、推挤和烂边 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 2 迎水面 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 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 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 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3 混凝土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 结构 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 修补质量符合要求 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 4 钢结构 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 无明显脱皮和泛锈 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5 码头 设施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 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 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 6 接岸 岸坡 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 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10 20 10 1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10 10 10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2
附录2-4 港口道路堆场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项目 质 量 要 求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拉毛均衡,线条宽窄、深浅一致 1 混凝土 面层 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表面无起砂、露石等缺陷, 无明显龟裂与裂缝 无建筑污染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2 铺砌面层 与构筑物接茬紧密、平顺,铺砌线条顺直,砌缝宽 度一致,灌缝密实 砌块表面完整,无破损 无建筑污染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3 沥青混凝土面层 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推挤、烂边和裂缝 无建筑污染 砌缝及勾缝宽度一致 4 侧缘石 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无折角 块体完整,无残缺、崩角等现象 位置正确,与面层接茬平顺、紧密 5 管沟、井及盖板 铁件防腐,油漆色泽一致 盖板安装边线及吊孔排列顺直 跨运 车道 抹压密实、拉毛均衡,无碰损和裂缝 胀缩缝顺直,宽窄一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标准分 10 10 5 5 5 10 10 10 5 10 10 5 5 10 5 10 5 10 10 5 10 10 评 价 等 级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6 集装箱堆场 箱角 边线与端线线条顺直 基础 无碰损、明显龟裂与裂缝等表面缺陷 合 计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3
附录2-5 航道整治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项目 质量要求 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混凝土 分格缝顺直,灌缝饱满,周边无污染 无明显严重龟裂和裂缝 无起砂、起壳和露石等现象 1 面层 无建筑污染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铺砌线条顺直,宽度一致,灌缝密实 铺砌 与构筑物接茬紧密、平顺 砌块表面完整,无破损 无建筑污染 边沿线顺直 接缝平直无明显色差 2 建筑物 细部 构件无明显碰损 构件表面无明显缺陷 接缝处无明显错台和水泥浆流坠 钢结构防腐,油漆涂刷均匀、无漏涂,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脱皮 3 其他 栏杆安装顺直、无折线 泄水孔标高、方向控制和顺直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8 8 7 7 10 8 8 7 7 10 8 8 7 7 5 5 5 5 评 价 等 级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4
附录2-6 A:船闸主体水工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等级 质量要求 迎水面平整、沿线顺直、棱角完整 1 闸墩 表面无明显缺陷和裂缝 门槽顺直,无明显错台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理符合要求 前沿顺直、顶部平整 2 闸墙 墙面平整,无明显缺陷、裂缝和错台 变形缝宽均匀、垂直贯通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理符合要求 构件完整、大面平直、无明显变形 3 钢结构 漆膜均匀完整、无漏涂和泛锈 预埋件接茬平顺,防腐符合要求 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4 地面 砌块缝宽均匀、线条清晰、无残缺 崩角 盖板平整、与周边接茬平顺 系船柱和系船钩位置正确 5 附属设施 灯杆垂直、排列整齐 爬梯平整、顺直、牢固 水尺顺直、醒目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20 10 10 10 10 20 15 10 10 10 10 10 15 10 10 10 5 5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5
附录2-6 B: 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质量要求 墙面平整、相邻段无明显错台 混凝土表面无裂缝和明显缺陷 1 导航、砌石结构砌缝平直,勾缝密实、靠船美观 构筑物 施工螺栓切割和处理符合要求 沉降伸缩缝顺直、上下贯通 排水孔通畅、排列整齐 坡度正确、大面平整 砌石结构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美观 模袋结构缝宽均匀、接缝处理符合要求 沉降缝顺直,上下贯通 排水孔通畅、排列整齐 3 铁件防腐 铺砌面层 油漆喷涂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漆膜完整无流挂、皱皮和脱皮 缝宽和灌缝符合要求 块体无明显残缺及崩角 灯杆垂直、排列整齐 5 附属设施 爬梯平整、顺直、牢固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5 5 10 10 10 5 5 5 5 5 5 5 5 5 评 价 等 级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2 护坡 4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6
附录2-6 C:闸门、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检查项目 标准分 10 10 10 5 5 30 30 评价等级及评分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闸阀门结构总体 闸阀门运转件、预埋件、连接件闸 1 阀 门 等表面质量及安装紧固、平顺 闸门闭合时门的错位、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 防腐及漆膜 止水效果 2 3 启闭机 电气 合 计 鉴定人员 启闭机动作灵敏、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液压系统无泄漏 控制动作正确、可靠,信号正确齐全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7
附录2-7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质 量 要 求 墙面平整、标高一致、线条顺直 混凝土墙面无蜂窝、露石等缺陷 1 防浪墙 接茬平顺、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浆砌石墙面砌缝均匀、勾缝密实、牢固、清晰 面层平整、坡向正确、无起砂和裂缝 迎水面无峰窝、露石等缺陷 2 胸墙 墙身构件、胸墙无明显碰损 接茬或者施工缝无明显错台和流坠 支模螺栓、铁件处理符合要求 减压孔位置正确、通畅 3 变形缝 上下贯通、顺直,缝宽一致,填缝符合要求 缝两侧混凝土无明显缺陷 坡顶、坡肩、线条平顺,坡面符合要求 扭工字块或者扭王字块安放型式符合要求,疏密程度均匀 4 护面 四脚空心块、栅栏板坡顶、坡面平整、 线条平顺 大块石坡顶、坡肩、坡面平整、线条平顺 干砌条石砌缝符合要求,均匀 排水孔位置准确,通畅 系船柱安装正确,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5 附属设施 护舷紧固,平、直,铁件防腐符合要求 栏杆、铁梯整齐,防腐油漆符合要求 混凝土踏步高度、宽度一致、棱角无破损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20 10 10 10 20 10 20 2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评 价 等 级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8
附录2-8 A: 干船坞主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质 量 要 求 纵、横坡坡向顺序 1 坞底板 表面平整、分格线顺直 表面无裂缝、起砂和剥皮等缺陷 无施工污染 前沿线顺直 墙面混凝土基本无缺陷 2 坞墙 施工缝接茬顺直无明显错台 变形缝顺直 施工螺栓孔处理符合要求 墙面无渗漏 门墩混凝土表面基本无缺陷 3 坞口 门槛前后沿线顺直 门墩门槽顺直、平整 止水花岗石砌筑密实、线条顺直 大明沟沿线与沟壁表面基本无缺陷 4 坞底沟槽与盖板 边沟线条顺直 明沟、边沟盖板顺直、线条美观 承台前后沿线顺直 5 承台与地面 承台混凝土表面基本无缺陷 地面面层平整,无裂缝、起砂等缺陷 轨道梁及轨道槽线条顺直美观 护弦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系船柱安装正确,无毛刺、油漆均匀 6 附属设施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 铁梯与栏杆整齐美,观油漆符合要求 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防腐符合要求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5 5 5 5 5 5 10 10 5 5 10 10 10 10 5 10 10 5 5 5 5 10 5 评价等级及评分 一级二级三级95% 85%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49
附录2-8 B: 船台滑道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项目 质 量 要 求 表面平整、边线顺直、接缝均匀 1 滑道 导向附件安装正确、表面顺直 紧固件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表面平整、分格线平顺 2 船台面 面层无裂缝、起砂和剥皮等缺陷 止滑器坑外形整齐 无施工污染情况 结构线条整齐、顺直 3 架空段下部 构件接茬规矩、无明显漏浆、流坠 立柱混凝土无明显缺陷、 墙顶平整、前沿线顺直 墙面混凝土无明显表面缺陷 4 挡土墙 施工缝接茬顺直、平整、无明显色差 变形缝顺直完整 施工螺栓切割处理符合要求 门槛前沿线顺直 5 防水闸门口 门墩混凝土表面无明显缺陷 镶面平整、格缝清晰 6 沟槽与 盖板 边线顺直、标高一致 盖板安装平整、棱角无缺损 系船柱、护弦安装正确、紧固良好 护轮坎顺直、无缺损 7 附属设施等 扶梯、踏步、栏杆顺直 钢构建油漆防腐符合要求 预埋件周围接茬平顺 合 计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5 5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 10 10 5 评价等级及评分 一级二级三级95% 85% 70%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50
附录3
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内业资料评分方法
工程内业资料审查按附录3中不同工程类型对各项资料情况予以评分。计算单位工程内业资料得分率,并按各单位工程投资额加权平均计算建设项目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
资料内容实得分?单位工程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
?资料内容标准分×100%
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综合得分率=
得分率?单位工程投资额?单位工程内业资料综合×100%
?单位工程投资额每项资料扣分基本原则如下:
(1)应当填报的项目资料空缺,该项为0分,内容不全扣1-2分; (2)资料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1-2分;
(3)资料数据量不足,代表性不强,准确性不高,扣1-2分;
(4)工程资料应当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2分;
(5)工程资料应当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当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将直接从资料总得分率中扣减分值:
(1)资料核查表中加“▲”的重要项目,若发生单项扣分情况,总得分率还将扣减3%~5%;资料空缺的,除扣减5%外,应当要求资料进行补充完善,若无法完善的,需对该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实体检测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鉴定验收;
(2)资料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总得分率扣减5%。
51
附录3-1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工程类别 资料审查内容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原始资料 ▲测绘仪器核定 疏 浚 工 程 ▲竣工水深图 ▲浅点控制 ▲上偏差点控制 ▲泊位水域超深控制 抛泥证 通航论证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吹 填 工 程 ▲原始资料 ▲测绘仪器核定 ▲竣工高程图 ▲土质控制 ▲超填、欠填控制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1 2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52
附录3-2 高桩码头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抗压(折)强度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混凝土抗冻、抗渗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4 5 6 7 8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检测报告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开挖 9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基床抛石、夯实、整平 基桩、地连墙 地基处理 10 11 12 13 14 15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质量检验评定表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他资料 ▲测量报告 有关记录资料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53
附录3-3 重力式码头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稳定土配合比通知单 土击实试验、土干密度 稳定土抗压强度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4 5 6 7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土工检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开挖 8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基床抛石、夯实(爆夯)、整平 施工记录 9 主要构件安装、倒滤层施工及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10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1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质量检验评定表 12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报告 ▲测量报告 13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有关记录资料 14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54
附录3-4 板桩码头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抗压(折)强度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混凝土抗冻、抗渗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4 5 6 7 8 10 11 12 13 14 15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他资料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与岸坡开挖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表 ▲测量报告 有关记录资料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55
附录3-5 港口道路堆场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工程测量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骨料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沥青 配合比通知单 ▲弯拉强度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报告、商品砼配合比、出厂检验报告 4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焊接、连接材料 ▲焊接、连接 稳定土配合比通知单 土最大干密度、压实度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地基开挖处理 8 地基与基础施工 ▲夯实、整平、验收记录 地基处理 9 10 11 12 13 14 15 主要构件安装 沉降、位移 分部、分项工程 地下管网 联锁块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 其他资料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验收资料 ▲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 相关文件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5 6 7 土工检验报告 砼构件 隐蔽工程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56
附录3-6 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泥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检测报告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充填砂料、块石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4 5 6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或者相关资料 土工检验报告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资料 稳定土配合比通知单 土击实试验、土干密度 稳定土抗压强度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岸坡及基槽开挖 8 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土石方回填 基础处理 9 10 11 12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软体排铺设综合记录 整治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施工及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表 断面图 ▲交工验收测图、疏浚工程竣工水深图 ▲扫床报告(含扫床轨迹图) 13 交、竣工测量资料 工程整体尺度测量资料 ▲沉排轨迹图和沉排后地形图 ▲疏浚测量原始记录和测绘仪器检验报告 ▲竣工地形测图 14 15 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有关记录资料 其他资料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交接资料和复核资料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57
附录3-7 A:船闸主体、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4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稳定土配合比通知单 5 6 7 8 土工试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沉桩记录及中间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土击实试验、土干密度 稳定土抗压强度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沉桩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开挖 基床抛石、夯实、整平 基桩、地连墙 地基处理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表 ▲测量报告 有关记录资料 标准分 实得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9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10 11 12 13 14 15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表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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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7 B:闸门、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年 月 日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20 实得分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焊条(剂)等焊接材料合格证 ▲焊缝检验报告 1 闸门、阀门金属结构 ▲探伤检验报告 ▲热处理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气密试验报告 出厂验收记录 安装、调试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焊条(剂)等焊接材料合格证 ▲焊缝检验报告 2 启闭机设备 ▲探伤检验报告 ▲热处理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出厂验收记录 安装、调试记录 ▲主要电气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 3 电气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4 门、机、电联合调试 ▲门、机、电无水联合调试记录 ▲门、机、电有水联合调试记录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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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8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记录 检查内容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10 实得分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冻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4 5 6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验收记录 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他资料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开挖(爆破挤淤) 7 ▲基床抛石、夯实(爆夯)、整平 地基处理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8 9 10 11 12 13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表 ▲测量报告 有关记录资料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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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9 干船坞与船台滑道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1 资料名称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 控制点、基线、水准点验收复核记录 ▲水泥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钢材、钢筋 土工织物及其它 配合比通知单 ▲抗压(折)强度 ▲混凝土抗冻、抗渗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稳定土配合比通知单 ▲土击实试验、土干密度 稳定土抗压强度 ▲构件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沉桩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中间验收记录 基槽开挖 基床抛石、夯实、整平 基桩、地连墙 地基处理 施工记录 验收记录 ▲观测记录及报告 ▲质量检验评定表 ▲测量报告 有关记录资料 标准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实得分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 混凝土(砂浆)施工检验报告 4 钢材、钢筋焊接检验报告 5 6 7 8 土工试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 沉桩综合沉桩及中间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 9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记录 10 11 12 13 14 15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寸测量表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记录 其它资料 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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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交工质量鉴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方法
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按附录4不同水运工程类型所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提出“符合”或者“不符合”结论。
附录4-1 疏浚、吹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资料 查阅 资料 查阅 资料 查阅 符合性审查意见 1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基本规定 13.7.16 疏浚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有沉船和石堆等障碍物时,应当先查明情况,确定其位置,对无法避开的障碍物应当先清除后疏浚。 泊位疏浚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3.2.1.2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2 3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港池疏浚 3.2.2.1无备淤深度的港池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3.2.2.2.2有备淤深度码头前沿安全地带以外的泊位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3.2.3.1无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航道疏浚 3.2.3.2.2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存在浅点。 其他 4 资料 查阅 5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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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2 高桩码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3活性时,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者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当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当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当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 3.4.8 高性能混凝土对所用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活性时严禁使用。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当出现负偏差。 5.6.12 预应当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当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当大于2000C。 5.3.4 预应当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当超过水泥质量的 0.06%。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1 混凝土配合比 资料查阅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 资料查阅 3 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 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4 氯离子含量 5 基桩工程 《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 3.0.9钻孔灌注桩应当100%进行完整性检测,并对桩身混凝土完整性进行评价。 7.0.3* 灌注桩混凝土检测和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除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资料查阅 准外,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7.0.3.1 用于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标准试件,每根桩至少应当留置2组,当桩长大于50m时,应当增加1组。 7.0.3.2* 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数量应当为100%桩数。 6 其他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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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3 重力式码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资料查阅 3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者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当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资料查阅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当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当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 3.4.8 高性能混凝土对所用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活性时严禁使用。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当出现负偏差。 5.6.12 预应当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当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当大于2000C。 5.3.4 预应当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当超过水泥质量的 0.06%。 1 混凝土配合比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 3 钢保层度砼构腐施 筋护厚及结防措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4 氯离子含量 5 变形缝设置 倒滤措施 其他 6 7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2.3.16 重力式码头必须沿长度方向设置变形缝。在下列位置应当设置变形缝: (1)现场检测、新旧建筑物衔接处; (2)码头水深或者结构形式改变处; (3)地基土质差别较大处; 资料查阅 (4)基床厚度突变处; (5)沉箱或者圆筒接缝处。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资料查阅 2.3.28 重力式码头必须有防止回填材料流失的倒滤措施。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64
附录4-4 板桩式码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 内容 审查依据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3。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者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当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当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当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 3.4.8 高性能混凝土对所用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活性时严禁使用。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当出现负偏差。 5.6.12 预应当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当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当大于2000C。 5.3.4 预应当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当超过水泥质量的 0.06%。 《板桩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3-2009) 3.3.4 钢拉杆及其附近,应当进行防腐蚀处理,并预留足够的锈蚀厚度。 3.3.5 钢导梁及其附近,应当采取防锈蚀措施。 《板桩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3-2009) 4.5.8 帽梁、导梁和胸墙的变形缝间距应根据当地气温变化、前墙的结构型式和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在结构型式变化处、水深变化处、地基土质差别较大处和新旧结构的衔接处,必须设置变形缝。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1 混凝土配合比 资料查阅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 资料查阅 3 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 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4 氯离子含量 5 除锈防腐 变形缝设置 其他 现场检测、资料查阅 现场检测、资料查阅 6 7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65
附录4-5 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类序审查内容 别 号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混凝土配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资料1 合比 查阅 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3。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整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治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建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筑 施工期 资料1.0.5对长河段和复杂多变滩险的航道整治工程,应当进行施工期现场观测。当整治河段物 2 观测 查阅 的河床地形、水流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对原设计中不相适应当的部分进行局部调整。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3 施工准备 13.1.2 施工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对施工地区的自然条件、助航设施、船舶通过规律和施工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通航协调 5 土工织物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13.1.3 航道整治施工应当协调好施工与通航的关系。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10.1.5.2 土工织物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13.7.4.1 陆上炸礁应当以浅孔爆破为主,严禁采用塞缝爆破或者裸爆。 1 基本规定 13.7.10 炸礁施工应当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确定爆破地震、水中冲击波和个别飞散物的安全允许距离,并应当采取微差爆破等措施,减弱爆破引起的水中冲击波和地震效应当。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13.7.6* 水下爆破钻孔船的位置必须准确定位,并应当经常校核,锚定牢固。 2 钻孔爆破 13.7.9 在深水急流中进行钻孔爆破,应当配用伸缩性小的防护绳,将起爆线和导爆管等松弛地绑在防护绳上,防止折断。 3 爆破材料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9.12.1.2炸礁的平面位置和范围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航槽底部高程严禁高出设计高程。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现场检测、资料现场 检测、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炸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礁 4 爆破参数 9.12.3.2 水下裸露爆破的布药方式、炸药品种的每次起爆用药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 工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程 13.7.15 挖泥船消除爆破石渣前,应当详细了解钻孔爆破设计和实际爆破情况,施工中发5 爆破开挖 现爆破残留物或者盲炮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9.12.2.2开挖施工程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严禁上下层同时垂直作业、弃渣堆集过高。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9.12.4.1弃渣堆填的位置、范围和高程应当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影响航道尺度。 6 弃渣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验收及评7 14.2.1.3* 炸礁、清障、清渣和打捞沉船工程应当进行硬式扫床或者全复盖扫测,并应当定 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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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序审查内容 别 号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资料查阅 资料查阅 符合性审查意见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 疏 1 基本规定 13.7.16 疏浚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有沉船和石堆等障碍物时,应当先查明情况,确定其位置,对无法避开的障碍物应当先清除后疏浚。 浚 工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程 2 通航深度 3.2.3.1无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3.2.3.2.2有备淤深度的航道疏浚工程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存在浅点。 其他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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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6 干船坞与船台滑道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3。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者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当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当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当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 3.4.8 高性能混凝土对所用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活性时严禁使用。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当出现负偏差。 5.6.12 预应当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当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不应当大于2000C。 5.3.4 预应当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当超过水泥质量的 0.06%。 《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 3.0.9钻孔灌注桩应当100%进行完整性检测,并对桩身混凝土完整性进行评价。 7.0.3* 灌注桩混凝土检测和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除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7.0.3.1 用于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标准试件,每根桩至少应当留置2组,当桩长大于50m时,应当增加1组。 7.0.3.2* 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数量应当为100%桩数。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1 混凝土配合比 资料查阅 2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 资料查阅 3 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 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4 氯离子含量 资料查阅 5 基桩工程 资料查阅 6 其他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68
附录4-7 船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意见 1 引航道水深 2 混凝土配合比 3 基桩工程 现场采用测深仪(杆、砣)对引航《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道断面进行水深测3.2.3.1设计底边线以 内水域的开挖范围应当满足设计要求,量。查阅施工单位开挖断面不应当小于设计开挖断面。 自检和监理独立平行抽检资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资料查阅 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3。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 3.0.9钻孔灌注桩应当100%进行完整性检测,并对桩身混凝土完整性进行评价。 7.0.3* 灌注桩混凝土检测和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除应当符资料查阅 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7.0.3.1 用于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标准试件,每根桩至少应当留置2组,当桩长大于50m时,应当增加1组。 7.0.3.2* 桩身混凝土完整性检测数量应当为100%桩数。 4 其他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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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8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1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54-1-2011) 防波堤结构 3.1.6防波堤结构应进行波浪模型试验验证。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5.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当满足设计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 4.2.12封闭预应当力锚具的混凝土质量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其水灰比不应当大于0.4,其厚度应当大于90mm。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3.3.10 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的总碱量不应大于3.0kg/m3。 4.2.4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4.1.3.3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4.2.2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细骨料。 4.3.4 海水环境工程中严禁采用碱活性粗骨料。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6.4.1.3* 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者卧轴式强制搅拌机。搅拌时间应当比常规混凝土延长40s以上。 6.4.1.5* 终凝后,混凝土顶面应当立即开始持续潮湿养护。在常温下,应当至少养护15d。 《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 3.4.8 高性能混凝土对所用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活性时严禁使用。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2000) 5.4.1混凝土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和密实性应当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 5.4.2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厚度尺寸不应当出现负偏差。 5.6.12 预应当力混凝土构件和位于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使用海水养护。 5.6.13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其表面不应当出现螺、拉杆、铁钉,因设计要求设置的金属预埋件,其裸露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其范围为深入混凝土内100mm处起至露出混凝土外的所有表面。 资料查阅 符合性审查意见 2 混凝土配合比 资料查阅 3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指标 资料查阅 现场检测、 资料查阅 4 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砼结构防腐措施 5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5.2.6 南方海港工程浪溅区混凝土,按附录B规定方法测定的抗氯离子渗透性氯离子含量 不应当大于2000C。 5.3.4预应当力混凝土孔道灌浆所采用的水泥浆中氯离子总量不应当超过水泥质量的0.06%。 其他 资料查阅 6 综合审查意见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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