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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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 . 5. 14 对专 业设 备、 设施出现 异常 情 况是 否能 继续 运行提 出意见。

3 . 监 督范 围

全厂 范围 内的 各 项技 术监督工作: 1. 继保 监督 2. 励磁 监督

3. 绝缘 监督

4. 金属 监督

5. 压力 容器 监督

6. 电测 监督

7. 热控 监督

8. 计量 监督

9. 节能 监督

10. 化学 监督

11. 环保 监督

12. 电能 质量 监督

13. 特种 设备 监督

14. 振动 监督

4 . 监 督内 容

4 .1 技 术监 督应依 据 公司 、原 电力 部颁 发 的有 关技 术监 督 的各 项规章、制度 、 标准 、导 则 、条 例和反措 等文 件 ,从 工程 及设 备规划 、设 计、设备 选型、安装、 调试 、 运 行、 检 修和 技术 改造等环节 切实做技 术监 督工 作 。

4 .2 按 规程规定 对监 督范 围内 的设备 进行的运 行、调试、维 护 、检查 、清扫、 异常 及事 故的 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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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建 立严 格的 岗 位 责任 制,逐级负责,实现 技术 监督 人 员验 收签 字制度,对 不符 合技 术监 督 规范 要求 的 ,监 督 人员 有 权拒 绝签 字 ,均 不 得 以任 何借 口不严 格执 行技 术监 督 的有 关条 例和规程。

4 . 4 建立 逐级 报 告制 度 ,按 技 术监 督规 定 定期 向主管部 门汇报 。如 发现重大 隐 患、缺陷和事 故时,应及时向 本厂 主管部 门汇 报,并协 助 上级 部门 督促 检查隐 患、 缺陷 和事 故 的处 理。

4 . 5 建立 健全 本 厂范 围内 技术监督 设备的 设计 、选型 、安装 、调试 、运行 、检 修和 技改 的台 帐 和技 术档 案, 实行微 机化动态 管理 。

4 . 6 应及 时落 实 各项 反事 故措施 ,完 成 后向 上一 级技 术监督 管理的主 管部 门汇 报。

4 . 7 严 格按 照公 司、原电力部 下发 的调试 、试验 规程进 行调试 、试验,如 对试 验结 果产 生疑 问 , 应 查明 原因, 重复 试验, 直 至得 出正 确 结论 为止 。

4 . 8 试验 与调 试 用的 仪器 、设 备必 须始 终 保持 在定期检 验合格 有效 期内 ,应 保 证测 试方 法和 测 试数 据的 正确性 ,应 有 明 确的 试验 结论 。在 试 验中 发生 的异常 情况 应有 详细 记 录, 交接 试验报告应 规范化, 并及 时提 交 给运 行管 理部门。

4 . 9 基建 、 调 试 的验 收标 准不得低 于运行 与反 措技 术规 程 以及 原电力部 、 网 、 省公 司的 技术 监 督规 定及 反事故技术 措施的有 关规 定和 要 求。 在交 接试验中 , 验收 单位 对测 试 项目 和结 果有异议 ,应 协商 后按 继电 保护 技 术监 督规定的 有关 条例 进行 复查 、 复试 。

4 . 10 应 加强设 备定 期 巡检 制度 。 发 现 设备的缺 陷和 不安 全 因素 , 及 时处理, 对重 大缺 陷必 须 及时 向总 工程师( 厂 长助 理)和上 一级 主 管部 门汇报,并提出 处理 意见 供领 导 决策 。 5 、 技 术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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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建 立健 全技 术 监 督网 络,使技术监督 工作实现 标准 化、规 范化 、微 机化 管 理 ,加 强 技 术监 督的信息 沟通 与反 馈 ,及 时解决运 行 、检 修中 出现的技 术问 题。 5 . 2 主 管部 门和 技术 监督工作 专责 和 工作 人员 应认 真加强 技术监督 的资 料管 理, 切实 保证 原 纪录 的准 确性、 完善 和时效性 。

5 . 3 基 建新 设备 或固 定资产需 要重 新 划分 、 调 整或 移交时 , 必须提 交完 整的 技术 监督 档案 资 料。

5 . 4 必 须配 备必 要的 测试仪器 、 设 备 , 以 确保 试验 与调试 的正确性 。

5 . 5 技 术监 督工 作从 每年一月 一日 起 至十 二月 三十 一日止 为一个工 作年 。

5 . 6 每 季度 召开 不少 于一次技 术监 督 网工 作会 议 ,交 流 情况 ,分 析统 计数 据, 针对 存在 的问 题 确定 解决 办法 。每 年一季度 召开 上一 年度 的 继电 保护技术 监督

总结 会, 总结 工 作, 找出 差距, 布置 新任务。

5 . 7 应于 每年 一 月五 日前 将上一年 度报表 和上 一年 度技 术 监督 总结上交 公司 和

江 苏省 电科 院 技术 监督 办公室 。此 项 工 作由 技术 监督专 责负责提 供 ,主 管部 门负 责审 定, 总 工签 发。

5 . 8 技 术 监督 各种 报 表、 报告 , 原则 上均 报至 B 厂 主管 部 门和 B 厂技 术监 督 领

导 小组 , 但 以 下三 种情 况必须同时 报送公司 策划 部:

( 1 ). 年表、 年报

( 2 ). 技术监 督的重 要情 况

( 3 ). 需由策 划部统 一对 外的 报表 ( 如技 术监 督局、 环 保局、 省调 等)

6 . 8 发生 重大 事 故 时,应及 时向上 级主 管部 门及 调度 部 门汇 报,并及 时 组织 对事 故进 行调 查 分析 。 并 在事故发生 后向公司 策划 部和 省 调报 送事 故报告。 6 . 9 新 产品 试运 行应 按有关国 家、 电 力系 统管 辖范 围严格 履行审批 手续 , 并 向公 司备 案, 防 止技 术或 质量不合格 的产品未 经考 核投 入 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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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 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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