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重、特大事故。如 8月 19日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铝液外溢爆炸事故,9月9日甘肃省酒泉市西脉公司铅冶炼厂发生的喷炉灼烫事故,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都充分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目前,各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基层工作经费、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金属非金属矿山治理措施

自2001年下半年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现状,在全国开展了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在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全国非煤矿山小矿多、分布广,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仍然较低,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仍处于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为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应加强如下工作:

(1)认真做好复产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当前各地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正在陆续恢复生产,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复产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制定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恢复生产前必须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地下矿山应重点检查供电、提升、通风、排水系统,加强废弃巷道管理和巷道维护工作,露天矿山要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检查。

(2)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地下矿山要加强对矿井水害的预测预警和对老空积水的排查摸底工作,对可能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发现工作面有“出汗”、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等一系列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可能受到透水威胁的人员,按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好探放水措施。露天矿山要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不具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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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在有技术能力单位的现场勘察鉴定和指导下,方可使用浅孔爆破技术;爆破装药前,要及时掌握当地气象资料,遇有雷电、暴风雨即将来临等恶劣气候情况时,要立即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矿山尤其是并购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总体范围.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防范事故的能力。

(4)进一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整治。各企业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及采空区状况,制定并严格落实防井下水灾、火灾、防采空区地表塌陷等安全措施。:二是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专项整治。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5)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强化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要扎实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督促、引导广大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认真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要求

第一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总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从2004年起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在尾矿库、采空区、露天边坡等方面仍存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这一情况,2007年10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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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指导意见》,对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基础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任务和主要内容 1.指导原则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安全基础管理的任务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基础管理的任务是: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治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3.主要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设置矿山安全管理机械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保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3)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职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5)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安全设施,并经“三同时”审查、验收,使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较高的抗灾能力。

(6)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矿山企业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7)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各种现代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矿山抗灾能力。

(8)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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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9)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灾害预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落实。 (10)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做好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执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对接尘接毒职工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按照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总体要求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基础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其具体内容如下: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 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矿山每班必须确保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2.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 (l)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危险源管理制度; (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应急管理制度; (13)安全奖惩制度;

(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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