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习题集答案

的核准书,同时作了二点保留: (1) (2) 。

三、是非题:

( )1、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形式发票对外报盘,这种报盘方式通常为询盘。

( V )2、发盘和发盘的邀请之区别在于对发盘人有无约束力,而不是发盘人有没规定有效期限

( )3、国际贸易买卖双方交叉发盘只要贸易条件完全相同,合同即成立。

( )4、我对外发盘,要求对方以电报答复,但对方以电传方式表示接受,故此项接受无效。

( )5、在国际贸易中,一项口头发盘,必须立即接受并写成书面文件才能有效。

( )6、某公司对外发盘,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双方还未签订合同,该合同发现货源不落实,交货有困难,因此可以不再签订合同,也不承担交货责任。

( V )7、先于发盘或与发盘同时到达的取消通知构成发盘的撤回。 ( V )8、凡表示接受的信函及其它书面文件显示,不是由于受盘人延迟造成逾期,只要发盘人不表示异议,合同即可成立。

( V )9、在发盘和接受生效问题上,大陆法主张到达生效,《公约》也是如此。

( )10、按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只有买卖双方在正式书面合同上签字后,合同方告成立。

( V )11、如果接受通知在接受期间的最后一天未能送达发盘人地址,因为那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接受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 V )12、逾期接受仍可作有效的接受,只要发盘人立即表示同意。 (V )13、按照《公约》的规定,在未订立合同前,一项发盘是可予撤销的,只要该项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

( )14、我某公司向国外A公司发一实盘,在有效期内,A公司没有作出反应,而日公司却向我公司发出接受的通知。这样我某公司与日公司就成了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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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15、接照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 )16、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 V )17、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可以在发盘有效期内用开立信用证这一行为表示接受。

( V )18、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的接受,应以声明或行动表示,但在特定条件下,缄默也可构成接受。

( )19、中国与法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只罕是营业地分别设在中国和法国的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必须一律适用。公约)。

( )20、凡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都属于重要的涉外经济合同,因此,在发生争议时,都应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处理。

四、选择题:

1、按照《公约》的规定,一项确定的发盘( 2 ) (1) 必须表明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价格、 (2) 交货期和支付方式

(3) 必须表明品名、数量。价格

(4) 必须表明品名、数量、价格、装运期

2、某公司对外报盘时规定了发盘的有效期,根据《公约》的规定这项报盘1( )

(1)不得撤销 (2)在对方回复前可以撤销 (3)撤销通知在对方收到发盘前或同时到达对方,此发盘可以撤销。 3、外销合同的成立,按照国际惯例是(1) (1)一方的发盘为另一方有效接受 (2)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 (3)须经双方有关上级批准

4、我某公司于5月18日向英商发盘限23日复到有效,22日接该商回电称:“接受你方18日发盘,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这是(2 )

(1)有效的接受 (2)有条件的接受 (3)还盘

5、“你10日电我方接受,即开证,希尽早装运”这一电文属( 4 )。 (1) 询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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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盘 (3) 还盘 (4) 接受 6、“你10日电我方接受,但支付条件D”而非UC即纫。”该电文是( 1 ) (1) 有条件的接受 (2) 有效的接受 (3)拒绝 7、下列规定发盘有效期的办法中,( 2 )的写法是较严密的 (1) 本发盘8月27日复 (2) 本发盘8月27日复到 (3) 请速复本发盘

(4) 本发盘有效期7天

8、我某进出口公司11月15日上午8:50时用电报向美国Smith Co。发盘, 11月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1月18日上午10:00时同时接到Sm1th Co,的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公约》的规定,对此:?接受,,( 1 )

(1) 可以撤回

(2) 不得撤回,必须与我某进出口公司签约

(3) 在我某进出口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撤回

9、当以《公约》的原则判断一个合同的国际性时,是以( 2 ) (1) 商人的不同国籍为标准

(2) 当事人的营业所设立在不同国家为标准 (3) 合同项下的货物穿越国境为标准

10、英美法认为,以书信或电报表示的接受下经发出后,作出接受的人( 2 )

(1)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撤回 (2)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撤回

(3) 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等于接受到达时间,可以撤回。 五、问答题:

1、发盘和发盘的邀请在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2、如何理解发盘条件表面上不完整而实际完整?

3、发盘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对有效期应如何掌握? 4、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5、 西方国家两大法系对撤销发盘的规定有何分歧? 6、 《公约》对逾期接受有什么规定?

7、按《公约》的规定,对发盘中的哪些内容的更改为实质性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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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后,可否撤销? 9、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0、就法律而言,在国际贸易中一方发盘为另一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签署正式书面合同并非必需的法律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签署正式书面合同则是必不可少的。你认为是哪些情况?

11、沈阳某进出口公司于1990年10月3日对外报价如下:“XX公司:可供中国东北大豆 5,000吨,散装,每吨300美元FOB上海,11、12月份两次平均装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10月30日复到我方有效。”问:

l)该报盘是否为有约束力的发盘?

2)按一般原则,对出口方来说,这一报价哪些内容不尽合理?

六、案例分析题:

1、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报某农产品,在发盘中除了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 PACK1NG IN SOUND 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涨,美商来电称:“我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出口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试简述理由。

2、A国商人将从别国进口的初级产品转卖,向B国商人发盘,B国商人复电接受发盘,同时要求提供产地证。两周后,A国商人收到B国商人开来的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获商检机构通知,因该货非本国产品,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国商人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A国商人提出,其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从未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B国商人坚持A国商人有此义务。请根据《公约》(双方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规定,对此案作出裁决。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发盘人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人除列明品质、数量、价格、付款、交货期等必要条件外,规定有效期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时间研究决定是否按所提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询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标。两周后,突接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询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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