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城管队规章制度汇编

二、 公用物资分配保管

1、相机等相关器材确定专人保管;

2、公用物资仅限用于工作,保管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保管、养护、使用,不得外借和挪作它用。确需外借的,须报领导批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装备、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由于人为原因损坏、丢失的,由保管者负责赔偿。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使车辆更充分地为工作服务,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配车制度

1、 公用车辆,必须统一调配。 第二条:用车制度

1、 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开回家存放。凡因开回家存放造成整车被盗或零部件被盗,或被他人损坏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80%的款项。

2、 任何人不准私自用车或将车外租外借,非工作用车原则上不派车。 3、 工作人员非工作用车,必须向领导阐明事由,由领导批准出车。不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后果自负。

4、 非工作用车在不影响工作、执勤的前提下安排。 第三条:车辆动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车辆固定专人保管和驾驶,严禁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后果由专职驾驶人员负责。

2、车辆应按规定的路线和区域行驶,工作执勤时不办理与之无关的事宜。 第四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 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履行《驾驶员职责》,服从交警管理,听从交警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2、 爱护车辆装备,做到出车前检查,回队后保养。保持车体整洁,转向、制动有效,灯光齐全,车辆技术状况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3、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强行超车,严禁带故障出车。 4、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出车。

5、 保管好随车工具及零备件,因责任心不强丢失的,其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6、 填写好行车记录和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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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车辆维修时,持“车辆维修呈批表”经主要领导批准到指定地点修理;私自到非指定地点或未经批准维修者,修理费自付。

第六条:建立安全节油登记,实行安全节油竞赛。油料的使用队统一管理,车辆加油时,任何人不准将油料它用或送人。

第七条:不定期对所属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违反规定的处罚:

1、 车辆驾驶人员违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处罚款由个人负担,单位不予报销。负有责任的交通肇事,视情节轻重给予包补部分经济损失或纪律处分。

2、 私自或越权将车外借,每次罚当事人100元,所罚款项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 私借车辆、越权出车或其他违反规定的出车,造成损失或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责任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 因责任心不强或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一切修理费用由当事人自负。

5、 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无故不出车,每次罚当事人100元。 6、 违纪两次以上者,按诫勉制度执行。

卫 生 制 度

一、 要按照值日排班认真落实责任,做到日清扫、周大扫,保持清洁。

二、每天上午上班前半小时,清扫卫生。

三、办公室内文件、杂物不准摆在桌面上,各种登记簿要摆放整齐,窗明地净,无蛛网和灰尘。

四、宿舍内物品放臵要统一,被褥干净卫生,各楼走廊、楼梯和室内外墙壁要保持清洁,不准乱钉乱挂、乱贴乱画。

五、讲究个人卫生。经常理发、刮胡须、剪指甲,衣服常洗勤换,着装整洁、仪表端正。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和烟蒂,不随处倾倒污水。

七、搞好公共厕所卫生,做到大小便入池,手纸入篓,便后冲水。

禁 酒 令

一、 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 严禁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三、 严禁携带机密文件和驾驶车辆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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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严禁着标志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 五、 严禁到违章单位和与违章处理有直接关联的人员饮酒; 六、 严禁与来城建监察部门办理业务手续的人员饮酒; 七、 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各种场合饮酒; 八、 严禁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九、 严禁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 十、 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内外监督制约规定

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特制定本规定。

一、内部监督。

1、工作程序制约 要建立领导把关的工作机制和岗位责任制,堵塞滥用权力、徇私渎职的漏洞。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逐步实施,将各种办事程序、法律条款、办理方法向群众公开。

2、领导制约 队长、副队长要以身作则, 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经常审核,认真复查,严格把关。

3、规章制度制约 每个队员在日常工作及业余活动中, 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逐级负责,不准各行其事。如有违反,按工作纪律追究责任。 二、外部监督

1、社会监督 全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能够公开的办事程序、方法、时限、标准、结果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群众监督 将监督电话公布于众,广集意见,倾听呼声,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队员要自觉服从和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和检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法制民主监督 经常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加强沟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制、民主监督。 三、保证措施

1、强化领导责任 建立领导管理责任制,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局面。对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

2、严格检查处理 组织力量,采取集中检查、 不定时不定点抽查等各种形式进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健全监督机构 分管领导要负责检查、指导、 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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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强化内外监督,并作为目标化考核主要内容。

文明执法规定

一、严格依法行政,文明管理,自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公民举报、控告、信访的,要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做好登记。 三、对群众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时,必须告知其具体的违法条文及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有两名以上队员同时在场。

四、不管何种原因,严禁与被管理者争吵,严禁打骂被管理者。

五、不准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 六、严禁泄露工作机密,包庇纵容违法违章者。

七、在办案调查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自觉遵守办案纪律和群众纪律,严禁主观武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保全证据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全证据包括查纠违法违章时所拍照片、录相等图片资料及保全的各种车辆、物资。

一、作为证据保全的照片,要留下作为证据保全资料备用; 二、所拍摄的录相资料,要保管好;

三、保全的各种车辆,做好夜间防盗、防破坏工作;

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为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使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制定本规定。

一、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做好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推辞或应付了事,拖延不办。

二、待来访群众,要耐心听取所反映的问题,做好记录和解释说明工作,不得蛮横无理,造成矛盾激化,引起群众不满。

三、第一接待人在解释、说明仍不能息诉的,做好登记后,区分来访性质、类别和办理答复急缓情况,视情通报、移交有关领导或部门。

四、本着尊重事实、合理解决的方针解决信访问题,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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