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特级教师优先;
(2)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或其他市级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3)愿意履行XX区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为XX区教育发展多做贡献;
(4)近三年来承担过两次区级以上公开课,必须有一项区级及区级以上研究课题;
(5)近三年必须发表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者一本专著(不含试题集)。
2.“名班主任”是具有强烈爱生情感的师德模范、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工作智慧的育人能手,是善于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研究育人工作的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同时具有较强的班主任工作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基础教育系统名班主任称号或其他市级以上名班主任称号;
(2)曾获得市教育局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班主任; (3)班主任工作业绩显著,是当地公认的班主任工作带头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具有较丰富的指导班主任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3.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职责的必要条件。 (二)名师工作室的审批程序
1.新区公共事业局制定申报评选办法并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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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校推荐; 3.新区教科研中心组织初评,并在规定名额范围内向新区公共事业局推荐;
4.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区级名师工作室并在新区公示不少于7 天; 6.新区公共事业局批准,以名师本人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授牌。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组织领导
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和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的协调、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室的建设、推进及事务性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辉群 副组长:吴志柳
成 员:包小红、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杨丽君、谢德华
2.管理办公室 主 任:包小红
成 员: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杨丽君、谢德华
(二)专家指导
领导小组还下设“XX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由新区教科研中心牵头组织优秀的专家组成,负责名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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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具体职责为:
1.指导各名师工作室制定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 2.组织开展名师的业务培训;
3.检查指导各名师工作室培训工作开展; 4.组织指导各名师工作室的科研工作; 5.对名师工作室及名师进行考核评估; 6.联系协调省、市级名师工作室;
7.周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并对学员进行答辩及评价;
8.跟踪总结名师工作室制度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省、市、区级名师工作室经费的统筹。 五、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周期
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过程性年度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终结性考核。考核按有关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另行下发),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作用情况、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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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活动记录、照片); 4.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5.读书计划、笔记、撰写或发表论文(著)(发表刊物复印件);
6.学科课程开发(校本教材、讲课教案或课件); 7.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8.培养骨干教师情况(活动记录、照片);
9.名师工作室网页和名师档案建设(网页、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 (三)考核实施
1.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由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报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合格”等级以上者将认定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工作;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考核。由名师负责,与工作室考核同步在工作室内部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新区公共事业局,通报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参考。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学员进入工作室。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学员参加工作室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学员,由新区公共事业局颁发结业证书。
六、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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