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工程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试行方案》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 图文

6.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受理单位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步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审批事项。

7.办理结束后,受理单位将审批结果文件发放给申请单位。

办事时限 ? 资料齐全4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 核发《施工许可审批告知函》原件一份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个。 ? 如同步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核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相关文件 ?

办事机构 ? 区行政服务中心D栋101室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建设管理处

业务岗联系人:

谢工:82111636(夏港街、生物岛); 梁工:82118330(东区街、永和街); 黄工:82118331(中新知识城、九龙镇); 李工:82111150(萝岗街、联和街); 文秘岗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2112081 ? 收案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30号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窗口(联系人:彭艳萍;电话:

82118346)

收案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 下午1:30:—4:4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窗口人员接收→经办人初审→组长复核→处长审核 分管副局长终审→内勤出证结案→现场发证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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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许可阶段子项办事指南 (一)公共服务事项

I.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的批复》(粤价函[1991]114号);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项目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通知》(穗府[1996]125号文

件);

?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

[2003]160号);

?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缴交“配套设施建设”有关计算基数问题的通

知》(穗建城[1998]74号)。

服务对象 1.我区管辖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业、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

缴纳环节 ? 建设项目业主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按规定办理配套费交纳手续,然后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相关配套费缴款证明资料。

提交资料 (须提交原件复核)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申报表(一式三份);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等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报建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审核书》《建筑功能指标

明细表》复印件一份;

? 凡合作建设项目须提交有关合同及资料复印件一份;

? 如续建、规划验收、方案调整、项目改变等需带回原报建案的缴费证明书原件和复印

件一份。

办理步骤 ? 项目业主下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申报表》填列并盖章后,带齐资料到政务服务

中心窗口递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经初审、复核无误后,通知企业缴费。

? 财务人员开具《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给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到指定银行缴费,

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 项目业主缴费后,带《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

子)票据》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核实缴费后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申报表》盖章,并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申报表》返还项目业主。

配套费减、免征收范围 ? 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儿和弃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民办

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社会福利机构,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证书》或《社区服务单位证书》,享受免缴政策); ? 非营利性公园、图书馆、医疗机构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 全国城乡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工程”建设(包括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 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包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和棚户区改造、旧住

宅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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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自建自住住宅(私人自建自住又从事商业性质的除外); ? 财政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对建设项目中地下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建筑物地上首层架空(投影内)对社会开放的园

林绿化或公共活动场地的面积,给予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在经省级政府批准的省级产业转移园内企业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对“三旧改造”项目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的面积,由项目改造主体准备相

关资料,向区“三旧”办提出减免申请。如符合减免条件,区“三旧”办按要求报市“三旧”审核确认。

? 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给予减、免缴纳的其它项目,按有关规定执

行。

? 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用途的,应当补缴已减免费用。

办事时限 ? 资料齐全三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 发《广州市萝岗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请表》一份给缴款单位

办事机构 ?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窗口(联系电话:黄工:82118345;李工:82111634)

收案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 下午1:30-4:45 办理缴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窗口人员接收→经办人审核→财务复核并开缴费通知单,案件办结

→申报单位凭缴款凭证到窗口领取相关资料,结案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穗建城[1998]74号和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3]160号文件的规定为准:1.小区项目(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按基建投资额的5%;2.零散开发(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按基建投资额的10.5%。具体标准如下:

建筑物 工程层数 9层以下层数 10层 11层 12层 计交配套设施建设费基数 1080元/㎡ 1200元/㎡ 1320元/㎡ 1440元/㎡ 建筑物 工程层数 23层 24层 25层 26层 计交配套设施建设费基数 2470元/㎡ 2530元/㎡ 2590元/㎡ 2980元/㎡ 15

13层 14层 15层 16层 17层 18层 19层 20层 21层 22层 1560元/㎡ 1660元/㎡ 1720元/㎡ 1780元/㎡ 1830元/㎡ 2150元/㎡ 2150元/㎡ 2280元/㎡ 2340元/㎡ 2400元/㎡ 27层 28层 29层 30层 31层 32层 33层 34层及以上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3050元/㎡ 3120元/㎡ 3190元/㎡ 3260元/㎡ 3330元/㎡ 3400元/㎡ 3470元/㎡ 按公式70x+1200计算(注) 845元/㎡ 1030元/㎡ 注:写字楼物业在以上基础之上增加8%

注:公式中的x是代表工程层数,70和1200是以元为单位 例:34层计算:70×34+1200=3580元

Ⅱ.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缴、退款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市建委《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文) 2、市建委《关于调整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通知》(穗建经〔2011〕569号文)

二、缴款流程

1.劳保金按9:1的比例分为基本金和调剂金,基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调剂金由建设单位缴付区劳保中心。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整及甲、乙双方盖章后,携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中心盖章后再缴款。 2.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本协议向施工单位支付劳动保险金基本金部分,并将基本金存入施工单位劳保金银行专户(劳保金专户:劳保金的收和退,都在同一个银行帐户,不必重新另开一个银行帐户)。乙方在收取劳动保险金基本部分后,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

3.甲方支付劳保金调剂金2-3天后,凭缴付基本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施工单位开具的建安发票复印件、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中心开具调剂金票据。

4.统收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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