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各工种及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35 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靴,戴好绝缘手套。

(2) 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3)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4) 电气线路,必须使用耐气候型的绝缘四芯软线,电门开关应使用按钮开关,并安装在磨石机的手柄上。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地良好。

(5) 水磨石机手柄,必须套绝缘管,线路采用接零保护,接点不得少于两处,并须安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 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离开地面,再启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7) 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8) 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9) 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10) 磨块必须夹紧,并应经常检查夹具,以免磨石飞出伤人。

(11)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12) 电器线路、开关等,必须由电工安装和检修,其他人员不准随意拆接。

2.36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

(3)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2.37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轴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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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2.38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防护隔离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千伏以下 350~110 10千伏 2 千伏 4 154千伏 220千伏 1.5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污,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39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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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13)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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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2.40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kV) 距离(m) <6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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