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煤矿
2013年度应急培训计划
编制单位:职工培训中心 审 核: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2013年度应急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计划。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培训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使职工掌握应急避险知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矿安全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以及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习计划》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培训计划。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在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由职能科室、各基层区队组织实施,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会带训,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集中1-2小时时间进行全员进行培训,同时,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纳
入日常培训课程中进行培训,由安监处(全质办)进行督查。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领导、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做好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工作。
4、培训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矿井应急避险活动全程组织领导,审批决定矿井事故应急避险培训的重大事项。
(1)矿领导全面协调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职工培训中心对全矿职工进行岗位应知应会、自救互救、安全防护等应急避险安全教育,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灾难发生时职工的逃生几率,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①职工培训中心根据矿领导要求组织编制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参与组织实施。
②各职能课室与基层区队是应急避险培训学习的主体,科区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内容和培训覆盖面的实施落实。
③矿井应急救援领导、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作为兼职教师要做好培训授课工作。
④做好职工广泛开展对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活动,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各科室、区队、班组负责人负责,分科室、区队、班组排定课程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授课,对职工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5、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知识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依据培训工作规定给予负责人行政处分。 6、2013年度应急救援培训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