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地利用到其工作业绩考核中,还是未知数。
三、改进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问题。督学分属于不同的科室,如何处理好本质与兼职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督学工作质量。
(1)取得分管领导的支持。召开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要为管辖的科室范围内的督学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和支持;
(2)召开督学工作研讨会,研究督学工作如何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的具体方法;
(3)督学个人的工作能动性。鼓励责任区督学主动相互沟通,确定督导时间。
2、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督学工作能力。针对大多数督学缺乏上岗的理论、政策基础和对督导检查的手段、方法比较陌生的现状,我市加强了对督学的培训和指导。
(1)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督学工作水平。在以责任区为单位的办学行为培训会议上,由督学讲解督学责任区制度、学校安全检查方法与内容、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办学行为的检查方法等内容,督学在对内容进行备课和讲解的过程中,是一次很好的自我培训。另外,教育局组织专项培训,对督学进行必要的知识培训;
(2)督导室工作人员经常陪同督学到学校进行督导,对督学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3、解决督学工作与人际关系的问题。督学与基层单位的领导和同事熟悉,难以一下子打开工作局面,有些事情拨不开面子。督学管理办公室对此提出了解决办法,规定对一段时间内未曾下达过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区督学,管理办公室将对其工作状况实施重点监控,安排专人进行暗访调查,若发现并查实责任区内有关学校有违规情况,将通知责任区督学复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4、提高和巩固督学在教育监督管理中的地位
(1)要在各项工作中,体现督学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安排长期性的工作,督学要参与阶段性的检查;
(2)对督学的表彰,要体现较高级别。因为督学人员既是工作的实施者,又是工作的检查者,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相对较大。级别较低的表彰不能提高督学的积极性和工作地位。建议在表彰市县两级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时,为督学单列指标;
(3)充分发挥督学约谈制度;
(4)落实责任区督学评优表彰和一票否决建议权。要召开专门的会议,协调有关职能科室,在设置各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表格时,设置责任区督学意见栏,切实让督学行使评优表彰和一票否决建议权。
5、切实减轻基层和督学个人过重的工作负担。目前,以教育督导部门、督导巡视团、信访部门、督学责任区、教育督导评估、日常督查等为主的监督管理体系正逐步形成,各学校的办学行为逐步走上正轨。因此,日常监督不能过度的依赖督学工作,这样会加重基层和督学个人的工作负担,这个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关于对督学个人的考核,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为了减轻基层和督学个人的工作负担,让督学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避免督学责任区工作流于形式,建议暂缓执行督学责任区工作和督学个人考核办法,将督学责任区工作有重点的列入市对县级政府督导内容,而不要全面涵盖督学责任区工作内容。建议侧重下列三项:
(1)督学工作经费是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是交通费、误餐费; (2)对督学个人的表彰是否体现了一定的形式和级别;
(3)督学工作计划、工作纪实、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等是否齐备。 总之,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以来,青州市基本建立起了覆盖所有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监督体系,教育局领导真抓实干,督学责任区管理办公室监管有力,督学的主动性大大提高,全市各学校增强了规范办学的意识,
信访案件明显减少,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和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青州市多措并举促进督学工作重心下移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潍坊教育信息港、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上作了介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上级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督学责任区工作,调动督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和巩固督学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监督地位,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市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水平,为彻底解决当前违规办学屡禁不止的现象奠定基础。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