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支付系统报文交换标准公共控制系统分册资料

4. 5. 6. 7. 8. --QueryType 查询类型 --OriginalInformation ----OriginalGroupHeader 待查询批量包/待查询业务 ----OriginalTransaction 待查询明细业务 ----Amount 待查询业务货币符号、金额 ----BillInformation ------BillNumber 票据号码 ------AcceptDate 承兑日期 ------BillDate 出票日期 ------DraftDueDate 汇票到期日 ------DrawerFullName 出票人全称 ------CreditorBankFullName 收款人全称 ------DebtorBankFullName 付款行全称 --Content 查询内容 [0..1] BusinessQueryTypeCode [1..1] [1..1] 【原报文主键】 [0..1] 【原业务主键】 禁止中文 √ √ [1..1] ActiveCurrencyAndAmount 禁止中文 [0..1] [1..1] Max35Text [1..1] ISODate 禁止中文 √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禁止中文 √ [1..1] ISODate [1..1] ISODate 禁止中文 √ 禁止中文 √ [1..1] Max60Text [1..1] Max60Text 允许中文 √ 允许中文 √ [1..1] Max60Text 允许中文 √ [1..1] Max256Text 允许中文 √ 2.8.4 报文说明

(1)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HV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

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BE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IB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IBPS”。

(2) 查询日期即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当前工作日期”。 (3) 查询书号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报文序号”。

(4) 查询类型为“QT00”时,“待查询明细业务”不填写;当为“QT01”时,“待查询明细业务” 为必填。 (5) “原交易种类”为【原业务主键】中的“原业务类型编码”,类型为Max4Text。 (6) “原委托日期”为【原业务主键】中的“原报文标识号”的“当前工作日期”。

(7) “查询行行号”、“查复行行号”分别为【业务头】中的“发起参与机构”及“接收参与机构”。 (8) “接收清算行”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

(9) 当此报文在大额系统中使用时,“查询类型”字段不填,默认为“单笔查询”。当此报文在小额及网银中使用时,“查询类型”字段必填。 (10)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

编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IBPS”。

(11) 当查询的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时,【票据信息】必选,填写此组件中的内容,其他业务查询时不填写。 2.9

业务查复报文

2.9.1 报文功能

被查询参与机构收到业务查询报文后,通过此报文将查询情况返回给查询参与机构。 2.9.2 报文序列图 2.9.2.1 场景 (同业务查询报文)

2.9.3 报文结构 序或 报文要素 号 1. 2. 3. 4. 5. 6. 7. 8. 9. Message root GroupHeader OriginalGroupHeader 原查询申请 BusinessResponseInformation --QueryType 查询类型 --OriginalInformation ----OriginalGroupHeader 待查询批量包/待查询业务 ----OriginalTransaction 待查询明细业务 ----OriginalAmount 待查询业务货币符号、金额 --Content 查复内容 属性 类型 备注 BusinessResponse 禁止中文 加签 要素 √ √ √ √ [1..1] [1..1] 【业务头】 [1..1] 【原报文主键】 [1..1] [0..1] BusinessQueryTypeCode [1..1] [1..1] 【原报文主键】 [0..1] 【原业务主键】 √ √ [1..1] ActiveCurrencyAndAmount 禁止中文 [1..1] Max256Text 10. 允许中文 √ 2.9.4 报文说明

(1)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HV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

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BE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IB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IBPS”。

(2) 查复日期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当前工作日期”;

(3) 查复书号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报文序号”,由查复行自行编制;

(4) (5) (6) (7) (8) (9)

查寻书号为【原报文组件】(原查询申请)组件中的“原报文标识号”; “原交易种类”为【原业务主键】(原查询申请)中的“原业务类型编码”。

“查询行行号”、“查复行行号”匹配【原业务主键】中的“原发起间接参与机构”及“原接收间接参与机构”。 “接收清算行”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

当此报文在大额系统中使用时,“查询类型”字段不填,默认为“单笔查询”。当此报文在小额及网银中使用时,“查询类型”字段必填。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IBPS”。

(复用ISO20022报文)业务状态查询申请报文

2.10

2.10.1 报文功能

参与机构发送此报文查询本行发出的大、小额业务在CNAPS2的处理情况。 ACS可通过此报文查询单边和错账冲正的业务状态。 2.10.2 报文序列图 2.10.2.1 场景一

参与机构发送业务状态查询申请报文,CNAPS2处理成功后回复业务状态查询应答报文。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