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镇村庄布点规划说明书 - 图文

4.3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4.3.1建设用地布局依据和原则

本次布点规划用地规模在测算的基础上,结合番禺区三规合一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边界,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核对与调整,确定化龙镇12个行政村的建设用地边界。

对于三规合一确定的村建设用地与控规路网冲突的地块,规划对控规主干道、次干道予以落实,控规支路网在保证连通性的条件下,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改线,并在村庄规划层面予以落实。对于控规路网占用村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规划将该部分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将用地指标返还给各村,与新增住宅用地进行连片开发,用以解决落实控规路网而产生的拆迁安置需求。 4.3.2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三规合一的要求,到2020年化龙镇12个行政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50.52公顷。

图4-1 乡村规划管理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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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三规合一的协调

三规合一村建设用地范围与沙湾镇规划路网有较多重叠的部分,这些用地不能进行村庄建设,因此需要将建设用地指标移动到村内的其他地方。指标调整的原则如下:

1)建设用地指标必须遵循等量置换的原则。

2)本次规划选取的可置换指标是指,与城市快速路、高速路、主干道及次干道等具有区域通达功能的道路重叠的三规合一村建设用地。道路等级参考《番禺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10)》。村庄规划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在总量平衡点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3)调整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满足新增住宅用地的需求,新增住宅用地应尽量集中成块,避免零散布局。其次可填补连片三规合一用地范围中的空缺或填补现状已建但不符合三规合一范围的用地。

4)部分村因生态安全控制等原因无法布置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结合其他村的建设用地集中布置或作容积率转换。

(2)与土规的协调

在地区用地紧张的大背景下,为保证村庄规划中规划项目能够获得用地规模,对村内闲置、利用效率低下的建设用地进行土地退出复垦成为非建设用地,将这一部分指标调整给予需要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

化龙镇目前共有调出用地33处,调入用地31处,基本能够满足村庄规划的用地规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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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与土规协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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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增住宅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规划指标与布局

5.1新增住宅用地规划

5.1.1新增分户预测

(1)2013-2020年的新增分户数

根据各镇街各村在册人口年龄构造表,推算2013-2020年农村村民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需要结婚分户的户数。计算依据如下:

规划基年至2020年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的农村村民均可依法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即1990至1998年出生的男子与1992至2000年出生的女子(以上均含当年),在本次规划可以独立分户宅基地。

其中由于涉及婚嫁外娶等因素,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于村民住宅布点规划意见的复函要求(番国房函[2006]364号),对于女满20周岁的规划人口数按照总人口数的30%计算(女满20周岁总人口数的30%是指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女性嫁城镇居民的,年龄达30周岁仍独身且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以及离异后无住户的,以上三种情况占女性总人口数的大约比例);

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分户数=1991-1998年出生男性人口+1993-2000年出生女性人口*30% (2)历史欠房户

历史欠房户包括:至2013年符合分户条件的,且历史上未解决的欠房总户数。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现状户籍情况、法定分户年龄人口、以及历史欠房户情况,统计出本次化龙镇村庄规划分户人口情况如下表:

表5-1 化龙镇各村庄新增分户与历史分户

新增分户 村名 男性 (1991-1998年出生) 女性 (1993-2000年出生) 小计 历史欠房户 合计 柏堂村 草堂村 东南村 眉山村

183 98 32 105 98 117 26 91 27

281 215 58 196 57 0 0 0 338 215 58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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