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程序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为: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记录人签名、送达人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合适被逮捕以及被告人的回答;送达人告知被告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名,送达起诉书副本后告知开庭时除被告人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等辩护人辩护,并记录送达人和被告人是否委托辩护人的回答;如果被告人是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也应当给被告人说明;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并注意提前通知其代理人出庭。 “送达起诉书副本”示例: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送达人: 记录人:

送达人核对被告人身份: 被告人:

?你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 :

告知: 人民检察院以你犯有 罪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现将__检察院_字( )第 号起诉书副本向你送达。我院即将开庭审理。开庭时,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辩护。 ?你委托辩护人吗?

: ?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认定罪名有无异议?

:

被告人:

审判员:

书记员:

【经验提示23】笔录中核对被告人姓名的字和音都要准确无误, 有曾用名、绰号都要一一记全。

【经验提示24】核对被告人身份主要核对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捕前住址、职业。

【经验提示25】送达人核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要按公历的年月日。 【经验提示26】如果记载中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告人可以提出补正,在每篇末尾和改动处应由被告人签名、按指印。如果笔录出现多页,请被告人在每页都签字、按指印。

【经验提示27】如果被告人拒收起诉书副本,应该请监所看管人员到场,说明拒收情况,在笔录和送达回证记明拒收的理由,由送达人和看管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将起诉书副本留在监所。

⒉讯问笔录

⑴讯问笔录含义

讯问笔录是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讯问被告人时使用的一种笔录,其是认定被告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认罪悔罪的重要依据,是被告人供述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还是诉讼活动过程内容的记载和反映。研究案件、总结审判经验、检查案件质量都离不开讯问笔录。

⑵讯问笔录的格式

讯问笔录一般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包括:讯问刑事被告人的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由审判人员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等;讯问的正文内容;被告人的签名、盖章。 “讯问笔录”示例:

讯问笔录(第 次)

(提讯刑事被告人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审判人员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等。

(讯问的正文内容)

? : ? :

被告人:

【经验提示28】笔录应当由被告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对于记载有遗留或者差错,被告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也可由讯问人在笔录末尾附注说明,每篇笔录的改动之处应由被告人签名、按手印。 ⒊验明正身笔录

⑴验明正身笔录的含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询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验明正身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对死刑罪犯验明正身时使用的笔录。

⑵验明正身笔录的格式

验明正身笔录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案由;死刑罪犯姓名;验明正身的时间(年月日某时分至某时分);地点;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立场监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由审判人员核对死刑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等死刑罪犯的回答;由审判人员核对犯

罪事实及死刑犯的回答;由审判人员讯问死刑犯有何遗言和信札;还有什么要说的以及被告的回答;笔录的结尾处由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

验明正身笔录 (执行犯罪死刑用)

案由:

死刑罪犯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 书记员: 临场监督人: 人民检察院

核对死刑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等。 答:

核对犯罪事实: 答:

问:你有何遗言和信札,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答:

【经验提示29】第一,对于验明正身笔录要完整记录,不能因为即将对罪犯执行死刑而对笔录内容随意省略。第二,对死刑犯的遗言、信札和其它要说的内容要记录清晰、完整,并依法办理。死刑犯的遗言、信札往往涉及债务清偿、财产继承、家庭嘱托等内容,一定要记录完整并将遗书、遗言等交给罪犯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时,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⒋执行死刑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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