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接地施工方案

2.4脚手架和梯子作业指南 2.4.1 脚手架

2.4.1.1 所有脚手架必须按有关标准和法规搭设。

2.4.1.2 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有变形、裂纹等缺陷的脚手架架杆、连接件和紧固件严禁使用,架手架的任何部件不得以焊接方式修复。

2.4.1.3 脚手架的基础地面必须平整夯实、坚硬,其金属基板必须平整,不得有任何变形,地面较松软时必须使用木垫板,以增大受力面和增加稳定性。

2.4.1.4 无论脚手架搭设到何种程度都不允许出现不稳定状况。必要时要加斜撑,增加其稳定性。

2.4.1.5 任何铺设于脚手架上的跳板都必须厚度相同,长度一致(特殊部位除外)。跳板两端的悬空长度不得大于150mm,并且不得大于该跳板宽度的4倍。

2.4.1.6 脚手架作业平台必须安装护栏和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作业平台要保持清洁。 2.4.1.7 脚手架必须安装供人员上下的梯子。

2.4.1.8 搭设完成的脚手架必须经检查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

2.4.2 脚手架严禁超载,电源线、焊把线与接地线严禁搭在钢制脚手架上。尽可能避免在脚手架下面作业。 2.4.3 梯子

2.4.3.1 攀登用的梯子必须牢固可靠,脚踏所承受的荷载应不大于110kg。

2.4.3.2 梯子必须安装到坚实、水平的基础上,并保持75±5°(垂直角与水平角之比为4:1)。

2.4.3.3 梯子必须用卡扣或结实的绳子与脚手架等固定牢固,。无固定时必须有专人扶持梯子,进行监护。

2.4.3.4 梯子长度要高于作业平台1.00m以上,即梯子的最高一级横档应高于平台护栏。 2.4.3.5 不论是在梯子还是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检查带并将安全检查带悬挂在钢结构或牢固的脚步手架上。

2.4.3.6当人员使用梯子作为通往完整的挂绿牌的工作平台的通道且其高度低于5M时,可以不用使用二次坠落保护(佩戴和系挂全身式安全带)。梯子必须固定,工作平台边缘必须有完整保护。紧靠梯子工作平台必须有宽至少为0.75M的着陆平台作为通路并且必须有连续的护栏直至梯子/着陆平台。

2.4.3.7站在梯子上工作并可能从2M以上坠落的人员应穿戴和使用经批准的安全带/系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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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作为二次坠落保护。

2.4.3.8在上、下永久型笼式结构梯子时,无需额外的坠落保护。

2.4.3.9施工用临时梯子的最上端应延伸至高出梯子受靠最高平面1M,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移动。

2.4.3.10人员上、下梯子时,应使用双手保持三点接触。使用梯子时手里不能拿材料或工具。

2.4.3.11使用梯子的人员必须了解与使用轻便梯相关的危险以及与坠落保护方法相关的知识。

2.4.3.12在攀爬顶部未固定的梯子时,必须有人将梯子的底部稳住,直到其能固定为止。在解开顶部绑缚住的梯子后下梯时也应这样做。 2.5用电作业指南

2.5.1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缚设线路,选用的输出电线必须满足用电需要。 2.5.2 输电线路必须满足安全规定的绝缘性、强度等。

2.5.3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在电杆上,并有绝缘子,严禁 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2.5.4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其架空高度≮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6m。 2.5.5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体导线。

2.5.6 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2.5.7 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线头。如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对接头做可靠包扎。

2.5.8 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闸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2.5.9 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设施。

2.5.10 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必须齐全。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2.5.11 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2.5.12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5.13 现场用110V以上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2.5.14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2.5.15 电气设备及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CCL4、干粉、干砂等灭火器材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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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6 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应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器具、材料、易燃易爆物及其他杂物等。

2.5.17 发生人员触电时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抢救。启动应急计划。 2.5.18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2.5.18.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电线杆或建筑物上,并有绝缘,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2.5.18.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穿越现场主要道路时,线路与地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

2.5.18.2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敷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2.5.18.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作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采取防雨和防其它损伤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

2.5.18.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

2.5.18.6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5.18.7电缆与钢管脚手架、金属结构、管道之间应有绝缘防护,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缆。 2.5.19配电箱和开关箱

2.5.19.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饭厚度应大于1.5mm。 2.5.19.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2.5.19.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2.5.19.4配电箱、开关箱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安装的接触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2.5.19.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 2.5.20熔断器和插座

2.5.20.1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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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2.5.20.2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不得使用破损的插销和插座。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2.6 挖掘作业指南 2.6.1挖掘作业的一般程序

2.6.1.1挖掘前需申领挖掘作业许可证,并保管好所有的挖掘记录。

2.6.1.2挖掘前必须确认挖掘区域里没有地下管线、电缆或确定地下管线、电缆(若有)的具体位置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6.1.3挖掘时若遇到地下设施、混凝土或管线时必须停止所有作业。

2.6.1.4现场所有的开挖区域必须有合适的防护栏,防止人员及车辆进入敞开的挖掘体内。 2.6.1.5使用的设备应该远离坑体边缘,就位于稳固的地点。 2.6.1.6设备不得跨骑在挖掘体上。

2.6.1.7挖掘出来的泥土不应堆积在挖掘体旁边,堆放点离挖掘体的距离应大于挖掘深度,至少超过1M,且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 2.6.1.8夜间挖掘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

2.6.1.9必须制定抽水或排水方案, 准备好排水设备以处理挖掘期间任何可能的渗水。 2.6.1.10挖掘作业开始前,确信现场有挖掘支护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如边坡支护板、支柱、横梁或椽子等)。

2.6.1.11坑体应筑成斜坡(坑体深度与斜坡放宽的比例为4:1)或者用适当尺寸、强度的金属或木质支架支撑,挡板要高出坑体边缘,防止材料落入坑内。 2.6.1.12进出坑体要有合理的安全通道。

2.6.1.13挖掘作业期间要始终穿戴合适的个人保护设备。 2.6.2人工挖掘作业

2.6.2.1人工开挖时,必须指定一名现场监督员一直在现场负责指挥。

2.6.2.2当坑体内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必须检测这些有害气体,并确保有足够的氧气含量。

2.6.2.3坑体四周必须被恰当的支护或筑成斜坡。 2.6.2.4坑体内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2.6.2.5识别所有的危险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2.6.2.6作业人员进入坑体前,坑体内必须是干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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