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模板范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企业目的:

第八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

日起计算。

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 】人,有限合伙人【 】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其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二)普通合伙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载列于本协议附件一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认

缴出资的缴付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所有合伙人的出资均以现金出资。

第十三条 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数额: (一) 普通合伙人

【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比例 (二)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额比例载列于本协议附件二。

第十四条 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

第十五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依法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决定增加出资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人决议规定的期限缴足出资。对增加的出资,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均主张行使购买权的,如协商不成的,按照增加出资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第十六条 若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缴付出资通知要求的日期(即付款日)之前足额缴付出资的,将视为违约。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出资的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违约合伙人应当按照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若逾期在 5 个工作日内,每逾期 1 日,须向其他合伙人缴纳逾期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其他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若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则视为该合伙人自愿放弃合伙人资格,合伙企业可以将其除名,并按退伙有关规定处理。该合伙人还应当向其他合伙人缴纳其认缴总额的百分之五(5%)作

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其他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应当用合伙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未被弥补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二)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发生年度亏损,

全体合伙人于以前年度已分配取得的利润不予交回。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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