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 图文

其他各市政设施:如供水设施、水处理设施、供电设施、燃气门站储气站、防洪堤等控制要求应严格按照规划中确定的用地边界进行控制。以保证运行安全。 第183条紫线的划定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中心城区的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为紫线划定的范围。 第184条紫线保护和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各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见附表“常德市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6.5 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强度管制及分片区指引

第185条江北中心区、鼎城中心区、德山中心区是3个中心片区。以建成区更新改造为主。中心片区为中高密度建设区,土地使用强度可以高于一般片区。不鼓励建设高层建筑,建筑高度控制上限为80米。

第186条城东片区、河洑片区是一般片区。一般片区与中心区之间要严格控制隔离绿地,避免城市连片蔓延发展。形成完备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避免对中心区过度依赖。一般片区为中密度建设区,土地使用强度通常应低于中心区。

第187条占天湖片区、东江片区是以发展旅游、会展为主的综合片区。旅游综合片区大部分为中密度建设区,应当限制土地开发强度的上限,营造舒适、宽松的片区环境。在占天湖片区北部、东江片区北部划定部分低密度建设区,尽可能保留所有的自然水体,保持现有湿地系统的调蓄作用和生态功能。旅游综合片区要注重多元化的综合开发,保持片区活力。 为了保护滨湖地区的天际轮廓线,划定柳叶湖-占天湖堤向外20米为建筑控制线,在此线以内不允许永久性建筑的建设,以绿地建设为主,可建设少数的景观园林构筑物;柳叶湖-占天湖堤向外100米为建筑高度控制线,在此线内建筑高度与柳叶湖堤岸连线的夹角不允许超过45度;柳叶湖-占天湖堤向外500米为景观协调区界线,在此线内的用地需满足绿地率大于45%的要求,并且建筑风格和布局要注意与滨湖景观协调。沿柳叶湖-占天湖的湖岸线,作为城市开发岸线应不超过整体岸线长度的60%,40%以上岸线要保持现有的农田、果园等自然的生态景观,在戴家岗东北部滨湖区域可适当建设标志性构筑物,做为滨湖天际轮廓线的制高点。

第188条德山南片区、德山东片区是工业片区。工业片区为中密度建设区,限制土地开发强度的下限,净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上,鼓励土地集约利用。 27. 建设时序与远景发展构想

第189条近期(至201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km2以内,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人;中期(2016年至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8 km2以内。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15万人;远期(2021年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0km2以内,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55万人。 第190条近期建设目标与策略

充分利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构建各新增片区的空间骨架,带动相关片区的发展。

第191条近期建设重点包括占天湖片区、江北中心区北部火车站周边地区、沅江三桥周边地区以及东江片区。

占天湖片区近期布置一系列大型公共设施,应重点解决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问题,应建设沅南水厂二期工程,使沅南水厂的总供水规模达到30万m3/日,与沅水水厂联合向江北城区供水。近期优先扩建常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至20万吨/日,满足周边开发用地的污水处理需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周期较长,为了确保桃树岗垃圾填埋场按时封场,将环境影响降低至可控范围内,近期需要开展新垃圾填埋场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工作。

火车站周边地区近期建设重点是配合长常城际客运专线建设改造铁路客运站,预留足够的线路及站场用地。

沅江三桥建设近期应控制好周边用地,避免私搭乱建,积极进行仓储用地的置换与环境改造。

近期建设的洞庭大道东延至二广高速连接线,应注重连接线和周边河道两侧的绿化控制。 第192条中期建设目标与策略是提升各城市片区职能,形成相应的市级、片区中心。 第193条中期建设重点

中期形成中心城区环状快速路,利用预先控制好的立交用地建设各类立交桥,周边用地功能逐渐调整并与之相契合。建设重心随之而来向河洑片区西部、城东片区西部转移,在河洑片区形成全市的文教中心。

第194条远期建设目标与策略是积极开展用地置换,完善已经建成区的配套功能,为城市远景发展奠定基础。 第195条远期建设重点

城东片区铁路以东地区应当进行积极的用地置换和改造,将一些污染型企业、低效益、土地利用不集约的用地置换出去,提高该地区的建设强度,改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为解决远期跨江交通瓶颈的问题,东江片区与德山东片区之间新增一条南北向跨江通道。 第196条远景城市发展策略

在扩大城市防洪圈的前提下,跨过马家吉(yuè)河向东扩展,为城市更长远的发展打开局面。

第197条远景发展重点

远景向东发展应注意好与建成区的衔接,控制城东片区主干道向东延伸的路由,保留东江片区南北向干道向南跨马家吉(yuè)向南延伸的可能性,从而确保远景发展地区主干道网络的功能性和完整性。新增江南城区与远景发展用地之间的跨沅江通道,与重大交通性主干道线位衔接。

28. 政策建议和实施保障

第198条建立协作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

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高效组织协调机制,理顺部门之间关系。注重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社会公共服务管理部门、市政公用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统一管理,确保各类设施的建设协调有序进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农村公益性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

第199条加强用地管理,统筹安排建设时序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和市场供需关系及时调整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控制和管理,设立准入门槛。保持土地交易的效益;保持土地开发强度和利用效率;保持开发活动的建设质量和设计水准。

有计划地投放土地,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的完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和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增长。 第200条理顺决策机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

加大体制创新和改革力度,理顺决策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避免各行政主体各自为政,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职能。鉴于目前部分行政区划的设置不利于城市协调健康发展,建议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在市域促进津澧一体化发展,在市辖区以沅江为界划分武陵区与鼎城区,统筹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一江两岸协调发展。

第201条完善规划法制建设

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要求;规划实施应与湖南省相关城市规划管理法规条例为依据,形成本市的城市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第202条各层次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批复后,应完善规划体系,深入编制各项规划,依据本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常德市城市总体设计》等专项规划;加强上下位规划之间的衔接,编制市辖区各镇总体规划和村庄体系规划,编制城市各片区发展战略、城市设计和中心城区全覆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湿地保护区规划等。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以及其中包含的设计意图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第203条公众参与和规划宣传

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的参与规划决策和监督;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增强城市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提高全社会对维护和执行总体规划的自觉性。 第204条各类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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