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一、矿井生产接续情况

2014年度我矿正常生产时有1个回采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6106综放工作面、62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6201回风顺槽(切眼)掘进工作面及大巷掘进工作面。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经2012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我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工作面瓦斯来源主要为工作面采煤及巷道掘进时所产生。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采面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2)、回采工作面落煤期间,工作面采空区顶部的瓦斯容易积存,因此工作面放顶期间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

(3)、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4)、采煤工作面放煤、放炮时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

(5)、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高冒点、密闭区域、掘进工作面割煤后、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回采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顶部。

掘进工作面:各掘进工作面高顶区、上山迎头区域、地质构造带区域等。 四、瓦斯防治技术方案

我矿属于瓦斯矿井,根据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治区域制定了以下瓦斯治理方案: 1、矿井安装了KJ95N监测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

2、采掘工作面设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每四小时检测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针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特点,采取风幛引风法的治理方案。

4、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

5、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采面风量稳定可靠。

6、针对通风距离较长的掘进工作面采用2×11KW大功率局部通风机和配套的800mm的大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段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稳定可靠,有效地稀释瓦斯。

7、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24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制度。

8、专职的救护队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密闭墙和挡风墙进行一次气体检查。 9、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10、我矿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对各采空区内及采煤工作面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做到准确监测分析判断。

五、预防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科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要及时汇报安检通风科科长。

5、严格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不人为地造成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扇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9、瓦斯检查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高冒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气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矿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安全监测工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日常标校、维护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5、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进行。 16、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一律佩戴自救器。 18、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计划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检测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工作面严格执行“只认瓦斯不认人”制度,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气体超限

可立即停产处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138条、139条有关规定。

9、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 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瓦检员负责,经处理浓度降到2%以下方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高压水枪射水增加风流流速来稀释积存的瓦斯。

13、上隅角每次放顶、回柱前,必须用乳化液枪先将上隅角顶、帮冲洗一遍,并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后方可开工。

14、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5、上隅角每班由综采队领导或安检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述第十条执行。

16、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7、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8、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采空区浮煤清扫情况和采煤队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七、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计划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求安装使用,杜绝局扇循环风和掘时工作面风量不足。

2、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专人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设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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