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章节课后练习

(三)不定项选择题 1D。《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根据这条规定,吴忠虽然将自己的画送给谢某,但没有将著作权转让给谢某,谢某只能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取得展览权。 2A。秘书小李只是按领导指示对领导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整理,并未对工作报告进行创作。故不能视为作者。因此就不符合BCD的前提条件。 1国内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法律待遇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1)保护条件不同。国内主体在创作完成后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国内主体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此发表可以所有发表形式体现。对外国作者来说是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者是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1(1)不成立。理由是:《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2)不成立。理由是: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知识产权法学》第五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含答案及解析) [大] [中] [小] 名词解释题: 1著作人格权(考研) 2表演权(考研)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刘某从画家孙某处购买了一幅画,刘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 A改编权B出租权 C复制权D展览权 2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下才能得到保护?() A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 C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 A发表权B署名权 C表演权D修改权 2我国出租权的对象包括()。 A计算机软件B文学作品 C图书D电影作品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电影、电视作品的发表权由()行使。 A演员B导演 C编剧D制片者 E投资人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规定。(考研) 案例分析题 1周某是一个翻译公司的职员,主要从事英文翻译工作,同时周某还是一位文学爱好者,尤其喜爱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于1936年去世)。2006年他打算将鲁迅先生的作品翻译成英文,介绍给世界各国的读者,但是由于翻译涉及原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因此他担心由于他的翻译侵犯了鲁迅先生的继承人对作品的著作权。 问题: (1)翻译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否需要得到授权?为什么? (2)如果周某在翻译成英文的过程中将鲁迅的作品作了大幅度的删节,是否侵犯鲁迅的权利?为什么? 论述题 1试述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参考答案 1著作人格权,亦称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在我国,著作人身权有如下特点:(1)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视为作者,因而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2)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不得转让、继承和放弃;(3)著作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为法律事实,而其他民事权利一般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在为前提。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表演权是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 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权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既包括现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所谓机械表演是指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 表演权作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不同于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 (一)单项选择题 1D。理由同上题。应当特别注意,原件所有人只能享有展览权,而不能享有改编权、出租权和复制权。 2C。《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二)多项选择题 1ABD。选项C中的表演权属于财产权,而非人身权,具体参见《著作权法》第10条关于著作权内容的规定。 2AD。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不定项选择题 1D。《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因此发表权当然由制片者享有。 1(1)不需要授权。因为鲁迅先生的作品已经过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保护期了。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创作的作品的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鲁迅先生于1936年逝世,故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应于1986年的12月31日终止。自1987年开始,他人可以自行决定使用鲁迅作品,而无须事先征得其继承人授权,无须支付报酬。 (2)侵犯了鲁迅的权利。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周某在翻译鲁迅作品的时候,应当尊重鲁迅先生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对鲁迅作品进行修改、歪曲。 1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不同方式的利用,可以分别给权利人带来人格和物质方面的利益。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谓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包括: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删去了作为传统复制手段之一的临摹。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或展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以原作品为基础,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注释权与整理权:注释权是指对艰深的古典著作或者其他作品中的典故作出比较通俗的解释行为。整理权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的权利。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