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操作手册

5.2、手机在线填报 5.2.1、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陆成功后进入如下页面,个体户需要如实填写联系电话、从业人数、资金数额、营业总收入、纳税总额信息可以点击“提交并公示”进行公示。

如果个体工商户存在其他需要公示的信息可以点击底部的连接进入进行数据维护。

5.2.2、行政许可

点击“行政许可”链接可进入行政许可编辑列表,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页面,填写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返回列表。

要删除许可信息可以点击列表记录进入编辑页面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

5.2.3、网站或网店

点击“网站或网店”链接可进入网站或网店编辑列表,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页面,填写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返回列表。

要删除网站或网店信息可以点击列表记录进入编辑页面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

5.2.4、党建信息

点击“党建信息”链接可进入党建信息编辑页面,个体工商户应如实填写其在年报年度

内党组织建设信息。

5.2.5、人员组成

个体工商户需要如实填写年报年度内气人员组成信息,此信息不对外公示。

5.2.6、提交公示

个体工商户在填写完成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逾期未提及公示的视同未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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