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V4用户手册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提示职工核定基数补缴成功。

4、可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此人的下一条补缴信息的录入,点击清屏进行下一个人的补缴申报。

【注意事项】

1、录入补缴年月时,系统判断补缴开始年月是否超过该人员首次参保年月,超过以后不允许进行补缴。

2、录入补缴时间段必须按年度录入,不允许时间段跨年。 3、不允许选择险种。 4、

4.5.2 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可以修改申报信息

4.6 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职工办理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4.6.1 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的起止月份和差额工资,点击确定按钮后保存申报信息。

【注意事项】

1、系统自动对人员指定时间段内各个险种进行调整基数处理。

2、要进行调整基数补缴费的前提是,参保人员对应的结算月份有缴费记录。

4.6.2 当前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当前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重新录入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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